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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痛批!滥签“责任状”让基层干部苦不堪言

决策杂志 2019-04-15


3月26日,《人民日报》刊文痛批基层滥签“责任状”的歪风。


文章指出,一些地方和单位层层滥签“责任状”,导致责任层层“甩锅”,折射出干部作风飘浮、担当缺位。

有的把“责任状”当成“万能药”,以为只要签了就解决问题了,却罔顾基层实际和困难;

有的签完“责任状”后就万事大吉,当起了“甩手掌柜”,对布置的工作再也不闻不问,致使责任“悬在空中”;

还有的纯粹不担当、甩责任,赶上急难险重的工作,就想着签个“责任状”完事……

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不能动辄签‘责任状’,变相向地方和基层推卸责任”“要解决一些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


前不久,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决定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力戒形式主义,为基层干部松绑。


实际工作中,签订“责任状”是一种推进工作手段。在基层,对一些重要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签订“责任状”不失为传导压力、推动落实的管用办法。然而,现实中,有些地方和单位却动不动就签订“责任状”,导致“责任状”漫天飞。


有的把“责任状”当成“万能药”,以为只要签了就解决问题了,却罔顾基层实际和困难;


有的签完“责任状”后就万事大吉,当起了“甩手掌柜”,对布置的工作再也不闻不问,致使责任“悬在空中”;


还有的纯粹不担当、甩责任,赶上急难险重的工作,就想着签个“责任状”完事……


实践证明,不分青红皂白地签订“责任状”,看上去是在层层压实责任,实则层层不负责任,最终不仅难以推动工作落实,反倒助长了形式主义歪风。


滥签“责任状”,既不负责任,也脱离实际,症结在于不实事求是。比如,有的上级单位把高速公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村,与村“两委”签订“责任状”。这让村干部十分无奈:“我们连高速公路都上不去,根本没有执法权,咋去管理?”


还有乡镇干部反映,一年曾签下30多份责任书,至于责任是否真的落地,则少有人关心,“反正只要不出事就行了”。如此稀里糊涂的“责任状”,自然失去了其本意。


流于形式的“责任状”无异于一纸空文,在责任层层“空转”的同时,一些地方党委政府的公信力也因之受损。而对广大基层干部来说,过多、过滥的“责任状”会打乱他们的工作节奏,让人抓不住重点、找不准方向。


“责任状”的签订也往往意味着对应的督查检查,而一遍一遍甚至重复地准备材料、迎接检查,让很多基层干部疲于奔命、苦不堪言。



为官避事平生耻。能否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最能看出一个干部的党性和作风。一些地方和单位层层滥签“责任状”,导致责任层层“甩锅”,折射出干部作风飘浮、担当缺位。


如果不事先调研、不掌握情况,只习惯站在上面发号施令、指指点点,签个“责任状”就轻轻松松把职责“打包”出去,又怎能指望工作落地见效?


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了矛盾和问题。


杜绝滥签“责任状”现象,既需要各级干部实事求是、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到真担当、干实事、见实效;同时,也要坚持“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划分各层级之间的事权和责任,健全科学的责任体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如此,广大基层干部才能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到干事创业、为民服务上来,全神贯注干工作、心无旁骛抓落实。





滥签“责任状”也是一种作风病

北京日报   杜迟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袁刚在人民论坛撰文指出,下级单位或个人向上级单位或领导签署“责任状”,如目标责任书、安全责任书等,定下指标、时效、质量等,应该说是行政管理的一般做法。然而,本应该产生积极效用的“责任状”,现在却束缚了一些基层干部的手脚。


上级要求下级签订责任状,有助于倒逼工作落实。通过对目标的承诺、责任的明晰,可以更好地激发攻坚克难的意志。从这个意义上说,签订责任状也是一种积极的制度设计。


然而,凡事过犹不及。假如将签订责任状作为一种推动工作的“万金油”,事无巨细都要求签责任状,这就有点走偏了,也沦为了一种形式主义。



滥发责任状的背后,无非有两个原因。一则,源于考核方法的单一和片面。毕竟,签订责任状只是一种对结果的督促,属于事后管理。对工作过程,如果上级疏于监督、指导,就可能滋生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工作作风。尤其在一些基层部门,时常面临人少事多、权责错位的结构性矛盾,假如安全、环保、种植、养殖、水产、建设、防汛、抗旱、村道等各项工作都签一遍责任状,下级就可能疲于应对、有心无力,责任状就可能沦为一纸空文。


另一方面,源于一些部门妄图以签订责任状转嫁责任。这显然有意回避了上级机关应有的责任担当,也回避了上级机关对工作的主导、协调、兜底等职责。须知,签订责任状并不意味着就没有责任了,工作的落实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相关部门是一个紧密联系的整体。通过签订责任状转嫁责任,只可能导致责任轮空的局面。而良好的工作态势,是上下齐心、协同发力、有效互补,而非以签订责任状等形式“甩锅”基层。


确保责任状真正发挥其制度设计的积极功效,需要在精准上多下功夫。一方面,要制定精准科学的权力清单,厘清上级与下级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职责分解目标、细化任务、层层落实。另一方面,责任制的签订也要确保精准,不能事无巨细都要求签订,要聚焦当时当地的中心工作,突出主次、有的放矢。


此外,还应该持续完善考评考核方式,避免重结果不重过程、重形式不重内容的刻板考核方式,探索优化以工作实绩、群众满意为主要内容的考评考核方式。唯有如此,才能让责任状回归到正确的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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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北京日报

编辑:纪海涛 / 审稿:王运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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