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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冠军梁颖事件反转!如何看待这起“网络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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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京报、澎湃新闻网、微博

北大法宝法律法规库


近日,名为梁颖的女子发微博称曾遭强奸,后不得已与对方恋爱,引发强烈关注。但是剧情很快发生反转,梁颖委托律师公开道歉:罗冠军没有强奸,因没有处理好分手事宜才曝光冤枉他强奸。

9月4日,罗冠军告诉记者,梁的律师已经联系自己,称希望和解,可以公开道歉、赔偿。这段时间生活受极大影响,自己“已经社会性死亡”,半年搬家3次工作换了3个,希望公检法加快速度尽快给自己一个“背书”。警方已展开调查,北京互联网法院也已受理罗冠军与梁颖等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

9月5日晚,梁颖委托律师发布一则声明。声明中梁颖表示,罗冠军并没有强奸自己,同时向公众和罗冠军和他的家人道歉。梁颖称,因其本人对强奸罪的法律定义的认知出现偏差,以及因双方没有处理好分手事宜,才会在网上曝光冤枉罗冠军强奸,其本人并没有购买热搜挑起舆论,引发热搜实属意外。梁承认关于重庆富民银行内容系编造,郑重向该银行道歉。


9月5日晚罗冠军也发声明,称放弃所有刑事控告,民事名誉侵权诉讼正常进行,并呼吁大家删除罗冠军与梁颖的所有个人隐私信息,停止网络暴力。


从控诉前男友强奸,到表示因为双方没有处理好分手事宜而“曝光冤枉”罗冠军,这场风波可谓是惊天大反转。


此事的直接受害人无疑是男方及其家人。梁颖此前发的长文之所以引发巨大关注,关键在于它指控了太多“令人发指”的情节,比如罗冠军强暴并羞辱、玩弄自己,导致其怀孕流产;罗还嫖娼,并强奸另一个女生等。按其所指,罗冠军不仅是个道德有亏的“渣男”,还涉及多项违法犯罪。


女方的最新回应表明,被强奸等恶劣情节,只是编造的戏码。但在这场风波中,男方及其家庭遭受的伤害,是实实在在的。在潮水般的舆论面前,罗冠军本人遭遇了各种谩骂攻击,工作、生活受到很大影响;家人和同学受到牵连,各种隐私信息被曝光于网络。罗冠军说自己“已经社会性死亡”,某种程度上说并不算夸夸张。





这桩离奇、荒诞而又不乏狗血的网络事件,虽然事情本身不大,但是因为掀起了巨大的舆论声浪,极具启示意义。

梁颖的行为可能违反哪些法律规定?


第二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第一条就规定了自然人因包括名誉权在内的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


不要让“网络维权”成为现实版的“狼来了”

一直以来,网络作为重要的维权渠道,为很多被伤害的弱势群体提供了有效救济。然而在类似的闹剧之下,公众的热心和同情心,变成了一方将另一方“搞臭”的工具。这让广大网友感到受伤、愤怒,让社会信任被极大地消耗。这不是一句例行公事般的“为占用公共舆论资源道歉”就能弥补的。


正如一些网友所担心的,以后万一真有女生遇到强奸,再进行网络求助时,还会不会得到信任和关注?这种担忧并非多余,因为社会信任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舆论和网友也是有“受伤”记忆的。


这种对公共舆论生态的损害,该由谁来负责?


现在女主遭受了舆论谴责,这是她必须承受的代价。但从捍卫清朗的舆论环境角度看,除了梁颖,需要反思的,还包括一些偏听偏信甚至大搞网络暴力的网友。


其实在舆论发酵之初,对一篇缺少实锤的控诉,就有人质疑真假。稍加核实也能发现,梁颖的说法跟其之前的微博内容,有不少出入;控诉文中提到的一些细节,像将引产的孩子埋在楼下花坛等,本身就超乎常识,可信度不高。


对这些可疑的细节,如果本着求真的态度多加核实,理性吃瓜、拿证据说话,对当事者罗冠军和家人的伤害可以降低很多;当初着急站队声讨的网友,也不至于被人利用——即便是出于好心。


因此,这场告一段落的风波,也是一次警醒。通过造谣的方式引导舆论出击,最终只会反噬自己;在开放的舆论环境下,每个人得多一份冷静和较真,不必急着站队。一个守法理性的公共舆论空间,需要每一个人守护,也会让每一个人获益。反之,谁也不能保证自己永远不会翻车。


-END-


责任编辑 | 李泽鹏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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