最高法:法官的安全,必要时由司法警察24小时保护!
法务之家综合
中新网7月18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日前强调,要指导法官树立职业安全观念,建立健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人身、财产、住所安全受到威胁和侵害的法官及其近亲属及时提供救助。
18日上午,第一届中国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前,周强对法权益保障工作提出要求。
近年来,全国发生多起法院干警遭报复伤害等恶性事件,持续引发舆论关注。
周强指出,法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法官权益保障事关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事关法治中国建设。各级人民法院要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切实加强法官权益保障工作。
周强强调,中国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自今年2月成立以来,积极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开展法官权益保障工作,针对法官遇袭等事件及时发表声明,加强舆论引导,为促进人民法院工作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周强要求,中国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细化各项工作举措,切实履行保障法官各项合法权益的职责。
——要督促加强履职保障设施建设,将维护审判秩序和法院安全、维护法官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的措施落实到位,增强广大法官依法履职安全感。
——要指导法官树立职业安全观念,建立健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人身、财产、住所安全受到威胁和侵害的法官及其近亲属及时提供救助。
——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推进法院安保联动机制建设,完善法官权益保障相关制度,为法官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中国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徐家新在北京表示,要畅通救济渠道,建立起“应急处置、调查取证、依法惩处、跟踪反馈”的全流程处置工作机制。要注重利用人民法院信息化平台,针对法官权益保障工作设置规章制度、权益动态、典型案例等工作模块,确保第一时间启动法官维权程序,努力实现法官维权案件“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徐家新还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建立风险预防化解机制,严格落实当事人入院安检制度,实行办公区与审判区隔离,明确法警在维护法庭秩序、保证法院办公秩序、保障法官人身安全等方面的职责,着力提高法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徐家新称,要完善法官风险评估机制,对承办矛盾纠纷大、涉及人数多、对立情绪严重、当事人有暴力倾向等高风险案件的法官,实行重点保护。要建立法官申请保护制度,特殊保护方式可包括必要时由司法警察提供24小时保护或持续保护;对于经常冲闹法庭、上访闹事、扬言威胁法官的有关人员,必要时应对其采取限制性措施。要积极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完善联防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人民法院治安保卫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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