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举行2022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1月25日,民政部举行2022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国际合作司)副主任贾维周主持发布会,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陈小勇、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张伟、儿童福利司副司长李婉丽,就社会组织管理、春节期间特殊困难群众关爱等公众较为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贾维周从民生兜底保障、社会组织管理、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介绍了民政部2022年第一季度已完成和将要开展的重点工作。
民生兜底保障方面,持续推进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指导各地建立健全与乡村振兴部门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按规定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并根据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落实好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加强就地过年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对受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及时实施临时救助,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的走访探视。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指导北方地区做好取暖救助工作。指导各地及时调整完善价格联动机制,优化补贴发放程序,扩大发放范围。
社会组织管理方面,组织召开2022年全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印发《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会同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有关工作通知。继续推动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相关文件的修订,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管理相关文件的研究制定。配合司法部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的制定。部署开展2021年度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工作。指导各地依法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部署各地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常态化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依法依规做好社会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办理。
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方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推动完善基层治理。贯彻实施《“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启动全国城乡社区治理专项表彰工作。推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服务能力建设,做好易地搬迁安置社区治理工作。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方面,配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做好《中国地名大会》第三季制播工作。持续完善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功能和信息,深入推进区划地名成果应用。启动冀豫线等13条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加强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管理和维护,推进变更后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强化行政区域界线争议隐患排查,扎实推进平安边界建设。
社会事务管理方面,持续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冬季专项救助工作,指导各地配合北京市、河北省做好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印发清明节祭扫工作相关通知,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完善国家基础殡葬信息数据库建设。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安全管理。继续做好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加大对天价彩礼、低俗婚闹等不正之风的整治力度。依托婚姻登记机关建立健全一站式婚姻家庭服务机制,深化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推动地方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研究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第二批国家康复辅助器具综合创新试点,实施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试点评估。
养老服务方面,召开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年度会议,审议2021年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清单。持续推动2021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规范有序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谋划2022年行动项目的组织实施。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持续部署地方开展养老诈骗、安全风险排查等工作。
儿童福利保障方面,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指导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做好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报请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22年工作要点。研究制定儿童福利机构儿童入院及常规体检工作规范。推动建立全国收养信息服务平台。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方面,启动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评选工作。组织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启动2022年社会工作宣传周相关工作,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推动全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指导各地积极稳妥启动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试点工作,持续做好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和志愿服务信息数据汇集服务工作。
媒体问答摘录
记者:春节将至,民政部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儿童有什么关爱措施?
李婉丽:民政部党组一直高度重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儿童的健康成长,始终将这些孩子们作为优先保障和重点帮扶的服务对象。春节即将来临,学生也已开始寒假生活。为确保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儿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和健康安全的假期,近日,我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寒假春节期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民政部门做好关爱服务工作。
一是要求各地统筹基层工作力量,在春节前对本地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进行一次走访和信息摸底,重点了解儿童监护或委托照护状况、寒假春节期间儿童去向和面临困难问题等,并通过发放爱心联系卡等方式,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确保这些儿童在遇到困难时第一时间能够得到关爱服务。
二是要求各地结合各类走访慰问活动开展政策宣讲,督促提醒儿童监护人或被委托照护人认真履行监护主体责任或委托照护职责。特别是对于父母均在外地过年的农村留守儿童,要给予特别关注关爱,督促引导父母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和孩子的沟通联络,给予亲情关爱,做到“人在外,爱回家”。
三是要求各地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对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居住环境进行排查,重点是用电、用气、用水、消防和食品安全,以及防寒保暖等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的要及时帮助排除或向有关部门报告解决。
四是要求各地做好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一旦发生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或被委托照护人,因确诊新冠肺炎接受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或因防疫抗疫工作需要以及受其他因素影响,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民政部门要及时依法进行临时监护。
记者:在保障节日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民政部有哪些措施?
张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前期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兜底保障力度,真心真情关爱困难群众。民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一是切实保障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加大兜底保障力度,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前发放救助金。财政部、民政部已经预拨2022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329亿元,支持各地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二是加强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因疫情灾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户籍不在本地的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救助,情况紧急的要实施“先行救助”。对因疫情原因无法返乡、就地过年的生活困难群众,由当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就地过年的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实物,保障他们安心过年。
三是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摸底排查、主动发现。在继续加大走村入户、实地摸排力度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数据比对等方式,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形成线上线下救助合力。同时,保持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等求助渠道畅通,加强热线值守,及时受理、回应社会求助,做到快速响应、精准救助。
四是做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指导各地密切关注、跟踪研判物价变动情况,按规定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影响。
五是做好取暖救助工作。指导北方地区进一步加强取暖救助,及时发放取暖补贴,提供棉衣棉被、燃料等御寒物资,帮助解决过冬实际困难。
六是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活动。继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进“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摸底排查和关爱服务。同时,鼓励支持慈善组织、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加大帮扶力度,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多样、更贴心暖心的服务。
记者:去年,民政部组织开展了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于近期公布了受表彰社会组织名单,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相关情况。
陈小勇:“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组织领域的一项重要表彰,自2004年以来已成功举办四次表彰活动,累计表彰1714个社会组织。本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严格执行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的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经推荐审核、意见征求、社会公示等程序,切实做到依规评选、严格把关。此次受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共281个,充分体现了广泛性、代表性、典型性。
下一步,民政部将推动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加强成果运用,推动受表彰社会组织高标准治理、高质量发展,确保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做严做实做细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引领、登记管理、执法监督、培育扶持、政策激励等各项工作。
记者:“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结束后,民政部采取了哪些措施继续推进打击整治工作?
陈小勇:2021年3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民政部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等17个部门联合召开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为期3个半月的“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期间,一大批非法社会组织被集中取缔,一大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被曝光,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专项行动结束后,打击整治工作转入常态化开展,各项打击整治举措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专项行动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深化。主要开展了五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督促指导。先后两次召开全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督促各地毫不松懈抓好各项打击整治举措,并结合非法社会组织呈现出的新特点,及时调整优化打击整治思路和举措,确保打击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进一步抓好后续处置。印发《关于做好已处置非法社会组织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对近年来特别是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取缔、劝散以及自行解散的非法社会组织存续状况开展清理清查工作,发现有关非法社会组织被处置后继续活动的,及时跟进、严厉查处,坚决防止非法社会组织“死灰复燃”。
三是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各级民政部门持续增强大数据应用能力,推进“互联网+”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深度融合,实现对非法社会组织“露头就打”,始终保持对非法社会组织的高压态势。
四是进一步推进公开曝光。各级民政部门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密切合作,保持对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宣传热度,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监督意识;继续加强与各大互联网平台企业的通力协作,防范和封堵非法社会组织网上活动。
五是进一步健全执法机制。各级民政部门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健全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和资金监管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执法联动、联合惩戒工作,强化部门联合打击整治合力,最大程度挤压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空间。
记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其中特别提出要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的力量,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请介绍一下社会组织参与城乡社区服务的情况。
陈小勇:民政部陆续出台了《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社区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试行)》等文件,要求各地将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作为积极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的重要抓手,加快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目前,各地已普遍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党建指导、服务管理等工作机制,社区社会组织布局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公益慈善、社区事务、志愿服务、文体娱乐、居民互助和文明创建等诸多领域,在强化基层党建、培育社区文化、提供社区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优化村(社区)服务功能、构建多方参与格局的重要力量。
在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同时,民政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于2021年组织开展了“邻里守望”关爱行动,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推动社会组织以为社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目标,围绕关爱特殊群体、回应群众关切、推进平安建设、实施乡村振兴等主题,开展各类社区服务活动。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进一步推动“邻里守望”关爱行动,引导社会组织特别是社区社会组织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和“十四五”规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志愿、便民利民、文化体育、应急救助、环境治理等服务活动,积极助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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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皮磊 责任编辑/ 李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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