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江西一市局官网传谣后,湖南官方发文辟谣措辞严厉!
网络时代,谣言早已司空见惯,但“官方辟谣官方”的事,还是相当罕见。
5月24日,江西萍乡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发布的红头文件提到,今年5月18日9时40分,湖南醴陵市一烟花爆竹厂发生燃爆事故,已造成3人死亡2人重度烧伤。该文件下发至所辖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意在引以为戒,防患未然。
5月25日,湖南醴陵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声明,称压根无此事——这就是罕见的“官方辟谣官方”,让人大跌眼镜。
▲萍乡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发布的文件
湖南醴陵市应急管理局发布的声明
近日,江西省部分烟花爆竹微信群、江西省萍乡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等,散布“2019年5月18日,醴陵市一烟花爆竹厂结鞭车间发生燃爆事故,已造成三人死亡两人重度烧伤”等谣言,严重损害了醴陵形象,并给醴陵烟花爆竹行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面对上述谣言,醴陵市应急管理局在此严正申明:
一、上述谣言内容均为虚假信息。经醴陵市应急管理局和明月镇人民政府联合对企业逐工房现场严谨细致地核查,谣传的涉事企业醴陵市兴宇花炮有限公司(斋江工区)未发现有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痕迹。该企业位于醴陵市明月镇天华村土湾组,法人代表杨子健,胡凡章为该企业股东,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为湘YH安许证字〔2018〕020353(2-2),有效期至2021年10月17日,许可范围为爆竹类:爆竹类C级。该企业因业务量不足,自2019年4月份以来,基本处于半停产状态。经调查,该企业近年并未发生过任何大小生产安全事故。
二、造谣者所陈述的内容纯属凭空捏造,无中生有,恶意损毁醴陵和企业形象。目前,醴陵市兴宇花炮有限公司(斋江工区)已向公安部门报案,将严肃追究相关造谣者的法律责任。同时,针对5月24日,江西省萍乡市应急管理局仅凭网络披露、微信流传,就以正式文件(萍应急字〔2019〕75号)发布醴陵发生事故致人死亡的不实信息,已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我们将保留采取法律途径的权利。
三、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通过正当渠道举报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监管部门开展监管执法。同时,呼吁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警惕,谨防被谣言者利用,并积极举报造谣者,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醴陵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5月25日
萍乡官方版“谣言”是如何出炉的?据媒体报道,上述虚假消息近日在多个花炮协会微信群中热转。萍乡市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员和领导未经核实,直接将其引用到正式文件中,结果整出大乌龙新闻。
不难看出,萍乡市官方,犯了和多数网友一样的错误:对劲爆新闻,不经核实,随手转发。
与单个网民制造传播的谣言不同,官方版谣言,无论是传播力还是破坏力,都要呈几何数上升。官谣由于披上官方文件的外衣,有政府权威性和公信力背书,自然更容易让公众和媒体采信,进而引发病毒式大面积传播。
重大安全事故明显属负面谣言,所以传播越广,破坏力越大。也正是这个原因,醴陵应急管理局公开宣称,上述谣言给当地烟花爆竹行业,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醴陵官方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们在声明中说:“我们保留采取法律途径的权利。”
但这件事情的走向,没有按大多数人预想的剧本走。
据媒体报道,事发第3天,也就是5月26日,萍乡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向醴陵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当面道歉。醴陵方面接受了道歉,目前已达成初步和解,后续其他工作交萍乡方面处理。
后续其他工作是指什么?官方版谣言的制造者是否被追责?面对媒体追问,萍乡市应急管理局并未作出回应。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很多网友造谣传谣,都被警方果断拘留,这已成近年来各地整治谣言的常规做法。
事实上,“官谣”比“民谣”,无论是危害性还是破坏力,都更大更严重。所以,对官方版谣言的“打板子”,不应该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对官方版谣言的始作俑者,有关部门必须主动出击,该追责的必须追责,并及时通报公众,回应社会关切。为避免类似事故再发,该堵的制度漏洞,也必须堵好补牢。
另外,萍乡官方的道歉方式和对象,值得商榷。萍乡版谣言伤害的,是醴陵市的投资环境,是广大人民群众,是当地烟花爆竹行业从业者。所以,萍乡官方最应该向他们道歉,“悔过”要找对人。若道歉仅局限在两地政府高层之间的你来我往,难免落下官官相护、重拿轻放、隔靴搔痒之类的口实。
一言以蔽之,官方身份不是免罪免罚的护身符。相反,由于“官谣”比“民谣”危害更大,对相关人员的处理力度更应加码,问责绝不能“重拿轻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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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游新闻
编辑:纪海涛 / 审稿:王运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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