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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建议将警察警衔津贴纳入民警退休工资

LBS 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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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法制编辑盛学友


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寻子网创始人、“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张宝艳,和吉林代表团来到首都北京后,电话成了热线,接待了一波又一波的记者采访。


在即将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张宝艳提交的建议除了大家都在关注的关于加大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力度等建议之外,还带来了将警察警衔津贴纳入民警退休工资的建议。


“我这么多年来,通过从事寻找失踪被拐儿童工作,与公安民警有了大量的接触,对他们工作的艰辛有了更深刻的感受。”张宝艳代表说。


2007年,张宝艳和丈夫秦艳友一起自费创建“宝贝回家寻子网”,专门帮助被拐、被遗弃和走失的孩子以及流浪乞讨儿童回家,迄今为止,帮助上万名失踪被拐儿童回归家庭。




张宝艳在为被拐卖儿童照亮回家之路的同时,也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基层人民警察的艰辛和困苦,在解救失踪被拐儿童过程中,张宝艳了解到,东北、西北等地区基层民警的工资待遇并不高,与经济发达的地区和城市有很大差异。


“绝大部分民警在离开工作岗位退休后,由于停发了警衔工资,其工资收入额度与上班时基本减半,退休后生活水平大幅度下降。”


张宝艳说,在和平年代,人民警察是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一支队伍,他们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逢年过节、重大会议、国家重大活动,他们都要坚守在工作岗位上,有很多警察全年几乎没有休息日,遇上重大案件,更是连续多日吃住在单位,很多警察就是因为过度劳累,牺牲在工作岗位上。


有数据显示,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共有1.6万余名民警因公牺牲,30余万民警因公负伤。2021年全国共有261名民警因公牺牲,4375名民警因公负伤。


张宝艳在工作中和民警交谈发现,近年来,将警察警衔津贴纳入到民警退休工资,一直是广大人民警察的共同心愿。


“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我有义务把他们的心声,通过我的建议和意见,反映到高层,希望决策者能够注意到人民警察的这个心愿。”



为此,张宝艳就警察警衔津贴纳入到民警退休工资问题,提出四点建议:


首先,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五章第四十条规定,人民警察实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以及保险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五章第十九条规定,人民警察离休、退休的,其警衔予以保留。


既然保留警衔,配套的警衔津贴也应予以保留,让退休的人民警察在得到社会尊重的同时,也应享受相应的物质待遇。


第二,有利于解决家庭矛盾


近30年相继退休的警察,都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出生,这个年龄段的人,大多是当时政策条件下的独生子女,很多人既要赡养夫妻双方4位老人,又要负责子女再教育的义务。


民警退休后,其警衔津贴不纳入工资,收入减少会给家庭生活增加负担,有的还会造成家庭生活的矛盾纠纷。


将警察警衔津贴纳入到退休工资,不仅能安抚人心,还能够适当减轻他们的生存压力。


第三,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


警察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从部队转业到公安系统的,他们过去穿军装是保卫国家安全,现在穿警服也是维护人民生活财产安全。


关键时候,他们服从了国家得益,但与部队的待遇相比,有着很大的落差。因此,将警察警衔津贴纳入到民警的退休工资,能够很好地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也增强了社会稳定因素。


第四,有利于优化警察队伍入口


目前,虽然从工资待遇上在原则上优于其他行政部门,但是警察的工作性质决定他们的付出和压力也比其他行业更为辛苦繁重。


从就业趋势上看,许多优秀的年轻人却不愿从警,许多警察的子女也不愿意选择子承父业,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


如果,将警察警衔津贴纳入到民警的退休工资,那么,就会更好地改变社会和大众对警察行业的尊重,也能进一步优化警察队伍的入口,使之有强劲的后续力量,参与维护法律公正,保障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

来源 | 法制编辑盛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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