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严监管再出新政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要优化!
7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国有金融资本是推进国家现代化、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国有金融机构是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支柱,是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还存在职责分散、权责不明、授权不清、布局不优,以及配置效率有待提高、法治建设不到位等矛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国有金融资本体制机制,优化管理制度。
《意见》提出了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四梁八柱”,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增强国有金融机构活力与控制力,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更好地实现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基本任务。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法律法规更加健全,资本布局更加合理,资本管理更加完善,国有金融机构党的建设更加强化。
《意见》还对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促进国有金融机构持续健康经营、加强党对国有金融机构的领导、协同推进强化落实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意见》的出台,除了是针对金融风险防控的重大举措,更显著的亮点是,极为明确地突出了国有金融机构要服务实体经济,即“产融结合”,而非“融融结合”。相信该导向之下,全国各地的产融结合将被推向新高度。
总的来说,中央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强化与完善,是金融严监管的“打蛇打七寸”之举,真正地抓住了最关键的地方。
原文标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详情请见左下角阅读原文)
原文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2018-07/08/content_53048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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