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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亦工:法宜容情——古人为何以孝治天下?| 法宝推荐

【作者】苏亦工(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来源】北大法宝法学期刊库《清华法学》2019年第5期(文末附本期期刊要目)。因篇幅较长,已略去原文注释。

内容提要:本文以虚实真幻两组不同的具象事例为楔子,综合运用多种思维形式挖掘中国古人以孝治天下的制度文化基础——“亲情”在维系人类社会正常沟通交流中的意义和作用。文章指出,亲情是凝聚家庭的纽带,家庭是构筑社会的基石,孝道是维系家庭的伦理也是培植亲情的沃壤,能够激发人性中固有的同情心和爱心。现代社会众多危机和灾难的根源,就在于家庭的名存实亡、亲情的淡薄和人际间沟通的不畅。古人强调以孝治天下,就是要发挥孝的抽象意义并使之具有普遍性,终极目标则在于提升每个个体的人格,固有法制之所以包容亲情,褒扬孝道,用意亦在此。关键词:《通天塔》;亲情;疏离;孝道;夺情留任

  现当代中国人要想真正理解自己的传统文化,其实并非易事,许多尝试中的理解,不知不觉地就变成了误解。原因说来很简单,我们习惯于西方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业已百年有奇,对另一套截然不同的体系自然很难适应。即以笔者自身为例,投身中国古代文化的学习、研究和教学已近四十年的光景,但每读古人之书,总感觉有点隔膜,似懂非懂,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譬如读李翱的《复性书》,便不免狐疑:人性真的像孟子等儒家心性论者想象的那般纯真至善吗?设若人人回归天性,世界果真就会太平大吉了吗?又如读古代文献时常会看到“以孝治天下”之类的说辞,字面的意思不难解。但是内心里总是在咂摸,国家真的能够靠一个“孝”字来治理吗?


  年前从微信朋友圈闻知一起发生在美国的真实故事——一个华人家庭亲属相杀的伦理悲剧,进而联想到多年前看过的一部外国电影——《通天塔》(Babel)。这两组直观景象引发了我更多的思考,似乎也有了新的体悟。本文将以这两组虚实兼有,亦真亦幻的形象事例为楔子,探讨亲情、孝道在中国传统法制和社会中的意义和作用。不当之处,还望方家指正。
具象的启迪

  (一)退休老教师朱力旅美怒杀儿媳案


  亲属相伤相杀的家庭悲剧古今中外皆不能免。本文将要分析的这起翁杀儿媳惨案,既有时代的内涵,又有文化冲突的色彩,事实约略如下。


  天津籍老教师朱力夫妇自1997年起,节衣缩食,长期资助其子朱显明在美国求学和生活。2012年底,显明携妻子柳婷婷回津探亲,二人建议朱力夫妇卖掉在津住房赴美国同住并将卖房款资助显明夫妇在美购房、创业。2013年夏,时已退休的朱力夫妇如约卖掉在津住房,将房款三百余万元人民币兑换成美元交付显明夫妇购房、创业,并移居美国与子、媳及二孙三代人共同生活。然而,由于中西文化差异及代际沟通不畅,三代人之间的纠纷冲突不断,无法继续共同生活。2014年1月7日,朱力夫妇试图说服柳婷婷返还房款以便归国安居,遭到柳婷婷的拒绝并以恶语相伤,朱力一时恼怒,挥菜刀将柳婷婷砍死并于次日在警方羁押下自缢身亡。


  分析这一惨剧发生的原因,文化的差异是不言而喻的。柳婷婷一方面欣然接受父母公婆为子女奉献牺牲的中国文化,但却绝不接受孝敬老人的中国文化;另一方面,柳婷婷乐于接受自由享乐的美国文化,但却没有接受独立奋斗、不依赖家人亲友的美国文化。这种纯由利益驱使的选择性文化混用,可以说明柳婷婷的品德瑕疵,但是否即足以为她带来杀身之祸呢?似乎还不至于!同样不可理解的是,一生教书育人,德望口碑皆佳的退休老教师朱力,何以会如此忿激,毫无自控能力,活生生地将儿媳乱刀砍死?无论是从中国文化还是美国文化来看,都很难获解。


  (二)电影《通天塔》的剧情及寓意


  痴迷于理性分析的西方学术界,对包括家庭崩解在内的种种社会危机的反应似乎不够敏锐,而历来注重形象和直觉的艺术界却常常走在时代的前沿,许多潜藏在表象背后的微旨隐情经过艺术家的形象展露,常常会有昭然若揭之效。2006年斩获美国电影金球奖的影片《通天塔》,便是这样一部难得的佳作。


  该片的剧情略嫌枝蔓,共有三条线索。第一条应是主线,描写一对美国夫妇理查德和苏珊,为了挽救濒临破裂的婚姻,来到摩洛哥旅游,行程中苏珊不幸被一发子弹击中。事件的发生纯属偶然。起因是一对放羊娃兄弟在试射其父亲为让两人保护羊群而新购的一枝二手步枪时,恶作剧地向远方行驶中的旅行客车开了一枪,无意间射中了苏珊,从而引出了此后的一连串故事。枪击事件被美国政府武断地定性为针对美国公民的恐怖行动,摩洛哥官方虽然不肯认同此定性,但迫于无奈,迅即派出强大警力四处缉拿“恐怖分子”,并很快将兄弟俩中未曾开枪的哥哥拉赫曼击毙。显然,揭露美国政府国际外交政策的蛮横、霸道似乎是本片的第一主题。恰如《孟子·离娄下》所言:“所恶於智者,为其凿也。”美国的国际反恐,主观武断、无中生有、小题大做,不知已给世界上多少国家的人民带来了无穷的灾难。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利比亚战争、叙利亚内战只不过是冰山一角而已,更不知还有多少闻所未闻的家庭悲剧和人间惨祸?多少人流离失所、多少人死于非命?这就是美国政府为追求其国际领导地位给世界人民带来的巨大“幸福”!


  本片第二条线索的场景跨越美墨边界,讲述理查德夫妇出国旅行后留在家中的一双小儿女与其墨西哥籍保姆阿梅莉亚的遭遇。阿梅莉亚到美国打工已经十多年,理查德夫妇的两个孩子都是自出生后便由她一手看护照料;她对这两个孩子视同己出,无限关爱,双方沟通交流毫无障碍,真是亲如母子,情同骨肉。这次理查德夫妇去摩洛哥旅游时,只留下阿梅莉亚一人在家看护孩子。恰好这一天阿梅莉亚的儿子结婚,一定要她回墨西哥参加婚礼。因家中无人照料两个孩子,阿梅莉亚便带着他们回墨西哥出席婚礼。但是当阿梅莉亚携孩子由墨返美时,却被美国边境警察怀疑为绑架美国儿童。理由无他,仅仅因为两个孩子的相貌、肤色与她不同。阿梅莉亚几经解释却终无成效,在美国警察的威权执法和百般刁难下,驾车送其返程的侄子桑迪耶哥一时兴起,强行闯关,遭到警车的追逐,无奈之际,桑迪耶哥将阿梅莉亚和两个孩子扔在了漆黑空旷的荒野上,独自开车逃走。翌日骄阳高照,一望无际的沙漠炎热如火,两个孩子饥渴难耐,女孩已经奄奄一息,阿梅莉亚不得不跌跌撞撞地走到远处的公路上拦截警车求救。警察闻讯后并不急于找寻尚在沙漠中煎熬的孩子们,反而立刻将阿梅莉亚锁铐逮捕,后来又将她作为非法移民驱逐出境。这条线索是支线,用以辅助说明美国的内政外交政策在某种程度上是建立在人性恶基础之上的。在美国政府看来,所有外国人,抑或说,所有非欧洲裔白肤色美国人都可能是罪犯或美国潜在的敌人,这是美国制定所有内外政策和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石。美国的人道主义和人权观也都是虚伪的,美国警察首先关注的不是人的生命,而是压制和消灭所有潜在的,抑或是想象出来的美国的敌人。


  第三条线索的场景在东京,最为扑朔迷离。日本人绵古安二郎当年在摩洛哥打猎时为感谢当地的向导哈桑,将自己的步枪作为礼物签名送给了哈桑,后者则将步枪卖给了放羊娃拉赫曼的父亲。影片没有交代绵古安二郎的妻子自杀的原因。由剧情推断,应该是绵古安二郎只热心于工作或长年在外旅行,对妻子和家庭漠不关心所致,影片中有两处细节对此有所暗示。千惠子对父亲的不满应该是既有对母亲的思念,也有对父亲漠视家庭的抱怨。这条线索也是支线,看起来有点游离于主题之外,但却是在深挖以理查德和绵古安二"两家为代表的现代社会家庭悲剧的根源所在,从而强化也深化了影片的主题。从影片的隐喻看,现代社会的家庭悲剧似乎是源于内心的孤寂,而内心的孤寂又源自人际间的相互隔膜和冷漠。


  即便是至亲至近若夫妻、父母子女之间,依然是心心相隔,彼此不谋,难以真诚无间地沟通交流。现代社会虽然高楼林立,人声鼎沸、喧嚣无比,但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却异常遥远疏离,至亲骨肉之间,也缺乏应有的沟通和交流。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每一个人似乎都处在孤寂无援的境地,自己被别人漠视,也冷对别人。可以说,现代社会众多危机和灾难的根源,就在于家庭的名存实亡、亲情的淡薄和人际间沟通的不畅,这才是本片真正所要挖掘的主题。


  进而,影片还试图揭示现代社会所有人间悲剧的人性根源——自私。现代社会的人性自私,尤其是在家庭和社会中均居于主动地位的男人、父亲、丈夫的自私和不负责任,这一点,影片中有多处零星细腻的交代。


  建立在社会契约论基础上的现代西方法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纯粹的利益交换关系。在西方法学家看来,爱会“消除人们之间的距离”,未免会“被极权主义的先知式领袖们所盗用”,不可提倡;亲情抑制个人权利,应予限制;良知不合理性,必须抛弃;人性是丑恶的,焉能不加提防?惟独为博取个人权利而对抗和斗争才是法治的真精神。


  吴森先生早在20世纪70年代的一篇文章中即尖锐指出:


  今日的社会,尤其是美国的社会,个人主义流行。正是在“家家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时候。人与人之间简直没有情的感通。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之间,不重视所谓天伦之乐。朋友之间,谈不上同舟共济、患难相扶,主要是互相利用来增进一己的利益……在今日西方社会,不只死生之路断,幽冥之路隔,生人与生人间的道路也几乎隔绝呢!他们的社会学者和心理学者都知道有这问题,但没有一个思想家能提出切实的答案。他们的超越性的宗教已经无补于事,物质的追求徒然增加这问题的严重性。


  又是数十年过去了,如今,西方社会的这个恶疾已经跨越了文明的边界,传染到了东方,整个世界都患上了人际疏离(alienation)症。从某种意义上说,电影《通天塔》可以视为现代西方社会中的良知之士对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个人主义文化的深刻揭露和批判。当苏珊被子弹击中,命悬一线之际,同车共行的所有西方白人,个个都只关心自我,有的担心自己的安全,有的抱怨天气炎热,有的怕耽误行程,但对生命垂危,亟待救助的同车旅友苏珊却全无一丝一毫的同情之心!理查德虽几番劝说,甚至挥动老拳,最终却还是被他所从属的那个旅行团队无助地遗弃在荒村陋巷之中。倒是那些生活在前现代物质文明下的山野乡民们对这两个异族人表现了极大的同情心,并伸出了关键性的援救之手。苏珊能够大难不死,可以说正是靠了这些穷困山民的无私救助。理查德所能说的和所知道说的就只是:“我会付钱”。但是在告别之际,当理查德拿出几张美钞要塞给救命恩人安瓦尔时,却遭到了对方的断然拒绝。安瓦尔是一个象征,他代表着那些尚未受到现代西方文明浸染的朴实民众。这些人的物质生活条件虽然极度困乏,几乎是一贫如洗,但是他们的精神生活却是充实而又饱满的,因为他们不乏人类先天即有的真挚情感——同獉情獉心獉——这种被中国传统文化视为人性基础的同情心——仁”,却恰恰是物质条件高度发达的现代西方社会所普遍欠缺的。如此强烈的对比和反差,突出了影片所要鞭挞的主要对象——美国人引以为豪的个人主义。说穿了,西方人大肆鼓吹和炫耀的个人主义是一种自私到了泯灭人性的无耻文化。更为可悲的是,这种无耻文化业已跨越了东西方的边际(这应是影片故意将第三条线锁定在东京的寓意所在),侵蚀到了全人类的灵魂。


  影片所要笞挞的另一对象是美国以邻为壑的移民政策。当小男孩麦克跟着阿梅莉亚进入墨西哥境内时,他的第一反应便是:“这里是墨西哥吗?我妈妈说这儿最危险!”现任美国总统川普甚至表示要在美墨边界建立一道高墙以阻拦非法移民的入境。看来高度排外的美国移民政策并非只是美国政府的片面决策,而是出自多数美国民众的普遍共识。代表民意据说是西方民主政治的一大优势,至于民意的善恶正邪反而可以置之不理了。即便是极端自私的民意,但凡戴上宪政、民主和法治的光环,这集体的自私不但冠冕堂皇地合法化了,而且顿时便显得圣洁高大和盛气凌人!说来真是莫大的讽刺:美利坚合众国是两三百年前欧洲白人通过暴力手段在大洋彼岸的异国他乡建立起来的纯移民国家。现如今,当年的殖民者子孙们却反客为主,自视为这片新大陆上理所当然的主人,正在堂而皇之地运用民主和法治这两条大棒,理直气壮地排斥和驱赶外来移民。大概在美国人眼里,凡是来自美国以外的人类,或者扩展点儿说,凡是生活在西方文明圈以外的人,不是想袭击美国(或西方)公民,就是要绑架美国(白人)儿童,不是恐怖分子,就是绑匪窃贼。显然,影片并未止步于揭露美国移民政策的荒唐和粗暴,进而还要揭露所有美国政治法律所赖以存身的人性恶理论。正是根据这一理论,美国政府断定枪击事件一定是恐怖袭击,墨西哥人看护美国儿童肯定是绑架行为,爷爷管教孙子和翁媳争吵必然是家庭暴力,如此等等。当移民官员告诉阿梅莉亚,她将被以非法移民的罪名驱逐出境时,后者还对美国的法治抱有一丝幻想,她曾试图借助律师讨还公道。但得到的回答却是:即便有律师介入,结果还是一样。刚刚在摩洛哥受到过异族人鼎力救助的理查德夫妇显然并没有因此而改变自己的价值观,也没有相应提高自己的境界。他们虽然表示不起诉阿梅莉亚,但是并未对后者为照顾自己的子女而受到的不公正对待表现起码的同情和帮助。这正是对美国文化劣根性的充分展示。


  尽管拥有号称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政治法律制度,但却无法造就出高尚的人格与和谐安宁的人际关系,这是美国的悲哀,也是背弃了人类良知和本性的必然结果。在这样一种崇尚私利、标榜自我、重物质而轻情谊的社会环境中,像柳婷婷这样缺乏文化自觉性的新移民难免不为所动。她的言谈行止,莫不显现出见利忘义、背情绝理、弃亲逆伦、天良丧尽的人格缺憾,并最终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既令人愤慨莫名,又不能不为之扼腕叹息!


  宋儒程颢有言:“明者见於未形,智者防於未乱。安危之本在人情,治乱之机系事始”,影片《通天塔》就是“明者见於未形”的典范之作,早在包括法律人在内的芸芸众生尚处于懵懂不觉之际,即已先期洞见人情睽乖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并试图警示世人:如不预加防范,势将动摇人类社会的根本。
孝的抽象化和普遍性

  儒家认为,孝源于人之天性,人人皆有,应当加意培养,发扬光大。儒家经典《孝经·开宗明义章》载孔子言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曹元弼先生解释说:


  至德要道出於天命之性,不学而能,不虑而知。圣人治天下不别立法,但因人心所固有者而利导之。是以教不肃而成,政不严而治。


  依此解释,所谓“至德要道”并非什么高不可攀的玄机妙法,而是每个人都与生俱来,先天固有的“知”和“能”。《孟子·尽心上》有言:


  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


  赵歧注谓:“不学而能,性所自能。良,甚也。是人之所能甚也。知亦犹是能也……人仁义之心,少而皆有之,欲为善者无他,达,通也,但通此亲亲敬长之心,施之天下人也。”焦循说:“甚能、甚知即最能、最知,最能、最知即知之最、能之最也”。朱熹引陈氏语:“孝弟者,人之良知良能,自然之性也。尧舜人伦之至,亦率是性而已。岂能加毫末於是哉?”又谓:


  良者,本然之善也。程子曰:“良知良能,皆无所由;乃出於天,不系於人”……言亲亲敬长,虽一人之私,然达之天下无不同者,所以为仁义也。


  “孩提”,赵注谓:“二三岁之间,在襁褓,知孩笑可提抱者也。”焦循说:“《说文·口部》云:‘咳,小儿笑。孩,古文咳。’是孩为笑也。《说文·手部》云:‘提,挈也。’‘挈,县持也。’”他进而概括说:


  孟子言良能为不学而能,良知为不虑而知。其言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则不言无不能爱其亲;其言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则不言无不能敬其兄也。盖不虑而知,性之善也,人人所然也。不学而能,惟生知安行者有之,不可概之人人。知爱其亲,性之仁也,而不可谓能仁也。知敬其兄,性之义也,而不可谓能义也。曰亲亲,则能爱其亲矣,仁矣,故曰亲亲仁也。曰敬长,则能敬其兄矣,义矣,故曰敬长义也。何以由知而能也,何以由无不知而无不能也?无他,有达之者也。圣人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而达之天下也。


  简言之,在儒家看来:凡是那些属于每个人不学而知、不思而能的知识和能力,是人类生来即有的天赋本能。尚在襁褓中的两三岁幼童,没有不知爱他的父母的;待他长大了,没有不知道尊敬兄长的。爱戴父母是仁,尊敬兄长是义。这是两种可以通行于全天下的品德。孝悌就是这种良知良能,亦即人类善良天性的典型表征。吴森先生说:


  “情”虽然与生俱来,但一定要经过“交感”和“孕育”的过程才能具体化……所谓“孝”,便是人出生以後,透过和父母的交感作用慢慢培养成对父母的敬意和爱心,这实在是人类生活一种很自然的现象,不过中国文化特别对之有意珍惜而发扬光大而已。


  儒家鼓励每个人都能从孝这个基点出发,努力培养自己的善良本性,成为君子以至于贤圣。孔子说:“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孟子也说:“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告子上》)但孟子又指出,人之良知良能,好比“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公孙丑上》)朱熹注谓:


  此章所论人之性情,心之体用,本然全具,而各有条理如此。学者于此,反求默识而扩充之,则天之所以与我者,可以无不尽矣。程子曰:“人皆有是心,惟君子为能扩而充之。不能然者,皆自弃也。然其充与不充,亦在我而已矣。


  显然,在儒家看来,孝虽然发端于人之天性,但那只是起点,仍须主观的努力方能实现和完成。换言之,孝道并非纯任天道自然,因此既不是实然,也不是必然,而是人们自由、自主的选择和追求,属于应然的范畴,有赖于个人主观的意愿和主动的行为,是人类的一种价值理想。毕竟,人都有自由意志,每个人的心都是自由的。因此,具体到特定的人是否能够行孝、尽孝,则仍在于其个人的自觉、自律。可知,孝道中既有天道,也有人道,借用《周易·系词下》的说法应是“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


  著名美籍华裔电影导演李安(Ang Lee)称“我从不教孩子孝顺,我只教他如何去爱”。在他看来:“中国自古以来的所谓‘孝顺’,其实是有一个不平等的阶级观念在里面,认定小孩一定要服从家长,要‘顺’,它跟现在的普世价值中‘平等’冲突,是一种过时的观念。


  站在西洋平等观的立场解读中国的“孝”,听起来好像蛮有道理,其实则完全曲解了“孝”的真义。如前所言,孝发端于人之天性,有天道自然的一面。“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这就是发端于天性的那一面。婴幼儿如果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呵护,很难生存下来,故其依恋父母,是出于求生的本能,是天道。但是当父母年老无依之时,子女对父母报之以同样的关爱并竭其赡养之力,就不尽是出于人之天性和本能了,而须要主观上的自觉自愿、行为上的努力和精力、财力的付出,人道的成分居多。儒家提倡的孝道,难点在人道。申言之,父母爱子女,多出于生物自然之天性;子女爱父母虽亦有天性之基础,但更须人道补足。西谚有云“When a father gives to his son, both laugh; when a son gives to his father, both cry”。大意是:“父予子时,父子皆乐;子报父时,父子皆哭。”这个谚语比较形象地道出了天道和人道的差别。孟子说:“人之所以异於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於庶物,察於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这里所说的“人之异於禽兽”,不是要贬低禽兽。而是说人不应像禽兽一样简单地顺从天道,停留在纯自然境界的层次,还要“赞天地之化育”,光大人伦道德,“人文化成”,达到更高的境界。


  在人生境界上,中西文化似乎有很大的不同。冯友兰先生说:“人的精神境界可能有四种: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儒家文化鼓励人们努力提高自己的境界,主张贤者应达到道德的境界,圣人应达到天地的境界。西方文化未知是否有相同的思考和要求。从其法治的基点看,似乎是以功利境界为标准。


  《荀子·王制》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楼宇烈先生解释说:“动物有生有气有情但无义,没有仁义道德,动物也有很多情感,但是不能分辨各种关系,而人有气有生有情且有义,这是人跟动物的根本区别。人能分辨各种关系,懂得各种行为规范。


  爱是一种情感,禽兽亦有;孝则属于人伦道德的范畴,非人类不能领悟践行。李安说他只教爱,不教孝,等于是说,他对子女的教育,还停留在纯自然的境界,与禽兽无异。如此,则他所教的爱,对于人类而言,属于无师自通的天道自然之爱,不教无所损,教亦无所益;教且有画蛇添足之虞!


  儒家言孝,系从克己待人的责任和义务角度出发:年幼的子女非依靠父母无法独立生活,老迈的父母非依靠子女同样无法独立生活。此时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可能是相互独立的,而是前者依靠或依附于后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也不可能完全平等,必须是后者承担更大的责任、做更多的付出。李安强调“亲子关系也应当平等自由,没有高低阶级之分”;“父母和孩子都是平等独立的人”;“孩子真的不是父母的附属品”。这番说辞,与柳婷婷的腔调很相近,如果不是在喊口号、唱高调的话,就是偷换概念、推脱责任。这一方面显现出他对孝道的无知,另一方面也表明他完全是从保全自我和规避责任的自利角度出发思考亲子关系。当然,李安的观点和态度,可能就代表了西方法治思维的立场。中西文化之别,或亦由此可见一斑。


  一提起孝,人们多作具体的、狭义的理解,以为孝只是要求子女善待父母而已。《说文·老部》谓:“孝,善事父母者。”其实,儒家之所以重孝,并非认为人类的爱心只应局限于某种特定的人伦关系,而是将孝作为人类同情心或爱心的起点,具有普遍性,可推广适用于所有人际关系。


  《论语·学而》篇载: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儒家以孝为“仁之本”“德之本”,是“教之所由生”,是因为亲子关系,是人伦之始。亲子之情是爱的最初发端和具象表现,是人类同情心的极致。孝既是这种亲情的象征,也是对爱的回报。在此,我们可将“孝”抽象化为一种报恩之心,是每个人的责任或义务,因而具有普遍性。


  中国传统法律以五服别亲疏,《大清律例》卷首载有标识亲属关系远近的8幅《丧服图》,基本宗旨是:“人以受恩之厚薄分亲疏,服以麻布之精粗明体节”。在这8幅丧服图中,最能体现“以受恩之厚薄分亲疏”的就是《三父八母服图》,规定子为继父服丧,以其是否与继父同居而服期不同。在继父去世时仍与同居者,服齐衰期年;曾与同居,但在继父去世时已不复同居者,服齐衰三月;从来不曾同居者,无服。推测其隐含的逻辑,应是以同居时间的久暂代表接受继父养育之恩的厚薄。子为继母、慈母(子为父妾所养)、养母(自幼过房与人),庶子为生母服丧,皆斩衰三年。隐含的逻辑主要也是以曾否养育而有相应的报恩之意。可知传统法律界定亲疏远近的原则,既考虑血缘天道,更兼顾情义人道。


  中国有句老话“有奶便是娘”,虽常带有一点贬义,但说的也是实情。焦循说:“然童而爱其亲,非能爱亲,慈母乳之而爱移;敬其长,非能敬其长,严师扑之而敬移。”通俗些说,谁关爱孩子,谁就会得到孩子爱的回报。《礼记·曲礼上》强调“礼尚往来”,礼必有报之义,应该也是有见于此,孝就是亲情之爱的礼尚往来。人有报恩之心,这就是同情心,就是善。只要从这个基点出发,每个人都将这种先天即有的同情心或爱心发扬光大,推而广之,人类社会就会成为充满温情、关爱、祥和的大家庭,就会消除猜忌、忧惧、怨怒等种种蔽障。所谓“四海之内若一家”,所谓“以天下为一家,以中国为一人”,就是这样的境界。反过来说,没有了孝,也就意味着没有了报恩之心;没有了报恩之心,也就没有了同情心;没有了同情心,就不可能有爱心;没有了爱心,就不可能产生亲情;没有了亲情,人就丧失了人性。因此,同情心的有无,是检验人性善恶的最基本的标准,而亲情则意谓着同情心和爱心的极致。柳婷婷如果稍有爱心或同情心,稍有孝心或报恩之心,就不会泯灭良知、推脱责任、恶语伤人,也就不至于惨死于乱刀之下了!就此意义上似乎可以说,中国人了背弃了中国文化,在特定的情境下有可能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


  总之,儒家之教孝或倡导孝道,并非要人止步于事亲,而是要将人的同情心或爱心抽象化为具有普遍性的责任感,由仅适用于特定的人而普施于所有人。但最终,也是最根本的,还是要使人完成其自身的人格塑造。《孝经·开宗明义章》谓:


  夫孝,始於事亲,中於事君,终獉於獉立獉身獉。


  儒家所追求的目标,就是让每个人都能回归其先天即有的善良本性。《孟子·离娄下》说:“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这就是“复性”的成效。故《孝经·广要道章》言:“教民亲爱,莫善於孝”。《五刑章》亦云:“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孝治的实践及其意义

  至迟自汉以后的中国历代政权,普遍提倡孝道,并逐渐将孝道融入政治体制的设计中,形成为法律规范,广泛推行于全社会,从而对中国的历史和文化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东汉末年,曹操率军攻克徐州、下邳等地,俘虏了吕布和陈宫。曹操在处死二人之前与陈宫有一段对答:


  操谓陈宫曰:“公台平生自谓智有余,今竟何如!”宫指布曰:“是子不用宫言,以至於此。若其见从,亦未必为禽也。”操曰:“柰卿老母何!”宫曰:“宫闻以孝治天下者不害人之亲,老母存否,在明公,不在宫也。”操曰:“柰卿妻子何!”宫曰:“宫闻施仁政於天下者不绝人之祀,妻子存否,在明公,不在宫也。”操未复言。宫请就刑,遂出,不顾,操为之泣涕,并布、顺皆缢杀之,传首许市。操召陈宫之母,养之终其身,嫁宫女,抚视其家,皆厚於初。


  所谓“以孝治天下者不害人之亲”,表明孝道并不止于孝敬自己的尊长,还要推己及人,具有更为广泛的意义和普遍性:“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明人罗贯中的《三国演义》第十九回也有相似的描写。可见,就连千余年来一向被目为“乱世奸雄”的曹操也不敢显违孝道,说明孝道在汉代社会影响之大,已为当时普遍接受的道德矩?和行为准则。


  魏晋以后,随着“亲属相为容隐”“犯罪存留养亲”等包容亲情的条款相继入律,固有法律褒扬孝道的立场也愈发鲜明。以孝治天下的理念不仅在中原王朝得以付诸实践,即便是那些崛起于边疆的部族政权,一旦入主中原,也普遍接受和提倡孝道。嘉庆二十二年,清仁宗宣称:


  我朝列祖列宗皆以孝治天下,列圣徽号,必以孝称,诚以孝为百行之首,始於宫庭,达於四海,锡类推仁,人人亲亲长长而天下平。化理之原,莫重於此也!


  禹页琰所言,绝非无中生有、自吹自擂。康熙九年,年甫十六七岁的玄烨就颁布了著名的《圣谕》十六条,其第一条便是“敦孝弟以重人伦”。乾隆年间,沈廷芳由御史外放按察使,面见高宗弘历时表示要迎请其八旬老母至其任所奉养。弘历认为这是沈某不肯辞官奉养的托词,予以训斥:


  近日按察使沈廷芳来京陛见,询知伊母已过八旬,朕方为之恻然,而伊乃逡巡以迎养为请。彼意如此,朕将何以为辞?试思望九老妇,何忍令其舟车跋涉,去就水土不服之乡,以博迎养之名;且藉口於甫经升任,不敢遽告,是诚何心?道员中足胜臬司者,自不乏人,岂少一沈廷芳而不令其终养耶?况沈廷芳前为御史,章奏中侈谈忠孝。古语云“求忠臣於孝子之门”,何独忠於君而忘於亲耶?


  弘历在这道上谕中表达的观点,也可视为清廷对儒家孝道的进一步接受。早在八十多年前的康熙十二年,山西道监察御史宁尔讲曾上奏朝廷,提请禁止“夺情留任之例”。奏疏指出,许多官员常常会在父母去世,理应辞官奔丧之际,提出种种冠冕堂皇的借口,要求“留任守制”,目的无非是要规避回籍丁忧三年的定制而保住官位:


  臣闻求忠臣必於孝子之门,又闻“始於事亲,中於事君,终於立身”。盖未有不孝於亲而能忠於君者也……臣每阅邸报,见督抚代请在任守制之疏,接踵而至,甚至知府、知县等官亦率代为申请,臣不能无议焉。查督抚诸疏,不过为地方荒残,某官扶绥得宜,才堪胜任事尔。臣思此人丁忧便可代为留题,使此人捐馆,又将何以处此要缺乎?此臣之不可解者一也。又查督抚诸疏或称密加察访,本官不但不要钱,且爱民若子;不但善於催科,且曲体民情,是本官可谓能忠矣。能忠者必孝,该督抚何不令〔其〕忠孝两全,而必令其恋栈忘亲,陷人不义乎?此不可解者二也。或谓地处冲要,此官一去,顶补乏员。殊不知我朝定鼎以来,生聚教养,满汉一例开科,菁莪蒶朴,济济多才,正所谓云龙风虎,堪皇上指臂之用者,正自有人。况知府、知县等官,微员末吏,吏部遴补,胜任何难?何必定用此不吉之人、不祥之服,出入公署,示天下以不(广)〔度〕哉?此臣之不


  可解者三也。或谓地方更易一官,未便骤谙事务。但思此夺情之官,使哀无全戚之心,其人已不可问矣;若果哀戚耶,则方寸已乱,政务自尔茫然,又安望其钱?、刑名、钦案部件井井有条乎?与其留任而诸务丛脞,何如另简才能新发於硎之为愉快也?此臣之不可解者四也。或谓边远要害,股肱大臣,军机重务,摧锋陷敌,刻不容缓,亦可以人子之私恩,废军国之重寄乎?殊不知公尔忘私、国尔忘家,在人臣固有当尽之职,而权缓急、度轻重,或留或去,出自睿裁,又岂可以不常有之事例,遂令三年之丧,无贵无贱,人人通行者,而独使一官不得展孝思之万一乎?此臣不可解者五也。伏乞皇上乾断……庶不以人谋之假借,废天伦之至情;以一时之权宜,坏千古之大义矣!


  宁氏的这道奏疏,言辞犀利,逻辑清晰,结构谨严,辞高旨远,堪称是驳论文中的范本。疏中最为透辟的一句是:“思此夺情之官,使全无哀戚之心,其人已不可问矣;若果哀戚耶,则方寸已乱,政务自尔茫然,又安望……乎?”尖锐地指出了夺情留任制度的荒谬无当:设若某官员对丧亲无动于衷,说明其缺乏正常的人类情感,其人品自可不问而知,国家如重用此等人渣,必上不能忠君,而下播恶于百姓;设若该官员因丧亲而哀戚,则必然影响其正常处理公务,留任亦难有积极作为。该疏同时还证明了丁忧回籍制度的得体和有益:既能顾全官员的家庭生活和个人情感,又能甄别和磨砺其操守品行,堪称一举两得。足见古代中国政治法律制度设计中刻意表现的对亲情的尊重,既有必要性,又有合理性。


  在儒家看来,一个人对自己最亲近、最有恩情、最应负责的人都没有爱心,没有同情报答之意,不肯尽心负责,怎么可能对旁不相干的外人、社会和国家尽心负责呢?由情感而推见人心、人品,这就是儒家的逻辑,这就是儒家重视亲情、重视家庭、重视孝悌的根由所在。《孝经·感应章》托孔子之口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长幼顺,故上下治;天地明察,神明彰矣……孝悌之至,通於神明,光於四海,无所不通。


  换用今天的话说,古人强调以孝治天下,就是要发挥孝的抽象意义并使之具有普适性。在传统政体下,法之所以容情,其深意也在这里。


  中国古人思考问题,不是动辄以有无“科学依据”为标准,亦非单纯地依靠概念、逻辑做教条化的价值判断,而是同时兼用诸如想象、直觉、顿悟等多种思维方式,以达到见微知著,司外揣内,由常达变等超乎今人意料的效果。可怜我们现代中国人“受西方哲学的影响”太深,陷入到种种“概念的游戏”之中,乃至将很多自身优秀的文化传统和制度视作糟粕,自虐自戕,令人不胜痛惜!


  吴森先生说:“至於情的认识论,我国古代的易经开其端,论题当在‘感通’一观念上。怀海德的‘摄受’(Prehension),在我看来,远不及我们‘感通’一词。‘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两句,给这个观念画龙点睛的诠释。这个观念,包括人与人之间的感通,后死者与已死者的感通,今人与古人的感通,人与自然的感通。这一来,我们的世界事事圆融无碍,而这个圆融无碍的统一体为我们人类崇高的‘情’。”他进而指出:情感不通是西方世界的顽症痼疾,已经无药可救,“看来最可靠的解决方案,是向我们中国文化学习,重视伦理的关系和珍视人情的价值……中国文化的‘情’,是世界人类精神病的良药。因为生在无情的社会,虽生犹死。中国虽然物质文明未赶上西方,但人类的幸福不能以物质衡量的。希望大家记着:‘人情’是我国文化里最宝贵的遗产……我们可以离去锦绣河山,但我们数千年传下来的‘人情’传统,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绝不能让它失去!


  中国文化是重“情”的文化,中国固有的法律和政治制度都对人情,尤其是“亲情”表现了极大的包容和宽容态度。晚近发生的于欢案、张扣扣案等一系列案件,之所以备受争议,笔者以为,根本问题不在于事实和法律本身,而在于现行中国法律所植根的西洋文化背景,与中国社会数千年来绵延不绝的“人情”传统格格不入,与中国固有文化难以融通。这是我们今人必须直面的重大紧迫问题,不能继续熟视无睹,避而不谈了!
结论

  亲情是凝聚家庭的纽带,家庭是构筑社会的基石,孝道是维系家庭的伦理也是培植亲情的沃壤,能够激发人性中固有的同情心、爱心,也能调控思想和情感。没有了亲情,家庭将难以维系;没有了家庭,亲情将无所生发;没有了家庭和亲情,人性将失去光辉,社会将因之孤寂而冷清,丧失生机和活力,迟早亦会崩溃解体,人类将随之而消亡。


  著名社会学家潘光旦先生曾指出: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绵延不辍,没有步希腊、罗马、犹太、印度文明的后尘而夭折,是因为有两种文化力量起了作用,其首要者就是家族单位主义和家族制度,这可以视为中华民族的人文选择。他认为,如果没有家族制度,中华民族自身也许早就解体了。他特别指出:“从优生学的眼光所提出的中国家庭制度里比较最可以称道的一点,恰恰是国内改造家攻击最着力的一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正是“和孝混在一起”的这八个字“已经给我们一个为种族绵延生命的效用”。家族制度中的尊祖、敬宗的功能固然重要,但“收族”却始终占最优越的地位。


  尤其是对于那些社会生活中的弱者——老人、儿童、妇女、残障人和疾病患者——而言,没有了家庭的呵护,他们的生活将会更加困窘和艰难,甚至无力生存。抵美后的朱力夫妇、枪击后的苏珊及其留在家中的两个幼童、绵古安二郎的妻子和聋哑女儿就是这样的弱势个体的代表。对于他们而言,仅仅依靠法律、社会或国家的救助是远远不够的,他们更需要亲情的抚慰!


  朱力杀媳案的发生和影片《通天塔》中的种种隐喻表明,家庭成员之间一旦缺失了同情心和爱心,没有了情感的正常沟通,难免会导致亲人之间持续不断地相互伤害,长此以往,必然会积怨成仇,乃至在特定的情境下,产生某种极端的念头和后果。诚如《周易·系词下》所言:“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则凶,或害之,悔且吝。”高亨先生解释说:“人与人相近而不相得,则相憎恶,相贼害,是凶矣”。


  为挽救婚姻裂痕而出国散心的理查德夫妇在旅途中仍不断以言语相伤、绵古安二郎的妻子因极度抑郁而终于自杀、千惠子因得不到亲友们的关注和理解而做出各种怪异不雅的性举动,似乎都可作为“近而不相得则凶”的注脚。


  最极端的,当然还是朱力的乱刀杀媳,不但令人惊愕震骇,亦觉不可思议。此正宋儒所说的“血气之怒”而非“理义之怒”,是绝对不应该发生在身为人父、为人师的朱力身上的。宋儒张縂曾说:


  小勇者,血气之怒也。大勇者,理义之怒也。血气之怒不可有,理义之怒不可无。知此,则可以见性情之正,而识天理人欲之分矣。


  晚近以来,类似的血气之怒和悖伦逆理事件,层见叠出,日新月异:法官集体嫖娼、学者学术舞弊、教师性侵学生、学生陷害教师、保姆谋杀雇主、医生盘剥病人、病人戕害医生,种种闻所未闻的奇谈怪事蜂拥而出,令人见怪不怪,这又是什么缘故呢?是我们的法治还不够完备吗?不无可能,但亦未必尽然!


  司马迁有言:“法者,治之具,非至治清浊之源也。”在儒家看来,社会治乱的根本不在于法治的有无和优劣,而系于人心的正邪和善恶。


  建立在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和人性恶基础上的现代西方法治将人际关系解释为契约关系,亦即利益交换关系,其结果不仅会冲淡亲情,造成家庭的解体;久之还将弱化人际间的同情心和爱心,直至最终泯灭人性。


  朱力杀媳案的发生,证明即便是在法治高度发达的美国或西方,仍然无力阻止罪恶的发生,而西方的文化和法治甚至可能恰恰是诱导某些罪恶发生的根源。此无他,无论多么高明详密的法律也只能从外部约束人的行为,而不能约束人心、提升人格,消弭人内心主动的犯罪意念。


  儒家倡导礼治,礼治的首要作用就在于调节人内心之欲望和情感的表达。《礼记·曾子问》曰:“君子礼以饰情。”意即君子要通过礼仪来表现情感,而不是任性滥情。《礼记·礼运》云:“孔子曰:‘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故圣王修义之柄、礼之序,以治人情。故人情者,圣王之田也。


  古人强调以孝治天下,应该就是意识到了单纯依靠外力制约人之行为的不足,因而要从内心激发和约束人的情感,强化人的责任意识,使每个人都能成为明道义、知荣辱、有担当的君子,形成每个个体的道德自觉而不是片面依赖外在的法律强制。


  梅汝趝先生说:“儒家的极竟目的,诚如汉儒董仲舒所谓,是‘在使人人有士君子之行’”。


  —言以蔽之,古人之所以主张以孝治天下,就是要充分发扬人性的光辉,实现人的自治,再辅之以外在的规范约束,使二者互为补充,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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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文硕
审核人员: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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