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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起,汽车销售进入新零售时代 | 品途出品

2017-07-01 吴春辉 品途商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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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途解读:新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实施,打破了持续12年的汽车销售模式,在有巨额利润的汽车市场门口,将会聚集更多的“野蛮人”,从而推动实现一个更加开放、透明的汽车零售体系。


撰稿/吴春辉 编辑/郭娟

 

7月1日,新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已执行12年的汽车销售模式将被彻底打破。

 

在中国零售市场发生天翻地覆变化的今天,汽车零售市场依然保持不动,政策导向新的销售办法打破了4S店的垄断局面,这意味着,汽车经营门槛降低,将有可能出现授权经营和非授权经营两种形式。以后还会出现一店出售多个品牌的汽车大卖场、汽车超市以及汽车新零售体。

 

更开放的市场环境有助于降低经销商的运营成本,进而降低汽车的售价。中国汽车市场的巨大购买力,让门口的“野蛮人”跃跃欲试,不能适应变化,真正服务消费者,今天的野蛮人就会变成明日的主人,话语权终究会掌握在适应者手中。

 

汽车零售凶猛


不管以何种形式,互联网三大巨头 BAT 全部进军汽车领域。汽车消费的巨大利润和汽车后市场的巨大想象空间让以电商为主的互联网企业怎会轻易放弃这块业务,更何况汽车消费市场隐藏着巨大的流量入口。

 

当下,火爆的瓜子、优信等二手车电商从某种程度上就是电商“曲线”进入汽车流通市场的尝试,但奈何中国的二手车市场以及国人的二手车消费习惯并不完善,并没有达到预期。

 

电商进入新车销售领域的探索从未停止, 2016 年“双 11”那天,汽车之家实现订单总量 134225 辆,交易总额 196.92 亿元,同比增长150%;易车网旗下电商平台共完成订购总量 77992 辆,交易总额达 125.6 亿人民币。但是这对于电商来说并不算是完成意义上的成功,毕竟对于电商来说最大的问题就是车源。



受制于厂家品牌授权模式,汽车电商多采用为经销商搭建网上平台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新车信息,即便消费者能够完成线上支付,但在购车时,仍需要到线下经销商处提车。电商多少有“为他人作嫁衣裳”的惆怅

 

新《办法》在第十二条中明确规定,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时,只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做出提醒和说明”,并“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这就意味着打破了厂家通过授权造成的垄断局面,也意味着汽车流通市场将更加开放,汽车电商在车源上能够获得更多自主权,显然电商平台的流通效率优势更容易得到市场青睐。

 

新零售的表现是打通线上线下的流通渠道,除汽车之家、易车等汽车领域的垂直电商外,更多零售体的进入才是对原有销售格局最大的挑战。

 

有消息称苏宁易购首家汽车超市将于7月15日在南京开业。据了解,苏宁易购首家汽车超市涵盖汽车业务包括整车销售、养护用品、保养售后、汽车金融、汽车保险、汽车租赁等全方位服务,苏宁易购集团汽摩经营中心总经理曹大明表示:“苏宁进军汽车市场不仅仅是卖一辆车,而是聚焦汽车消费,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汽车生态产业链,覆盖看车、选车、买车、用车、保养维修及买卖二手车等一站式服务。

 

除了苏宁易购以外,国美、华润万家等都表示要进军汽车超市领域。国美明确表示通过渠道优势做汽车电商,其事业的发展方向,不仅仅是简单的聚焦汽车买卖,更是意在打造新零售渠道体系,谋划未来的汽车新零售。而华润万家的汽车销售展厅早已悄然落地。

 

4s店的变革


打破旧平衡是为了建立更加适应市场需求的新平衡。

 

12年前,当时的汽车管理办法的实施主要是为了在刚刚加入WTO的大环境下,更好地发展本土汽车工业。按照规定,拿到厂家的品牌授权,4S店才可以进行汽车销售,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厂家对于市场的控制以及获得更好的利润。


而实际情况也是,4S店受到厂商的领导和制约,在不断拿到车源的同时也必须定期完成厂家的销售目标,按照厂家的指导价格进行销售,还有不可以销售本品牌之外的产品,厂家通过4S店垄断着市场,而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最终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市场分会常务副理事长苏晖认为,4S店模式本身没有问题,国外的很多地区也采用这种方式。新《办法》打破的不是4S店的销售模式,而是其垄断的地位。


新《办法》的第三章第二十四条规定,解除了厂家对于4S店的控制,4S店除了本品牌同样有权销售其他品牌汽车,不再要求4S店同时具备销售和售后服务的能力,对于整车、配件库存品种或数量,或者汽车销售数量也不的要求强制定规定。

 

汽车市场专家颜景辉表示,新《办法》确实分流了4S店的利润,但是对于一些知名品牌车厂的大型4S店来讲,为了保证品牌的一致性和服务的专业性不会贸然打破原来的销售模式。真正带来冲击的是竞争力低下车厂和4S店。



之前有报道称,某品牌汽车因为质量问题和口碑问题导致销量减少,但是厂家依然向4S店压货,搞得这些4S店经营者资金占用率极高,苦不堪言,品牌界限的突破,可以让汽车销售经营者有了更多的选择,降低了经营风险。

 

新《办法》规定了车企不得限制本企业汽车产品经销商之间互相转售,这或许给新渠道经营主体打开了一扇大门。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汽车的区域保护政策十分不便,新《办法》的实施就像消费者有了更宽泛的选择,说白了就是那里车便宜就在哪里买车,之后一系列的上牌、交税、检验等环节均有国家统一完成。

 

从短时间看,新《办法》的实施并不能直接损害4S店的利益,反倒是对于二级市场来说变得更加的健康有序。但是从长远角度看,销售渠道的开放,让汽车行业完全暴露在市场的竞争之下,产品、服务、供应链等销售的基础建设决定这一家企业的抗击打能力,在加上汽车电商的野蛮入侵,昨日手机行业的巨变可能成为汽车行业的明日写照。

 

零售背后


汽车销售是高体验性和高价格敏感性的零售行为,更具社会关注属性。


中国汽车工业并不完善,相应的汽车销售市场也亟待规范。车价不透明,加价买车、附加购买条件,强制性的金融保险等让消费者对于买车是又激动又苦恼。

 

在新《办法》的第二章第十条与第十四条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供应商、经销商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



也就是说以后买车将变得更加透明和简单。新《办法》规定车辆在销售过程中必须提供车辆合格证,不仅杜绝了捆绑销售行为,更方便了消费者上牌。

 

汽车销售作为整个零售行业中重要的一个层面,越来越规范的市场行为,进一步加速了市场的开放,开放意味着竞争的加剧。值得注意的是零售变革期正是零售产品、服务提振最好的时期,例如购物中心、商超等零售业态,市场倒逼其通过产品创新、服务升级等重新赢得消费者。


汽车零售市场利润惊人,发展空间巨大,在国家政策支持更多的“野蛮人”参与市场厮杀的情况下,更能加快汽车零售文明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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