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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向善:抖音们的德性

曹刚 北大法律信息网 2021-11-09

作者 | 曹刚

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主任

来源 | 中国伦理在线


  抖音们真的有毒吗?6月3日,在第九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网络视听产业峰会”上,腾讯公司副总裁、腾讯在线视频首席执行官孙忠怀发表演讲时称,低俗的短视频内容,在洗脑式的简单重复中,消耗了用户时间,冲击用户观念、拉低用户心智,尤其对青少年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他说,“个性化分发太厉害了,你喜欢猪食看到的就全是猪食。”显然,孙忠怀是短视频有毒论者,毕竟人吃了“猪食”是有害的。“猪食论”客观描述了短视频存在的某些不良现象,但不能由此推断出短视频平台本身是有毒的,否则腾讯大力发展微信短视频岂不也是在“制毒贩毒”?短视频没有原罪,抖音们是否有毒,取决于由用户、平台和受众构成的短视频平台生态圈是否健康,而保障平台生态圈健康的关键又在于记录者、平台和受众的德性,统言之,抖音们的德性。


01 记录者的德性


  有一种论调认为,平台只是一个为人们的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提供数字化基础设施的技术平台,本身在价值上是中立的,无所谓道德上的善恶对错之分。Facebook 的创始人扎克伯格就是这种论调的代表者。我当然不同意这种技术中立论。因为平台灵魂是算法,依据算法所进行的各种活动,包括信息的个性化分发和推送,必然内含着平台的价值观。由此,人们推断,技术中立论者的目的是把平台的责任甩锅给用户,从而豁免自己的责任。这个推断有其合理性,所以,我们需要明确平台的责任主体地位,承担应当承担的责任


  话又说回来,如果把短视频所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都归咎于平台,似乎也是一种社会的集体甩锅。区别仅在于,这是社会把责任甩锅给了平台而已。这样的做法自然解决不了问题,更正确的做法是,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必须确立好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和个人等责任主体的各自责任,厘清彼此间的边界。


  由于短视频平台是一个记录、传播和分享的平台,每一个个体在这里都是一个传播中心,并通过千条万缕的关系链条,连接到广阔的互联网世界,因此,有必要首先确立记录者的用户责任


  记录是短视频的关键词。抖音说,记录美好生活,快手说,记录你,记录世界。总之,这是一个每个人利用手机等便利工具,用短视频的方式记录自己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这有点像日记,又有点不像日记。短视频的特点在“短”,就像日记里的寥寥数行,随时利用手机以零碎化的方式记录日常生活的种种。在这个意义上,短视频是一种记录个人日常生活的视频日记。与此同时,短视频记录又不同于日记,虽说都是自己记自己的事,但日记是写给自己看的,是自我的对话,是一种最纯粹、最隐秘的私人著述,因此,日记常常是秘而不宣,所以咋写都成。短视频记录的目的却在于把所见、所闻、所想通过短视频拍摄记录下来,传播和分享出去。尤瓦尔·赫拉利在《未来简史》中写到:现代的新座右铭是:“如果你体验到了什么,就记录下来。如果你记录了什么,就上传。如果你上传了什么,就分享”。既然短视频是拍来给人看的,而且是在网络平台上分享的,这就给记录者的传播行为提出了道德要求。


  一是真诚。鲁迅在《马上日记·豫序》中说:“我本来每天写日记,是写给自己看的”,“写的是信札往来,银钱收付,无所谓面目,更无所谓真假”。但一旦给别人看,而且放在网上分享给不特定的多数人看,就有所谓面目,有所谓真假了。这意味着,所谓的“记录”,既是一种记录,又是一种纪录。记录要求“记”的内容是真实的,不要撒谎和作假;纪录要求“纪”的内容真诚地表达了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应该体现一种表里如一的态度,行于外而动于中,动于中而发于外,言行一致,否则,就是言不由衷,就是不真诚。


  二是前瞻性的责任意识。法国哲学家莫兰曾引述帕斯卡的话:努力好好地思考,这是道德的原理。他把这句话解读为:“伦理学应该调动理智来面对生活的、世界的、伦理学本身的复杂性。”网络传播就具有一般个体行为所不具有复杂性。网络传播行为的主体是多元的,网络传播行为的动机和效果是分离的,网络传播行为的社会后果是难以预测和控制的。譬如,倘若偶遇灾难现场,拍了灾祸现场的短视频上传分享,主观上也许没有造谣的故意,但紧接着就有更多的人在传播,在不断添油加醋的加工中,传得越来越走样,我们甚至还可以设想以此为导火索而导致的社会动乱。整个传播过程的每个环节都有不同的人参与,但没有人能控制事件的走向,没有人能预测和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也没有人为此承担责任。这就是网络传播不同于传统传播的地方,这也是网络责任不同于传统责任的地方,同时也是前瞻性责任提出的依据。也就是说,既然网络传播主体难以预测和控制传播行为可能导致的万劫不复的坏结果,就必须防患于未然,明智地判断,审慎地决策,缓步地前行,这就是前瞻性责任所内涵的德性要求。如果说,真诚是对传播行为的一般道德要求,那么,因为网络传播的复杂性,明智、审慎等德性就是网络世界的特殊道德要求。


02 平台的德性


  我觉得,做大事的人总是有情怀的,总是带有理想主义气质的。那些个超级平台的创始人更是如此。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这是马云的情怀;快手的创始人宿华和程一笑的理想就是创造一个公正普惠的互联网世界,在这里,每一个普通人都能被看见,被听见,被看到;抖音的世界则是自我的、张扬的,记录美好生活,也不只是一种描述,还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愿景。我更愿意把互联网平台的创始者们看作是互联网精神的人格化,而不是资本的人格化。这是因为,他们的这种理想主义气质只能来自于互联网。互联网天生就有“天下为公”的理想主义气质。它的理念和设计就是要使世界上所有的人,无论何时何地,都能链接、访问、使用网络中的程序和数据,实现知识的共享。互联网协议的设计者Vint. Cerf就说,连接全球所有的网络,这正是我们设计互联网的明确目标。“互联网是为每一个人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始终对带着互联网的理想主义气质的创业者和资本家们留有一份敬意。


  知识普惠是短视频平台的天赋责任。因为短视频平台不只是一个技术服务平台,它还是一个企业,一个平台生态圈的规则制定者和管理者,一个大众传播平台的把关人。正因为平台的多重角色和属性,所以,知识普惠是内在于短视频平台(植根于平台的公共性)同时又是超越于平台(超越资本的逐利性)的一种道德期待。在抖音的首届创作者大会上,抖音总裁张楠做了《抖音的美好与价值》的演讲,她说:“抖音其实是一个工具,它是一个帮助用户传递信息的工具。短视频和抖音带来的,是视频创作、分发门槛的大幅度降低,是信息的更快流动和连接,是一种信息普惠的价值。”


  应当意味着可能,这是伦理学的基本原理,要求一个人做不可能之事,这种要求就是不合理的。知识普惠是短视频平台应尽的责任,同时也是其最擅长做的事。


  第一,互联网是人类创造的最重要的知识分享工具。短视频给普通人赋能,不断降低他们参与知识创造、分享和消费的门槛。让更多的草根看到了更广阔更多元的世界,获得了更丰富更生动的知识,而且知识创造的主体更多元,源头更丰沛,手段更有效。精英主义们总是躲着象牙塔里操着各种各样的闲心,发明着各种眼花缭乱的新名词,甚至摆出与现代科技文明相抵抗的决绝姿态。我愿意相信甚至羡慕这种孤独、沉思、宁静的生活旨趣,也愿意欣赏这种反思和批判的独立精神,但我忘不了那些社会底层的草根们,他们缺乏精英们那种斟字酌句填词作赋时对文字玩味和体悟的能力,但他们同样是创造知识的主体,同样有传播知识的愿望,而且更需要便捷的、大量的、低成本的知识供给以满足求知的需求。《夫妻识字》中唱道:“黑格隆冬天上,出呀出星星。黑板上写字,放呀么放光明。什么字,放光明?学习,学习二字我认得清……”而短视频为这一切提供了最便捷也是最有效的手段。如果短视频能以最生动的方式给普罗大众传递知识的光明,岂非是人类的福音?


  第二,短视频是隐性知识的最好载体。我们可以把知识分为两类,一类是显性知识,就是那些个写在书本上可以逻辑演绎获得的知识;一类是隐性知识,这种知识没有特定的载体,也难以演绎推理,需要言传身教并通过受众的直觉、感悟和效仿而得,这类知识更多地是人文知识,尤其是道德知识。“德性之知”不是学习来的,而是通过对榜样的效仿而来,是在具体的生活情境中感染而得,需要各种具象化的载体,譬如梅兰松菊的象征物,来表达和传递,从而达到春风化雨般地滋润心田的目的。这些在书本上读不到的知识,在身临其境的短视频中可以获得。可以期待,利用短视频进行人文素质教育和道德教育是有着广阔前景的。


  第三,碎片化是当下说的最多的词,抖音们的碎片化信息和快餐文化也颇受责难。但也别忘了,碎片化阅读是现时代的需要,这种阅读的目的不是要获得系统的深入的知识,也不祈求获得人生的启示和宇宙的真理。刷短视频可以是消遣,图个一乐,也可以是获得生活中的妙招和常识,如果你愿意,通过各种方便的检索,可以找到系统知识的入口。在入口处,你可以放下短视频,去到更深远、更广阔的未知世界,开始探索世界奥秘的知识旅程。如果说屏幕占了你太多的时间,以至于没时间阅读经典了,拜托,各类游戏自古以来都有,沉迷其中毁了前程的人不计其数,自己把持不住而沉迷其中,确实怪不得别人,在根上还是取决于受众自己,这就引出了受众网络素养的问题了。


03 受众的德性


  读《庄子·秋水》:惠子相梁,庄子往见之。或谓惠子曰:“庄子来,欲代子相。”于是惠子恐,搜于国中三日三夜。庄子往见之,曰:“南方有鸟,其名为鹓雏,子知之乎?夫鹓雏发于南海,而飞于北海;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于是鸱得腐鼠,鹓雏过之,仰而视之曰:‘吓!’今子欲以子之梁国而吓我邪?”我们多么希望短视频平台是这样的一个生态圈啊,有梧桐,有练实,有醴泉,而引凤凰来栖,但短视频平台不过是现实世界的折射,更像一本俗世的百科全书,这里同样充满着腐鼠和猪食等信息垃圾。


  面对短视频平台的优劣杂陈的各种信息,平台作为大众传播的把关人,当然有过滤信息的责任。过滤信息首先需要判断信息的好坏对错,平台的做法首先是确立敏感关键词的程序审核机制,然后是人工的价值观审核,最后将某些不良信息删除、屏蔽或者断开链接,使其不再显现于互联网世界。譬如,“字节跳动”就曾设计了国内首款反低俗信息的小程序“灵犬”,运用反低俗、反色情和反谩骂等算法模型鉴定低俗信息。同时,“今日头条”还面向全社会招募反低俗测试员,将机器难以直接有效处理的内容交由人工审核判断。问题在于,技术无法判断具体语境中关键词的语义,容易断章取义;人工的价值判断在碰到道德难题时,也会因为没有确定和客观的价值标准而束手无策。譬如,粉丝超1200万网红主播“铁山靠”用方言骂人以吸引流量,对此的否定性价值判断是有共识的,其账号也应该被永久封禁,但关于康雅雅男扮女装的直播行为的是非对错,就难以判断了,这也是封禁康雅雅带来网络舆论反弹的原因。可见,平台的审核机制在实践中会面临诸多困境,如果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封了之,无疑是在滥用平台的审核权力,不但侵犯了用户的基本权利,而且抽掉了短视频平台赖以存在的价值基础,即:自由地记录、传播和分享。


  可见,光靠平台的审核,实在是力所不逮。我以为,更根本的也是最终的价值观审核机制其实在我们每个受众的脑子里,这就是受众的网络素养。受众不是一个被动的信息接受容器,网络素养决定了受众对短视频信息的辨识能力,使用短视频的节制能力和在传播、分享和交往中与其他主体的友好相处的能力。


  第一,多读书,读书益智,才有辨识能力。德国思想家韩炳哲如此感慨当代社会的文化状况:“人们踏遍千山,却未总结任何经验。人们总览万物,却未形成任何洞见。人们堆积信息和数据却未形成任何知识。人们渴望冒险,而在这冒险与兴奋当中,人们自己却一成不变。”我们以为,造成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还是读书读少了,尤其是人文经典读少了。威尔·施瓦尔贝说:“阅读所有不同类型的书籍不是简单地阅读所有不同种类的书籍;这是一个成为更完整人类及更人道的方式。”读书不能瞎读,要读人文经典,读了经典,提高了品位,犹如品过了醴泉,还会迷恋猪食吗?


  第二,讲修养,把人文知识内化为人文精神。有学生问王阳明,为什么很多人知孝悌而不行。王阳明说:“此已被私欲隔断,不是知行的本体了。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这个知行的本体是:真诚恻怛。“真诚恻怛”是人文素养的根本,换言之,人文素养的灵魂是对人的终极关怀,有了这种人文精神,我们才有从他者的角度来认识世界的换位思考的能力,才有置身于他人的处境去感受他人的情感的移情能力,才有把他者作为平等主体来尊重的对话与交往能力。如此以来,网络的暴戾之气何来?


  第三,重践履,把人文精神外化为礼貌待人的外在行为。礼貌是社会交往的基本行为要求,也是短视频平台上社会交往的应有姿态。讲礼貌,首先要讲礼让。礼有礼让、谦恭之意。孟子有云:“辞让之心,礼之端也”。在中国古代的故事中,“孔融让梨”一直是鼓励家庭成员之间分享的一个典型,至今仍然出现在小学的课本里。其次要讲礼节。待人接物有礼节,处理事情有分寸。这个“节”也有运用意志力量来节制自己的情感、欲望的意思。最后要讲礼“貌”。礼貌要通过面部表情、言语和体态来表达,所谓和颜悦色,所谓庄肃和顺之仪容。短视频平台是个社会交往的平台,短视频的世界既不是一个陌生人的社会,也不是一个熟人社会,而是一个半熟人社会。因此,在这个平台上,礼貌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总之,营造短视频良好伦理生态的功夫在平台之外,所谓“功夫在诗外”。有了较高人文素养的受众,在接受和解读信息时, 就能保持理性、公正和善良;就不会被欲望牵着走,而保持情绪上的自控,意志上的自主和行为上的自律;就会切合语境,综合考虑社会的公序良俗,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和相互宽容,就能成为一个理性的负责任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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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李妍靓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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