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2019年3月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 | 法宝盘点

【编者按】北大法律信息网每月准时为您奉上过去一月的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及热点案例梳理。带您一起快速回顾过去一月发生的重大法治事件。点击阅读原文查阅新闻全文。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法宝法律法规库、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

【声明】本文由北大法宝编写,转载请注明来源。

中央重大政策立法

一、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闭幕 外商投资法获通过

二、5件议案建议修订证券法 将交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

三、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五、事关待遇和晋升!中央发文推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

六、(两会受权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两会受权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交通部新规征意见:共享单车等原则上不收取押金

九、我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有了“行为规范”

十、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十一、两部门发布公告 境外人士免缴个税条件放宽

十二、最高法发布十个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统一环资案裁判标准 引导公众树立环保意识

十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人启动实名制管理

十四、最高检全国工商联出台意见 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十五、银保监会发文要求持续改进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十六、教育部:将与网信部门联合行动治理校园APP乱象

十七、养老机构等级国家标准出台:养老院将有“五星级”

十八、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十九、两部门:重点救助刑事案件致伤致残被害人

二十、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迎来严管

二十一、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履职不到位将被问责

二十二、银保监会规范保险中介市场强化险企连带责任

二十三、财政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十四、最高法发布五五改革纲要明确65项改革举措

二十五、证监会正式发布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

二十六、李克强签令公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二十七、司法部财政部出台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指导意见

地方重大政策立法

一、北京市拟建教育行政执法专业机构

二、北京出新规市属高校教师职称不再实行“终身制”

三、北京提出确立责任规划师制度强制拆违拟全程音像记录

四、北京启动工资决定机制改革 工资能增能减

五、上海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再升级

六、上海市新版职教条例施行 设“校企合作”专章高效培养技术人才

七、上海发布科改“25条” 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八、广西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顶格减征“六税两费”

九、海南从“限塑”到“禁塑”

十、安徽省出台“三十条意见”力促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科创板上市奖励200万

十一、珠海出台条例 鼓励乡村海岛办民宿

十二、广州市出台59条措施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

十三、天津规定:“车牌竞价”收入资金专项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事业支出

十四、深圳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新规将施行

十五、今年将修改《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

十六、长沙出台最严“违规补课整治令” 两次违规即取消教师资格证

十七、福建新规:被拐儿童解救后不得由收买家庭继续抚养

典型案例、大案、要案

一、六部门公布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十大典型案例

二、上海发布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大案例

三、国家监委成立后成功引渡第一案提起公诉

四、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敲响“第一槌”,当庭宣判发明专利侵权纠纷上诉案

五、郑州空姐遇害案滴滴顺风车司机父母被判赔62万,曾隐匿财产

六、首例微信小程序案件中开发者责任引争议“通知—删除”规则适用不应一刀切


中央重大政策立法


一、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闭幕 外商投资法获通过


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闭幕会,表决各项决议草案、法律草案和决定草案。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这部法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资法分为6章,包括总则、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42条,与草案的39条相比,条款总数增加了3条。 


二、5件议案建议修订证券法 将交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


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获悉,截至规定时间,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共有491件议案获得至少30名全国人大代表联署,这些议案将分别交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审议后将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在491件议案中,有173件交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审议。其中,有5件交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建议修订《证券法》,包括王建军等32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的《关于修改证券法,建立证券市场违法主体向受损投资者返还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制度的议案》;陈靖等31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的《关于修改证券法的议案》;朱建弟等30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的《关于修改证券法的议案》;方燕等30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的《关于在证券法修改中加强和完善对中介机构监管的议案》;王天宇等30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的《关于修改证券法债券相关条款的议案》。


三、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生重大变化。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更好坚持和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党中央对《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已于2019年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五、事关待遇和晋升!中央发文推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对公务员职级确定与升降、职级与待遇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今次印发的《规定》提出,公务员晋升职级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此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职级。


六、(两会受权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4794件,审结31883件,同比分别上升22.1%和23.5%,制定司法解释22件,加强对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2800万件,审结、执结2516.8万件,结案标的额5.5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8.8%、10.6%和7.6%。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七、(两会受权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提出的更高要求,积极适应反贪转隶、检察职能调整,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采取一系列主动跟进的思路举措,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56616人,提起公诉1692846人,同比分别下降2.3%和0.8%;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中的违法情形监督447940件次,同比上升22.4%;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3160件。


八、交通部新规征意见:共享单车等原则上不收取押金


交通运输部公布关于《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网约车、汽车分时租赁和共享单车等交通新业态资金和押金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办法》对交通运输新业态进行了界定,是指以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通过服务模式、技术、管理上的创新,整合供需信息,从事交通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包括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汽车分时租赁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


九、我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有了“行为规范”


司法部发布《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刑事法律援助服务,不断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满意度。据介绍,这是司法部出台的首个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行业标准。刑事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刑事法律援助承办律师,依法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个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刑事辩护、刑事代理服务的法律保障制度。


十、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为了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更大程度激发市场、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国务院对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涉及的有关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对49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十一、两部门发布公告 境外人士免缴个税条件放宽


3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的公告》,使在境内工作的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居民)的境外所得免税条件比原来更为宽松。专家表示,此举释放出更大力度吸引境外(含港澳台)人才的积极信号。《公告》明确:在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境内居住天数;连续居住“满六年”的年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计算,2019年之前的年限不再纳入计算范围。


十二、最高法发布十个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统一环资案裁判标准 引导公众树立环保意识


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十个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河北19人偷挖管道非法排污致人死亡案”等倍受舆论关注的案件入选。此次发布的十个典型案例侧重于生态环境保护,涉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加强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重点区域的生态环境治理,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建设美丽乡村,推动企业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实现保障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相协调。


十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人启动实名制管理


3月1日起,《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施行。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都将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办法》明确,全面实行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其进行基本安全培训,并在相关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登记,方可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


十四、最高检全国工商联出台意见 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工商联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精神,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强调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案件中,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保护好民营企业财产权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意见》共13条具体举措,主要包括日常联系机制、联合调研机制、民主监督机制、信息互通共享机制、联合开展宣传培训和明确责任部门等六个部分。


十五、银保监会发文要求持续改进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银保监会网站13日发布消息,为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持续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银保监会于近日印发了《关于2019年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通知》在信贷投放、成本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目标。信贷投放方面,强调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全年要实现“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的“两增”目标。其中,要求五家大型银行发挥行业“头雁”作用,力争总体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30%以上。


十六、教育部:将与网信部门联合行动治理校园APP乱象


3月12日,教育部印发《2019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下称《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提到,教育部将与网信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治理校园APP乱象。研究制定规范校园APP管理的意见,规范第三方校园APP的引入和自主开发校园APP的建设。《工作要点》提出,成立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联盟,实现省级平台全部接入体系,完善大资源开发利用机制,“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晒课100万堂,认定800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十七、养老机构等级国家标准出台:养老院将有“五星级”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填补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的空白,方便老年人挑选满意的养老机构。标准对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提出102条要求,主要内容包括等级划分与标志、申请等级评定应满足的基本要求与条件、等级评定、规范性附录等。标准将养老机构分为5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级标志由五角星图案构成,等级越高,表明养老机构综合服务能力越高。


十八、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取消25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6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层级。另有5项依据有关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各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向社会公布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并加强宣传解读和督促落实。


十九、两部门:重点救助刑事案件致伤致残被害人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到,对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或者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贫困当事人,扶贫部门应当立即告知检察院,检察院可以先行救助,救助后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二十、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迎来严管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实施办法(暂行)》针对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环节提出的明确要求。从3月1日起,在国内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各种实体,需要在销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销售备案手续。市场流通监管关键环节的强化,就是无线电发射设备源头管理的开始。“零负担”是这次“销售备案”的显著特征,销售主体无需提供纸质材料,不用跑现场,通过全国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信息平台即可完成相关备案手续,就像网购一样方便。


二十一、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履职不到位将被问责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提出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并明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在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不到位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该《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统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并明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含协管、联系,下同)行业或者领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


二十二、银保监会规范保险中介市场强化险企连带责任


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险企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通知》,多方位围堵险企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漏洞。这次规范将整肃的重拳指向了与保险中介机构有合作关系的险企,强化了险企与保险中介机构之间的“连带责任”。《通知》的核心原则在于明确险企中介渠道管理必须做到管理责任到人、管理制度到位、信息系统健全,建立内部合规审计监督,强化险企对中介渠道合作主体的业务合规管理责任。


二十三、财政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发布《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二十四、最高法发布五五改革纲要明确65项改革举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27日对外发布。五五改革纲要作为未来5年指导人民法院改革规划和实施推进的纲领性文件,系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依据和关键抓手。


二十五、证监会正式发布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


证监会发布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并于公布之日起实施。同时,经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相关业务规则随之发布。下一步,证监会将会同有关方面扎实推进审核注册、市场组织、技术准备等方面工作,落实好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


二十六、李克强签令公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为了解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条例》以安全生产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依据,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体制、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等作了规定。


二十七、司法部财政部出台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指导意见


司法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就指导地方合理确定和及时调整法律援助补贴标准作出部署,进一步调动社会律师等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意见》指出,法律援助补贴是法律援助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组织人员等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所属单位的费用,但不对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具有公职身份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组织人员支付补贴。


地方重大政策立法


一、北京市拟建教育行政执法专业机构


北京市教委发布《2019年教育法治工作要点》,明确本市将完善教育行政执法协调机制,推进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并做好督学与执法衔接工作。一方面,市级教育行政执法专业机构有望筹建;一方面,有条件的区教委将整合执法力量,设立区级专门教育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和全过程记录,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二、北京出新规市属高校教师职称不再实行“终身制”


北京新修订出台了《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高校教师将进行分类评价,职称和岗位聘任实行聘期制,同时将加强职称评审权下放后的监管。在全国率先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开展了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将教师岗位聘任条件和职称评价标准合二为一,尊重用人单位的自主权,由高校根据学科特色和发展需要,制定不同层次教师岗位的聘任条件。


三、北京提出确立责任规划师制度强制拆违拟全程音像记录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修订草案)》2月28日提交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二审,二审稿提出确立责任规划师和乡村规划师制度。同时,修订草案二审稿提出强制拆除或者回填违法建设产生的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本市推行责任规划师和乡村规划师制度,充分发挥其提高规划水平、指导规划实施、推进公众参与的作用。具体办法由市规划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四、北京启动工资决定机制改革 工资能增能减


本市将全面启动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联合召开工作会议,动员部署相关工作。此次改革国企工资将实现能增能减,做到工资预算“全覆盖”、人工成本“全预算”、考核分配“全挂钩”。据悉,此前部分国企尤其是区属国企并没有进行工资总额预算的工作。


五、上海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再升级


上海法院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会议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会上发布了《上海法院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共列出5个方面16项举措,细化为27项具体任务,并明确了各项任务的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上海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了2018年以来上海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


六、上海市新版职教条例施行 设“校企合作”专章高效培养技术人才


3月1日起,上海市正式施行修订后的《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新增“校企合作”专章,着力解决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制度短板,加强对产教融合的引导和推动,凸显职业教育的类型教育特征。业内专家表示,《条例》的实施,为提升上海市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适应上海区域经济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提供了制度保障。


七、上海发布科改“25条” 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自去年7月中旬以来,上海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3月5日,上海召开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大会,对落实好上海科改“25条”做了全面动员和系统部署。


八、广西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顶格减征“六税两费”


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税务局印发《关于对我区小微企业实施税费优惠的通知》,明确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最高幅度顶格减征资源税等“六税两费”,且可与此前已享受的政策优惠叠加,最大程度释放改革红利,进一步减轻我区小微企业负担,增强其发展活力。


九、海南从“限塑”到“禁塑”


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并解读《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宣布海南自今年起分种类逐步推进全面禁塑。《方案》提出,海南将建立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示范基地,组织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引进先进企业与本地企业合作,形成岛内一次性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产能力,培育良好的产业和市场环境,保障一次性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替代生产和禁塑工作顺利实施。


十、安徽省出台“三十条意见”力促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科创板上市奖励200万


安徽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减负增效纾困解难优化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推进对外开放等八个方面出台30条意见,进一步减负增效、纾困解难、优化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省财政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完成改制并挂牌的再奖补10万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奖励200万元等。


十一、珠海出台条例 鼓励乡村海岛办民宿


《珠海市经济特区旅游条例》(下称《条例》)本月正式施行。该条例明确了珠海市政府管理职责、珠海旅游规划和发展、旅游公共服务、旅游购物规范、民宿管理等内容,针对珠海市旅游行业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很好的解决办法和法律依据。据悉,《条例》共七章五十九条,包括总则、旅游规划和发展、旅游公共服务、旅游经营规范、旅游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结合珠海市旅游产业发展实际,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繁荣发展为导向,针对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突出滨海特色和口岸优势,在民宿管理、旅游购物、旅行社服务网点、景区监管、旅游执法措施、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从法律层面规定了各旅游行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赋予旅游、交通、公安等部门监管权力和手段。


十二、广州市出台59条措施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


广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落实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修订版)》,从降低企业税收、降低土地成本、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降低用电成本、降低运输成本、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大重大产业项目支持力度等10大方面,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


十三、天津规定:“车牌竞价”收入资金专项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事业支出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资金征缴和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车牌竞价”收入资金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事业支出。办法指出,竞价收入资金作为公共资金,其收缴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并缴入市级财政国库。


十四、深圳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新规将施行


深圳公布的《深圳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迅速在行业内引起了广泛讨论。业内人士表示,该《办法》与去年1月份国家空管委起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 以及去年11月上线的深圳地区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一脉相承,使无人机合法飞行有了可以落地的解决方案,为全国无人机管理提供了很好的样本依据和模式参考。


十五、今年将修改《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


12日,全国两会第四场“部长通道”举行,司法部部长傅政华表示,2018年作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简称“法考”)的首考之年,实现了新老制度的衔接;将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手段、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来推动我国食品药品安全持续向好。为此,记者采访了省司法厅。2019年,省司法厅将进一步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以为国选才为己任,着力推进“法考”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为“法考”提供稳定、可靠的政策保障、组织保障和实施保障,为广大考生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


十六、长沙出台最严“违规补课整治令” 两次违规即取消教师资格证


湖南省长沙市启动专项整治,对在职中小学教师的违规补课等行为坚决说不,被称为长沙史上最严“违规补课整治令”。此次重点整治的范围包括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违规办班补课;参加由其他教师、家长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违规补课;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违规补课等。


十七、福建新规:被拐儿童解救后不得由收买家庭继续抚养


针对当前拐卖儿童案件中被解救儿童的安置难题,福建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妥善安置打拐解救儿童的意见(试行)》。《意见》明确,在拐卖案中被解救儿童将送交民政部门临时照料,不得由收买家庭继续抚养。提出要实现多元化安置,不仅要畅通跨地区安置,还要积极推动家庭寄养与收养衔接制度无缝衔接。对于符合收养法条件并且有收养意愿的寄养家庭,可以优先收养被寄养儿童。


典型案例、大案、要案


一、六部门公布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十大典型案例


1.北京侦破多起制售假酒案

2.湖南侦破文某等制售假冒品牌瓜子案

3.贵州侦破制售假冒调味品案

4.福建、四川等地查处多起制售假冒品牌糖果案

5.河北查处两企业生产“山寨”品牌饼干案

6.安徽、湖北等地查处多起销售“山寨”品牌核桃乳案

7.江苏、宁夏等地查处多起销售“山寨”品牌饮料案

8.江西、广西、云南等地查处多起销售无标签食品案

9.山西侦破史某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10.内蒙古、浙江、陕西等地查处多起销售过期食品案


二、上海发布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大案例


案例1:某租赁公司与高某、某科技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案

案例2:杨某合同诈骗(宣告无罪)案

案例3:某建设工程公司诉某镇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案例4:某金融公司诉杨某、李某、某贸易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案例5:某系统公司与某电动车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案例6:某资产管理公司诉某物流公司等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纠纷案

案例7:某金属材料公司申请某太阳能科技公司破产重整案

案例8:某贸易公司与某置地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

案例9:某集团公司与某村委会、某镇政府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案例10:某旅行社与某阳光公司、王某其他合同纠纷案


三、国家监委成立后成功引渡第一案提起公诉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14日依法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姚锦旗提起公诉。姚锦旗是国家监委成立后成功引渡第一例。浙江省纪委、省监委发布消息称,在中央、浙江省追逃办的统筹协调下,经多方共同努力,2018年11月30日,国际红通逃犯、绍兴市新昌县委原常委、副县长姚锦旗从保加利亚被引渡回国。这是国家监委成立后成功引渡第一案,也是我国首次从欧盟成员国成功引渡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绍兴市监委以涉嫌受贿罪、偷越国(边)境罪对姚锦旗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于2019年1月29日移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四、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敲响“第一槌”,当庭宣判发明专利侵权纠纷上诉案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挂牌三个月后敲响“第一槌”。2019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简称“卢卡斯公司”)、厦门富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简称“富可公司”)与被上诉人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简称“瓦莱奥公司”)及陈少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


五、郑州空姐遇害案滴滴顺风车司机父母被判赔62万,曾隐匿财产


曾引起社会关注的滴滴顺风车司机刘振华杀害空姐李明珠案,有了新进展。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刘某军、宋某某在继承其子刘振华遗产范围内,赔偿原告李某某、董某(李明珠父母)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损失62.668986万。判决书还显示,案发后,运营滴滴出行平台的北京运达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已与李某某、董某达成补偿协议。依协议,该补偿费具有精神慰籍性质。因此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六、首例微信小程序案件中开发者责任引争议“通知—删除”规则适用不应一刀切


首例涉微信小程序案一审宣判。因百赞公司未经许可,擅自通过其所有并经营的微信小程序,提供刀豆公司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被诉至杭州互联网法院,同时刀豆公司也将腾讯公司列为被告,要求腾讯公司承担帮助侵权责任。杭州互联网法院判定微信小程序平台不适用“通知—删除”规则,驳回原告对腾讯公司的诉讼请求。

往期精彩回顾

百万法律人都在用的北大法宝详细介绍!

2019年2月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

2019年1月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 

2018年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中央立法篇)

2018年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地方立法篇)

2018年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典型案例、大案要案篇)

欢迎扫码获取法宝介绍和试用



更多内容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