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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离奇的法硕考题,竟然是真的 | 法宝关注

   

随着2020年法硕考试的结束,各种题目中的离奇案情再度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今年,一起关于人身伤亡赔偿的题目尤为引人注目。


  考生根据回忆描述题目:甲驾驶一辆拖拉机,中途乙要求搭车,甲同意,并告知车上有棺材。途中下雨,乙进入棺材躲雨,后遇丙要搭车,甲同意。雨停,乙推开棺材透气,丙被吓到,大叫“有鬼”于是跳车,摔成骨折。问丙摔断腿的责任该由谁承担?



  一开始,有网友吐槽这道题目的情节设置过于离奇,考生们更是一秒变“暴躁”——给我按住他的棺材板!



考生已经哭晕:我不该在这里,我该在棺材里。



  记者搜索发现,此前郑州中院官方网站曾发布过一起与该题目极其相似的案例。在真实案例中,村妇受惊吓而跳车摔死,法院最后依法判决涉事司机、躲雨的青年“乙”和死者三方按比例承担事故责任。


离奇题目源于真实案例


  12月21日,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正式拉开序幕。考试结束后,各种与考试相关的段子、感慨随之走红网络。其中,一道法律专业考题因案情设置十分“离奇”,很快引发热议。


  “离奇”试题走红后,不少网友感慨:“这案情也太曲折了,现实生活中怎么可能有这种巧合?”然而,搜索发现,题干中介绍的案情并非凭空设计,而是来源于2006年河北阳原县发生的一起真实案例:一个搭车青年钻进拖拉机运载的馆材里避雨,过一阵后,探出头来想看看雨还下不下,谁知,同在车上避雨的一名村妇受惊吓而跳车摔死,随即引发一场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而造成人身伤亡的赔偿官司。


惊呼“有鬼”也被呈现


  2007年5月9日,郑州中院官方网站曾专门发文介绍该起罕见案例。


  文章介绍称,2006年9月29日上午9时许,河北省阳原县农民杨奔(化名)驾驶农用四轮拖拉机给一村民拉石头盖房,顺便给别人捎了一口棺材。车走到半路,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原先在车厢里坐的7个农民全都挤到了驾驶室里。这时,路边出现一青年小伙子拦车搭乘。司机让他上了拖车,并告诉他拖车上的棺材是口空棺材。雨越下越大,青年人被雨淋得受不了,索性掀起棺材盖钻进馆材里边避雨。


  走了几里路后,又路遇一名村妇拦车,司机杨奔见这名妇女也被浇成了落汤鸡,于是就让她也上了拖拉机后面的拖车。拖拉机又行驶了一阵子,躲在馆材里边的男青年想看看雨是否停了,便将棺材盖推开伸出头来。村妇见棺材里突然钻出一个大活人来,以为是见鬼了,便大喊一声“有鬼”后跳车,结果被摔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判决三方分别担责


  此后,死者家属把拖拉机车主和涉事男青年同时告上了法庭,河北省阳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罕见的案子。


  庭审中,原告称,拖拉机司机杨奔未告知死者拖车棺材里装的是活人,小伙子突然从棺材里探出头来,才把人吓死。对此杨奔表示,自己是怕村妇被大雨淋坏,好心让她上了拖车,并不知道男青年钻进了棺材,所以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男青年则称,自己从棺材里探出头来不是存心吓唬人的,也不知道拖车上还载了其他人,村妇的死与他无关。


  阳原法院审理认为,发生事故前涉事拖拉机的驾驶室已经超员,且拖车上人货混载,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拖拉机司机杨奔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涉事男青年已经看到车上放有棺材还硬要乘坐,也违反了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其钻进棺材时,确实不知道拖车又上了人,虽无过错,但其行为造成了一定后果,也应承担适当的补偿责任;死者乘坐人货混载的车,同样违反了交通法规,也有过错。


  经计算,死者应得到各种赔偿共计67645元,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杨奔承担上述款项的70%,即47353.15元,死者承担20%,被告青年自愿承担10%。宣判后,原、被告都表示服判。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已经目瞪口呆,不要着急。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丧心病狂的法考题目,各位不妨小试牛刀,感受法学生的苦与乐。


01

妈妈、女友同时落难,该救谁

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


问: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不救母亲,是否构成犯罪?


答:甲构成不作为犯罪。


理由:甲对母亲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


网友评论:以后再也不怕女友的追问,我要救妈。


02

月黑风高夜,某男复仇时

甲男为杀害仇人林某在偏僻处埋伏,见一黑影过来,以为是仇人林某,便开枪射击。黑影倒地后,甲发现死者竟然是自己的父亲。事后查明,甲的子弹并未击中父亲,但因其父患有严重心脏病,最后,父亲因过度惊吓死亡。


问:甲是否构成犯罪?


答: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理由:“对象错误”不影响犯罪既遂。


网友评论:见过坑爹的,没见过把爹坑死的。


03

愤怒的夺命连环杀

甲欲杀乙,将乙打倒在地,掐住脖子致乙深度昏迷。30分钟后,甲发现乙未死,便举刀刺乙,第一刀刺中乙腹,第二刀扎在乙的皮带上,刺第三刀时刀柄折断。甲长叹“你命太大,整不死你,我服气了”,遂将乙送医,乙得以保命。经查,第一刀已致乙重伤。


问:甲的犯罪形态如何认定,是故意杀人罪未遂还是中止?


答:甲是故意杀人罪的未遂犯。


理由:犯罪已经着手,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


网友评论:兄台乙真是命大,在下佩服。


04

不爱我,我死给你看

青年甲正在对女友乙求爱,并说:“如果(你)不答应,我就跳河自杀。”女友乙明知青年甲可能不是说着玩的,但还是没同意两人相好。结果,受到伤害的青年甲真的跳河溺亡。


问:女友乙是否构成犯罪?


答:乙不构成犯罪。


理由:女友对男友的自杀行为,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


05

被猪绊倒的糗事

丁下夜班回家途经邻居家门时,未看到邻居饲养的小猪趴在路上而绊倒摔伤。


问:邻居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


答:邻居应承担侵权责任。


理由:《侵权责任法》第78条之规定。


网友评论:运气差起来,猪都能成为你的绊脚石,哈哈哈哈哈哈。


06

强奸了一个男孩子

被告人李某深夜窜入某大学,企图伺机强奸女生。李某到学生公寓,撬开房门进入宿舍后,见床上躺着一个人,18岁的王某……王某剧烈反抗、挣扎,但李某仍不放手。待王某屈从后,李某正欲行强奸,突然发现王某竟然是男生…问:李某是否构成强奸罪?


答:李某不构成强奸罪。


理由:强奸罪的客体是女性。


网友评论:王某真是好惨一男的。


07

画个圈圈诅咒你

陈某与赵某两人系邻居,两人经常因宅基地发生冲突。一日两家又因宅基地问题发生争执并互相厮打,陈某因此吃了亏,于是起意谋杀赵某。当晚,陈某在屋内点燃几根敬神用的香跪在地上诅咒画圈后,将一张画有人形和写有赵某名字的纸符烧毁。次日,赵某死亡,死因系心脏病。


问:陈某是否构成犯罪?


答:陈某不构成犯罪。


理由:陈某画圈诅咒的行为与赵某的死亡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网友评论:原来真有陈某这样画个圈圈诅咒别人的幼稚鬼。


   

法考为何会奇葩案例层出不穷?


  张明楷教授曾说:“起草法律的人,在立法的时候,他所考虑是最基本时候、典型事实。但是所遇到案件并不一定是典型的案例,一般的盗窃、抢劫谁都会知道。学法律要解决的不是这些典型案例,而是要解决边缘的、疑难的案例,我们要解决的,是立法者99.99%所考虑不到的案例。”同时,他认为2019法考不够难,建议加大难度?


  其实,很多考生眼中的奇葩案例都是真实发生过的案例。比如天降陨石,天降狗砸人,同性恋跨国婚姻登记等。


  考题案例化,与实务联系越发紧密,想要成为优秀的法律精英一定要通过这些奇葩案例的磨炼。


  如今的法考离死记硬背越来越远,更加看重考生对法条的分析理解能力,看重考察考生的法律思维能力以及对案件的分析能力,考生一定学会融会贯通,学会在一个大的知识框架内有联系地看待问题,而不是孤立地去抓一个个知识点。
责任编辑:李泽鹏审核人员:张文硕来源:北京青年报、微信公众号“观察者网”往期精彩回顾百万法律人都在用的北大法宝详细介绍!张明楷:法考不够难,建议加大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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