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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蓝佛安任山西省代省长
会议决定任命蓝佛安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山西省人民政府省长,
任命孙洪山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通过会议议程后,蓝佛安、孙洪山作供职发言。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楼阳生辞去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林武辞去山西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孙洪山辞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命名单,关于蓝佛安代理山西省人民政府省长的决定,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组织下,蓝佛安、孙洪山分别进行了宪法宣誓。
蓝佛安,男,汉族,1962年6月生,广东惠东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
1981.09--1985.08 湖北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财政专业学习1985.08--1988.11 财政部预算司中央处办事员、科员1988.11--1993.03 广东省财政厅预算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3.03--1995.03 广东省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1995.03--1999.03 广东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1999.03--2001.10 广东省东莞市副市长2001.10--2007.04 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2007.04--2008.03 广东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其间:2007.09--2008.01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2008.03--2015.03 广东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2006.09--2009.06华南理工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2015.03--2016.01 广东省韶关市委书记2016.01--2017.03 广东省副省长2017.03--2018.01 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2018.01--2021.04 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2021.04-- 山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
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中共十九大代表,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孙洪山,男,汉族,1968年1月生,山东莱州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一级高级法官。
1986.09-1990.08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1990.08-1993.08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司法局科员(其间:1990.10-1991.08山河屯林区司法局锻炼)1993.08-1996.07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司法局副主任科员1996.07-2000.03黑龙江省森工总局政法委副书记2000.03-2001.10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办公室主任(其间:2001.01-2001.10黑龙江省委驻穆棱市农村重点工作推进组组长)2001.10-2011.10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其间:2002.03-2004.12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2011.10-2013.01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厅级审判员、执行局局长2013.01-2018.02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3.12正厅级)(其间:2014.09-2017.06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16.06-2016.10参加中央专项巡视工作,任巡视组副组长;2017.09-2018.01中央党校第43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18.02-2018.11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正厅长级)2018.11-2019.01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2019.01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现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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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纪海涛 / 审稿:王运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