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云南省审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刘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云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明(资料图)
公开简历显示,刘明,1956年3月生,云南石屏人,1975年9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委书记,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工委书记,云南省临沧市委副书记、市长,云南省大理州委书记等职。
2012年2月起任云南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2016年卸任。
值得注意的是,刘明曾因“孙小果案”被处分。
2019年12月,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对云南省审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刘明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
1996年,刘明在担任昆明市五华区区委书记期间,为李桥忠转业安置提供帮助,收受李桥忠送给的财物;
2006年,刘明在担任临沧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受李桥忠(孙小果继父)请托,请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赵仕杰为孙小果再审改判提供帮助,收受李桥忠送给的财物,其行为违反了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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