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程瑞 陈强 | 媒介逻辑、集体行动与政策博弈:城市环境抗争行动的政治过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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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意义]近年来城市集体抗争行动此起彼伏,对城市安全造成诸多负面影响。城市集体抗争的成员构成、诉求目的和抗争方式与传统乡村社会的抗争存在较大差异。因此,理解城市集体抗争的行动逻辑和发展范式进而寻求治理之策成为规避社会风险的重要一环。[方法/过程]基于三个典型的城市环境抗争事件,运用案例分析法,从媒介逻辑、集体行动和政策博弈的视角,分析主客体在动员、认同、极化、终结等抗争过程中的媒介表现和互动逻辑,尝试为新媒体时代的城市底层抗争提供一种新的分析框架。[结果/结论]研究发现,媒介早已超越简单的“居中联络”功能,助力抗争主体主动撬开政治机会结构的“大门”,在城市环境抗争的动员、分裂、极化和规模转变的四个环节中,媒介逻辑始终是决定集体行动生成和政策博弈结果的重要因素,能否清晰的了解媒介属性和有效利用媒介工具已成为环境抗争成败的关键要素。
关键词
媒介逻辑 集体行动 政策博弈 环境抗争过程
0 引言
近年来,环境抗争行动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在一些抗争事件中,民众的抗争行为取得了成功,污染项目被制止,抗争主体的经济诉求得到了政府的积极回应,甚至出现了一定的制度创新和以环保为主题的法规条文。而在另一些抗争事件中,人们的抗争诉求却以失败告终。在一系列的环境抗争事件中,尽管人们都基于相同的出发点,采取了各式的抗争策略,动用各方资源,结果却大不相同。特别是近年来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城市集体抗争行动频发,同样借用新型传播媒介,为何各类抗争行动所取得的结果大相径庭?
关于抗争行动的结果,学界多从组织能力、抗争策略和社会资本的视角来解释,认为组织话语塑造能力、资源动员能力、策略方法导致了抗争结果的差异。研究者们大都致力于寻找“抗争”结果的“社会根源”,把个体、社会经济因素为作为影响抗争结果中最为重要的自变量。奈特曾提出要将“国家”作为影响社会抗争的自变量而非因变量引入寻找社会抗争的政治根源当中,应当从“国家性”差异的视角考察这些运动结果的差异,而不能仅仅停留在社会系统功能的比较上[1]。政治机会结构作为“国家性”差异的重要体现,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抗争行动的可能性边界和博弈结局,应成为社会抗争研究者关注的焦点[2]。
在政治机会结构之窗开启层面,斯科特在《弱者的武器》一书中指出马来西亚农民具有怠工、纵火、偷懒、走神、装呆卖傻、诽谤等日常的抗争形式,穷人与富人之间的抗争并不总是“血与火”和刀光剑影的比拼[3]。“弱者的武器”这一解释框架在国内的底层抗争中也衍生出“以死抗争”“以势抗争”“情感抗争”和“以法抗争”等多种颇具本土意味的解读范式。这一解释框架对于农村地区、城乡差异显著的抗争事件有较强的适应性,但在解释同一发展阶段同一抗争类型的事件中却显得捉襟见肘。
城市环境抗争行动者主要是以公务员、研究人员、教师、媒体人等为代表的中产阶级,城市集体抗争行动呈现出精英化、弱地域化、技术化的色彩[4]。他们在借用法律工具构建行动合法性来源的基础上,更倚重于自媒体工具来宣扬环境正义,通过制造声势浩大的集体行动来推动网络舆论的高潮,藉此积累与政府谈判的政治资本,主动撬开政治机会结构的大门。中产阶级作为城市抗争主要参与者和精英力量,其组织的弱地域性、成员的弱血缘性、弱宗族性,使城市集体抗争行动有着内在的动员机制、抗争策略和演化路径,与农民表演性抗争为主的“强———弱”逻辑存在着云泥之别。
“弱者的武器”这一范式在解释城市抗争行动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寻找合适的解释框架阐述城市抗争行动的逻辑也就显得非常必要。值得注意是,“弱者的武器”这一研究框架早已穿越了社会学、政治学的领域,成为政治传播学中的重要议题,并逐渐被“媒介动员”“媒介融合”等理论所吸纳,衍生出“媒介技术赋权”“媒介权力”“网络媒介权力”“媒介生态”“传播赋权”等“媒介化抗争”等理念,使得媒介逻辑成为新民权运动研究中的重要视角[5]。
1 文献综述
关于媒介逻辑的定义尚存争议,根据Altheide(2011)等人的说法,媒介逻辑既包括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各种媒介,也包括媒介之间传播的语法、聚焦点和生态组合[6]。一般情况下社会运动依赖于媒介实现其组织目标,通过媒介的放大作用形成强有力的社会舆论。大众媒介与社会运动的紧密关系是现代政治无法回避的显著特征[7]。在当代所有的政治都面临一个决定性的因素,即对大众媒介的依赖,“政治过程的内涵、程序、领导权和制度流弊都被媒体系统特别是新媒体系统的内在逻辑所塑造”[8],其内在逻辑业已成为媒介政治辩证法的一部分,媒介主导和塑造了政治空间,政治反过来又规避和借用了媒介。
诸多研究成果表明,媒介逻辑对抗争行动的影响可以从三个维度来衡量:一是技术逻辑,电视媒介强调视觉性、冲突性、戏剧性,如果抗争表演不具备上述特征,则很难给予报道;二是内容逻辑,组织语言的文本、报道内容的范式风格、聚焦点等都会影响抗争,通过框架化形式构建“问题是什么”影响社会集体对事件的理解;三是制度逻辑,党媒与官媒、中央与地方、纸媒与商媒之间存在复杂的关系,一方面媒介受制于媒介生态所嵌入的政治环境,另一方面市场化改革为媒介赋予了“反体制”建设的政治使命。当今世界政治媒介化的趋势明显,媒介生产逻辑对政策的影响也日益增强。
围绕“媒介”与“集体行动”,郑雯和黄荣贵(2011)认为城市抗争是一种典型的集体行动,其形成、发展和终结必然也面临着集体行动中的理论困境[9],而媒介则为破解集体行动的困境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平台。在当前中国“强政府—弱社会”的权力分配格局下,个人表达缺乏制度性支持,社会运动在现有的社会结构中很难找到突破口。媒介的放大效应加速公众的风险感知,成为构建集体行动的主渠道[10]。媒介逻辑也因此成为分析城市环境抗争的重要视角。赵鼎新(2008)认为媒介包含“政治认同”多样化的内容,它们在动员、激活“集体认同感”和构建“集体行动框架”中有着特殊而关键的作用[11]。社会运动遵循着集体磨合、集体兴奋和社会感染三个阶段,集体行为主要是非理性的产物[12]。集体认同感的构建是社会运动中最为关键的环节,抗争行动依赖于集体认同感来集合大众,大众也在集体行动中获得巨大的自我释放和心理满足。媒介是大众情绪共振、情感宣泄的理想平台,把分散的个人遭遇总结归纳为一个共同的原因,而这个原因既存在法理正义和制度正义,也调动人们为采取共同的解决方案而团结一致,从而实现对某一社会问题的“标注功能”与社会运动的“意义建构”。
媒介因其特殊的内在特性也就成为了政府与社会博弈的武器。首先,媒介逻辑扩展了公民社会的国家中心论与市场中心论的解释路径,成为推动政策变迁和重塑社会权力格局的重要因素[13]。环境抗争作为社会抗议的一部分,始终在“国家—社会—企业—公民”的维度下进行,在政策变迁视角下,其缘起的政治逻辑和诉求的制度指向始终是抗争行动获取合法性、可持续性的保障。社会运动具有经济变迁、文化变迁、制度变迁的多重目标,这既是媒介动员的内容所在,也是集体行动正义性之理想来源。城市抗争行动往往兼具了“生活政治”和“解放政治”的双重诉求[14],来回应“情感激发”与“正义构建”。城市群体性事件中普遍涉及企业、政府、社会和市民这几个拥有不同价值观和利益诉求的群体,在法理正义和制度诉求的目标下群体之间不断联盟,不断的与政府讨价还价,导致了集体行动的扩张和权力对比格局的此消彼长[15]。
其次,媒介逻辑影响了群体性事件的政治产出,从而导致了不同的政府回应。民众与政府具有两种不同的心态,一方是“把事闹大”,另一方是“息事宁人”。在“智猪博弈”下,媒介逻辑不断助推、累积双方对赌的成本与抗争风险。在高昂的政治成本下,政府也不得不推进决策过程的多元化和政策妥协。在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过程中,一方面要构建稳定的社会结构,防范和化解社会抗争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又要加强政府的影响力,规避托克维尔困境。国家重建也就在社会自我保护运动与市场化运动的双向张力中同时进行,媒介逻辑也就在这一双向目标中进行艰难的平衡,既要弘扬主旋律,又要阐述新问题。在此背景下,传统媒介、新媒介所赋予的“反体制”的体制性建设责任促使政府纠错和政策创新。
查尔斯蒂利在《斗争与革命》中详细解释抗争过程中政治组织成员、挑战者和外部政治组织之间的关系,认为抗争行动普遍遵循着“动员—认同—规模转变”的政治过程[16]。这一解释对于理解城市环境抗争的政治过程具有一定的局限,城市环境抗争在成员范围、构成、武器使用等方面更具复杂性和多面性。城市抗争从根本上还是价值观和利益的冲突,政府维GDP至上与民众环境第一的冲突、民众利益与企业利益的冲突。环境价值观的差异和风险信号源的形成是抗争行动的逻辑起点,任何抗争武器都经过媒介逻辑的蝴蝶放大效应,催化风险共识,从根本上促使了集体行动的形成、发展。
在此,本文要解决的问题是针对城市环境抗争这一特殊的抗争形式,其集体抗争运动的一般过程有何不同?媒介在各个抗争环节究竟发挥何种作用?抗争主客体之间又是如何讨价还价的?本文将从媒介逻辑、集体行动和政策博弈的视角(如图1),分析主客体抗争政治过程中的媒介表现和互动逻辑,为新媒体时代的城市底层抗争提供一种新的分析框架。
2 研究方法与案例介绍
2.1研究方法
关于抗争行动的结果,查尔斯蒂利认为是指有关抗争地点或超出该地点方面的变化,包括威胁、利益的改变,经济、制度和文化的变迁[17]。俞志元(2011)在分析环保类抗争行动时将结果分为毫无进展、经济赔偿以及制度建设三个方面。借鉴已有研究,本文将环境抗争行动的结果分为基本成功、部分成功和基本失败。关于基本成功,是指抗争行动者的经济诉求得到基本满足,环境风险项目得以移除,同时还出台了相关的制度规范。部分成功是行动者的经济诉求得到了一定满足,环境风险项目的威胁得到了暂时遏制。基本失败,是指抗争行动既没有取得经济补偿,也没有实现预设性的制度目标。本文选取了上海松江电池厂事件、广东茂名反PX事件、福建莆田枫亭蓝海化工事件作为分析。之所以选择这三个是因为他们具有一定的差异性。第一,这三个案例的结果不同。上海松江电池厂事件中,不仅停止了项目,也制定了今后重大工程的环评制度。而枫亭蓝海化工事件中,项目依然进行且多名涉事人员被抓捕。第二,这三个案例在本文关注的关键因素上具有一定程度的差别。例如主客体在社会资本、媒介动员、道具使用、剧目表演等方面的差异。另外这三个案例都是纯粹意义的环境抗争,共同的城市背景和利益诉求使得本研究能够控制一部分政治上的误差。
2.2案例介绍
案例一:上海松江电池厂事件事件
2013年国轩高科和上海松江区政府签约落户协定,总投资10亿元。市民担心电池对土壤、空气有严重污染,反对入驻。居民搜集了锂电池的生产工艺,并对其过程中的“三废”污染表示担忧,在多个业主QQ群散布电池厂的危害及导致房价下跌等经济损失的消息。在多次与政府部门沟通无果后,多个小区的业主在网络上开始了维权行动,他们通过在私家车上系“绿丝带”和张贴一些反对性质的标语进行抵制。于是,区、镇两级政府要求社区居民召开专题会,对居民开展解释工作,同时还出具了松江区环保科的环评审批,但市民对此并不买账。2013年5月1日,市民在松江政府门前抗议,反对国轩电池厂基地落户松江。至11日,上万上海民众举行游行集会,声势浩大,舆论哗然。15日晚松江区政府宣布,取消上海国轩新能源电池厂项目,有关土地将退回政府,今后将落实重大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制度并接受监督。
案例二:广东茂名反PX事件
2012年,茂名市PX项目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2014年初该项目开始进入筹备阶段。部分网民在得知消息后声称PX项目将对人体健康产生巨大损伤,号召采取抗议活动。3月27日晚上,茂名官方召集当地活跃且有影响力的250位网友商谈,协商未果。3月30日上午,茂名市区部分群众在市委门前大草坪聚集,堵塞交通,政府喷辣椒驱赶。晚上10点半之后,小部分闹事者开始骑乘摩托车扔石头、矿泉水瓶等破坏公共设施,并打砸派出所大门。3月30日晚间QQ、微博、微信上充斥着各式对抗图片,关于茂名PX事件的相关消息迅速扩散,并引发了国内网友的极大关注。3月31日,茂名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未经批准的集会游行属严重违法行为,将对违法者采取强制措施。民众对政府的这一表态并不满意,31日下午部分市民仍在市委门前静坐。3月31日晚间,茂名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称,PX项目仍处于普及知识阶段,上马与否需听取民意,如绝大多数群众反对,政府部门决不会违背民意进行决策。
案例三:福建莆田枫亭蓝海化工事件
莆田枫亭蓝海化工项目在2012年立项,计划总投资人民币70亿元。该项目影响到莆田枫亭海滨、辉煌度假村以及城厢区泉州市泉港区的部分滨海旅游区域,受影响群众超过30万人。当地居民联名向莆田市政府递交抗议书,认为蓝海化工项目离居民区最近距离不到500米,一旦在建设、生产过程中出现危险,后果不堪设想;同时该项目产生污水在百万吨以上,势必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破坏。2013年5月6日,政府公布了蓝海化工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书》,居民认为此次环评草草做出,存在替换嫌疑,居民开始有组织的上访。6月16日,莆田市在枫亭召集干部开会称将调查涉事居民存在的计划生育和违章建房问题。7月5日,政府开始填海施工,附近居民五六百人自发聚集,阻止渣土车作业,火烧项目部及车辆,场面一度失控。2014年3月26、27日,数千居民到在建的蓝海化工厂阻止施工,与数百特警、武警发生激烈冲突,双方互掷砖石,派出所大门被推倒。事件造成双方多人受伤,多辆警车被砸,多名涉事者被抓捕,但项目依然进行。
3 主客体的互动博弈———抗争过程分析
在抗争政治理论中,行动者不能够脱离政体的外在模型而独立行动。政体外的成员往往处于劣势之中,政体内的成员由于某种需要和政体外的成员组成同盟,这种联盟关系为政体外成员和社会精英的抗争行动提供了政治可能[18]。政治抗争的过程是抗争主体与抗争客体的博弈过程,抗争主体不断翻新抗争剧目为社会精英提供了良好的舆论素材。在上海案例中,市民先是在贴吧、微博等场域表达了对电池厂污染环境的担忧,其次在规划局、市政府信访,先后递交了书面材料和小区业主集体签名,这些正常剧目的表演都不足以吸引社会媒体的关注,只有不断创新抗争剧目才能够得到足够多的关注,冲突风险也随着抗争剧目表演的极端化趋势而不断累积,“共意性运动”最终转变为“冲突性运动”。
在这三起抗争事件中的表现,媒介不再局限于主体与客体之间“居中联络”和“界限激活”的功能。律师、企业主的参与使抗争行动远远超越了“弱者武器”的悲情展示,他们运用法律诉讼、公共宣传、社会人脉等不断激活公民和政府的“你—我”界限。大多数环境抗争事件的成功都是以地方事件为起点,进而通过抗争客体、主体和以新闻媒介为代表的第三方互动性地构造,层层加码,在目标竞赛的场域下推动抗争事件达到高潮。缺少抗争的过程推动和媒介借用,事件也很难发展成为全国性事件,抗争胜算的概率也将大大降低。城市环境抗争行动分析框架如图2所示。
3. 1媒介动员———主体的共意形塑
媒介动员在抗争行动中最明显的作用就是“放大效应”,即通过夸张的说辞、跨平台的表达和公共利益的代入实现媒介的内容逻辑、技术逻辑和制度逻辑的彰显。受制于现有的媒介政策,建制性媒体具有浓厚的制度依赖性和情景依赖性,一方面是对事件不报道,或服从于现有的“正面框架”报道,另一方面是对事件的议程设置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集中表现为“见机行事”和“见缝插针”。但是,政府层级结构之间并不总是铁板一块,下级政府对上级媒体、地方政府对行业媒体都无法实现有力的规制,这也就为“共意型运动”和“冲突型运动”的生成和演变提供了可能。媒介逻辑在强化资源动员效果的同时,也主动撬开政治机会结构的“大门”。
在民主化的世界浪潮下,政治机会结构呈现出“中间化”靠拢的趋势,媒介赋权使得社会组织在抗争和动员中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活跃,社会运动的参与内容也体现了多样化趋势。抗争行动的产生以充分的动员为前提[18],动员是一个资源集聚、组织形成的过程,其中威胁宣传和机遇渲染是抗争动员的重要内容。城市抗争主体的动员有主要有三种方式:情感动员、更新抗争剧目和扩大公共边界。三个城市在媒介动员效果上存在明显差异,如图3、图4。
情感动员,即说服周边利益相关者加入行动之中。情感动员与媒介内容逻辑相互耦合、共振。西德尼塔罗认为情感“使得人们能够清晰的表达结构性不平等和文化理念”,情感是抗争动员中的重要场域[19]。市民通过“嘲弄讽刺”“悲情叙事”的情感宣泄方式,激发其他市民对事物的认知和评价,在情绪互染中形成民意的“共塑”。“嘲弄讽刺”即改编经典的文艺曲段,或用动漫、表情包、短视频、段子等,采用诙谐、幽默的表述风格,给政府与以辛辣批判。“悲情叙事”即通过照片、文字、语音等方式将苦难表现给受众,唤起受众的怜悯,建立分明的“弱者”形象。在松江事件中,市民写道:“……一节7号电池对土壤造成的污染足以使胸围厘米100厘米的悬树木死亡……”,作者巧妙运用了“胸围”“死亡”等方式把梧桐树拟人化,极易产生悲恸之情。茂名事件中,广泛流传着印有“有了PX,而我不想死”的黑肺配图,强调PX项目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形成一种你我他都必须紧密合作共同抵御PX的氛围。“嘲弄讽刺”也是情感动员的另一种方式。网友在微博上发起了“上海电池节”的微话题,也有网友借用《地道战》中的台词调侃道“高,实在是高!产,马上就产!”来揶揄松江区政府。抗争主体的情感动员初步实现了纷繁复杂声音的群体集化,形塑了群体“共意”。
更新抗争剧目:抗争剧目在某种程度上决定抗争行动所能获取的媒介注意力,抗争剧目与媒介技术逻辑相互支撑。抗争剧目的翻新带来传播的冲突性,塑造情节戏剧化、场面情境化、弱者悲情化的话语框架,促使表演的传播,争取社会精英的关注和支持。在茂名事件中,与政府的沟通受阻后,市民在市委门口草坪集聚静坐,甚至不少人支起了帐篷,焚烧市委主要领导的卡通木偶,也有人披麻戴孝跪着市委门口哭泣。福建莆田事件中,居民打砸派出所,互掷砖石火烧化工厂,部分居民准备以“自杀式”方式抵抗,并集资抚恤为抗争而死的民众。
扩大行动边界:通过创造、夸大政治行动者采取的行动将造成公共利益的极大损失,拓展“公共利益空间”的可能性边界,实现抗争主体与公共利益的联盟,把私人利益诉求推进到公共利益的制度追求层面,即抗争行动契合媒介制度逻辑。这在松江事件中体现的特别明显,抗议的主体一直强调电池厂对昆山镇数个小区乃至整个松江的恶劣影响,使得越来越多市民参与其中。媒介逻辑的支撑有力避免自说自话的尴尬局面,实现效果的表达。虽然在抗争的后期,松江区市民游行队伍的规模不断壮大,声势浩大、场面浓烈,但始终没有暴力流血事件,也始终没有脱离“爱沪爱松江”的和平主旋律,实现良好制度的意义构建,扩大集体行动的同盟。
3.2认同分裂———客体的策略反击
认同是动员的结果,认同由社会关系和表达方式组成,它们并不表现为常人或者某一方行动者所看到的属性[20]。从抗争政治的生产过程来看,成员一致的基本认同是抗争行动演化、发展的前提条件。认同首先是心理认同,利用悲情表演实现情感支持;其次是行动认同,场域外的行动者捐赠物质资料或亲身投入抗争行动之中;最后是制度认同,共同要求抗争客体改变现有的制度、条例、法律。为防范集体行动的扩大,抗争客体的首要任务就是分裂认同。客体往往会设置认同范围的扩散边界作为策略反击[21],媒介逻辑也就成为客体分裂认同的首要工具,比如通过网络删帖、禁止报道、封锁消息等防止认同边界的扩散。客体应对态度主要有三种:一是忽视和久拖,对网络舆情视而不见;二是武力恐吓和暴力威胁,采用暴力工具控制人身自由,利用建制性媒体渲染严峻氛围;三是强制与突袭,借助于暴力统治机器强力推进,利用建制性媒体重新宣传塑造政府形象,严禁媒体触及敏感事件。这三种实际应对态度耦合于“人为制造”“对象转换”“合法性确认”反制策略之中,每一阶段性的政府回应都是三种态度的重新组合。在茂名事件中,政府一开始采取了忽视和久拖的态度,消磨市民的决心和意志;莆田事件中,政府一开始便采取强硬措施,抓人并威胁将要查办参与村民计划生育问题。为达到分化市民结盟的目的,这些策略手法贯穿于政府反制策略始终。
范畴形成了社会认同,一种范畴的形成是在一定的有区别的社会地点的前提下进行的,而范畴的形成又取决三个机制的联合:人为制造、遭遇、借用[22]。认同的边界取决于“人为制造”,抗争客体有权界定权威的边界并对越界的行为做出规定性的处罚。在政府的应对中,单凭对媒介技术逻辑或内容逻辑的使用往往难以取得分裂认同的效果,内容逻辑决定了分裂认同的力度,而技术逻辑则左右着分裂认同的反制效果。茂名PX项目事件中,政府授权当地媒体发布公告,规定未经批准的集会、游行属严重违法行为,违反者将采取果断措施,限制市民的抗议边界。同时主动在政府微博上介绍PX项目仍处于普及阶段,网上流传“游行造成‘15死300伤爷”“坦克车进城”都是虚假新闻,主动辟谣。“莆田枫亭事件”中,宣传部门有组织的开展删贴行动,删除网络中流传“砖头”“血衬衫”等照片的帖子。“遭遇”指的是某一网络成员和另一网络成员开始争夺资源,重新产生边界的定义和边界之间的关系。“借用”主要是指把别处的界限关系引入到范畴中来[23]。莆田有关部门利用《4亿条/年编织袋项目》做出填海环评报告伪装成PX项目的环评报告,手法拙劣,直接改变项目名字以图蒙混过关,反而引发更大的抵抗。
媒介制度逻辑所具有的权威性使得公众更容易相信中央与地方之间、上下级政府之间的“纠错”表演。“对象转换”的方式即转移主体的追击目标,譬如上一级领导、政府的出面调停、更换政府官员。“对象转换”是互动期间短期出现的一种策略,使得中间行动者重新站队,带来新的支持者和敌人。在松江事件中,面对市民的质疑,国轩电池厂首先出面辟谣,并组织6名市民志愿者前往合肥实地考察,之后区政府新闻发言人发表书面环评报告,区长和区委书记先后与市民面对面交流,不断更换更高级领导参与到市民的协调之中。抗争客体还利用“合法性确认”这一手段把抗争者纳入政府组织轨道,对外部的当权者、挑战者的做法予以确认,“给予抗争组织者很大的重要性”。合法性确认的选择机制在斗争中起重要作用,这是因为确认总是对一定范围内的行为带来认同与承认。合法性确认和对象转换是抗争客体争取更多社会认同的一种策略选择。茂名官方召集活跃又有影响力的网友商谈,莆田市召开有当地群众参与的干群会议,这便是一种合法性确认的过程。通过与抗争主体的精英成员签订某种权力分享的“秘密协议”,来达到来拉拢、分化抗争主体的作用。
3.3群体极化———主体与公众的联盟
极化是指在斗争事件中,诉求者力量在社会和空间范围上的扩大,也是指原先态度中立或者温和的相关者向着这个极端或者那个极端的转移[24]。抗争主体先是通过抗争剧目的表演吸引媒介的关注,媒介的专业化指导为抗争指明新的方向。在媒介宣传动员下,主体与公众的联盟极大地触动了公众的潜在风险感知,激活了“我们—他们”的可能性边界,使得一些态度“温和”“暧昧”的网民参与到这场抗争事件,同盟的扩大使集体行动朝着极端化发展。抗争主体群体极化有三个关键步骤。
重新设置抗争目标。抗争主体往往采用重新设置抗争目标的策略使其行动框架更具媒介制度逻辑的原本意涵,并以此方式来吸纳媒体和公众成为其同盟。在一些抗争事件中,抗争主体的行动目标超越了简单的经济诉求和处理当事人的范围。他们不仅是维护自己的权利和代表着弱势群体,更是象征着一系列制度变革的先锋。如果抗争主体的抗争目标仅停留于经济诉求和处理相关责任人,媒体和公众显然很难成为抗争者的同盟。松江市民除了要求电池厂“下马”,还将抗争的目标指向了市政建设规划制度、市容管理制度。茂名市民鞭挞了市政府政策制定的专断,还要求构建市民参与重大项目的决策机制。这些使得一系列环境抗争事件具有了新的公共空间和制度指向。
与传统媒介结盟。抗争主体通过抗争剧目的表演吸引了传统媒介的关注,传统媒体的深度报道有助于公众知晓事件的真相,并使抗争运动趋向理性化。传统媒介具有“归因”“表意”两大功能[25]。“归因”是对抗争事件原因的问责。《新京报》把“电池厂闹剧”归咎于“政府的封闭”、管理者缺乏“民本意识”。《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以更细致工作化解PX焦虑”的文章,批判茂名市信息公开不力,“信息壅蔽催生抵触情绪乃至恐慌心态”。传统媒体对地方政府决策程序不够透明的批评,足以唤起市民潜意识当中的“相对剥夺感”,使支持抗争行动的人遽然增多。传统媒体的理性动员还体现在“表意”上,也就是“就是论事”和“借题发挥”,将某些以往发生过的相似性事件联系起来赋予其某种新的含义。《南方周末》对比茂名事件与厦门“PX项目事件”“北京双兴堂事件”,呼唤城市的建设需要回归人本理性,回归建筑与文化的和谐。传统媒体的“借题发挥”使得茂名市民反对PX项目与“民生民权”“城市文化”等更为宏观的议题联系在一起,赋予这些事件更为普遍的意义。抗争事件也就超越了地域的限制,成为了全民的“共意型运动”。对比三个城市的媒体报道倾向可知,其与媒介结盟的能力中存在较大差异,传统媒体对案例三的报道微乎其微,囿于数据的缺失,再此不做描述。
案例一:上海松江电池厂事件中的典型媒体报道
·保护家园上海市民的“救与赎”(南都周刊)
·上海松江环保电池厂欲落户引市民不满(南方网)
·上海新迁电池厂被赶城市建设遭遇两难处境(中国广播网)
·千古情怀何寄?公民社会可期(21CN财经)
·“市民堵路”曝“有法未必依”(法制网)
·上海市民泪洒“故土”,只因电池厂(凤凰网)
案例二:广东茂名PX事件中的典型媒体报道
·广东茂名称PX项目处科普阶段聚集事件已获控制(中国青年网)
·广东茂名:未对任何学生采取刑拘或行政处罚(腾讯新闻)
·PX,一场特殊的“科学保卫战”(新华网)
·茂名市民反PX游行事件中的8大谣言(搜狐新闻)
·广东茂名回应PX项目:如多数群众反对不会违背民意(荆楚网)
·【科普】央视《焦点访谈》:PX项目的真相(名升网)
新媒介成为专业抗争工具。极化的前提是情感态度和理性价值的认同,如果说传统媒介在理性动员方面具有无法比拟的权威优势,那么新媒体则是情感动员的专家。“松江电池厂事件”和“茂名PX事件”中新媒体都发挥着联动周围成员的作用,微博上不断更新着现场满地“碎砖头”和倒在“血泊”中的市民照片,以及一个自称为受害者的控诉视频,通过抒情话语、照片描摹、现身视频、录音影相等不断累积扩大着新同盟。新媒体实现了抗争主体信息的即时发布、即时联动、即时更新,从一个抗争政治中的居中联络角色、大众动员角色变成了抗争专家,激发了群体认同感和抗争运功高潮的到来。
3. 4规模转变———主体与客体的妥协
媒介对抗争行动的作用随着对抗时间的增长和群体规模极化日益彰显。在规模逐步上升的过程中,抗争主体与客体都承担着不断上扬的成本压力,媒介助推双方博弈成本的螺旋式上升。抗争的后阶段,事件新鲜性的衰减,大众关注点的转移,抗争表演越来越接近个体承受的极限,双方所能取得联盟也越来越少。媒介逻辑的重塑作用逐步让位于政治经济成本的考量。抗争主体即市民,经济成本主要是指如果项目进行会给自己带来的经济损失,政治成本即继续抗争可能面临的刑事风险。抗争客体即政府,其经济成本是如果项目流失将会导致GDP、税收的下降,政治成本是如果市民继续抗争,引起中央的重视则可能“乌纱不保”。因此,抗争成本和风险在不端的增加,在期望收益与成本不对称的情况下,经济成本、政治成本的双重压力迫使越来越多的行动者选择妥协。当然双方妥协的因素众多,本文也是从较为宏观和普遍的视角分析各自面临的主要风险。
媒介逻辑的助推促使主客体螺旋式进入妥协层面。所谓规模转变是指发生斗争行动的互动过程中,互不相让,一方达到群体极化之后,另一方所采取妥协态度[26-27]。抗争规模的转变遵循着“扩散———效仿”的路径以及“居间联络”的路径,它们都会通过思想归因的机制实现规模转变。
在环境抗争行动中,由于政府的强势主导地位,如果其妥协度越高,民众诉求得到满足后,抗议声浪便会逐渐平息,市民抗争行动对政府带来的政治成本就会越小;相反政府妥协度越低所产生的政治成本就越高。假设存在一个关于政治成本的函数,则政治成本=f(客体妥协度),这将得到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如图5)。客体的高妥协度将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成本(损失),假设经济成本=f(客体妥协度),那么得到的将是一条向右上方倾斜的曲线(如图6)。两种成本的共同作用下,抗争客体不得不做出相应选择(如图7)。
三个案例中,在媒介逻辑与公民合意的作用下,上海市政府面临的政治成本最高,经济成本最低。一方面是作为国际化大都市,声势浩大的万人游行给国家形象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松江电池厂事件”涉及10亿的投资尚未开工建设。茂名PX项目为政企合资,总投资约35亿,项目未曾上马,只是后期出现街头运动时才引起更大范围的关注,其所面临的政治成本较低。莆田枫亭蓝海化工项目中,总投资人民币70亿元,建成后将创税人民币3亿元以上,项目已经上马,如果政府妥协,将面临较高的经济成本。同时,虽然市民几次三番进行线下抗争,但在媒介工具借用和抗争表演上并没有引起太多关注,政府所面临的政治成本较低。媒介逻辑和抗争工具借用的差异,影响了抗争的政治成本,成为双方群体极化之后,规模转变的内在关键要素。
4 结语与思考
媒介逻辑通过社会议程的再设置改变政治机会结构,进而拓宽抗争的可能性边界和公共空间,从而使得环境抗争事件具有明显的政治性、公共性和社会性色彩。媒介对抗争消息和抗争表演的传播、抗争剧目的编排导演,形塑了社会共意,对抗争事件的全程起到了资源动员的作用,从而推动事件的极化和规模转变。其中有意思的是,媒介并不单单满足于现有的“居中联络”角色,反而促进了社会精英、知识分子、市民等行动者的结盟和集体行动的发生。在每一个抗争的过程中,主客体双方就媒介力量的归属展开了一系列的博弈,双方行动重点各有侧重,采取的对抗武器也有所区别。对比这三个案例可知,对抗争事件性质产生影响的实质性因素就是媒介逻辑。简而言之,媒体的介入塑造了专业化的抗争政治。
集体行动的发展和群体的极化促使地方政府的机会主义抬头,机会主义行政不仅催生了政府处理集体行动的暴力,也使得上级政府不太可能会为下级政府的过失承担责任。媒介促使公民社会的自我保护运动和市场化运动进行着不断的调试与平衡,使国家建设能够在这两个相反的张力中不断创新。媒体对地方政府“与生具有”的负面评价和市民的持续抗争给地方政府带来巨大压力,在政治成本凸显的情景下不得不采取妥协的方式来遣散不断扩张中的社会运动。媒体的倾向性报道可以看成是体制内“反体制”的一股力量,对地方政府行为的曝光既体现媒体的监督权力,也是“反体制的体制重建”。在市场化条件下,部分媒介的“反体制化”已经成为政治体制自我改良的一部分。部分环境抗争事件之所以能够升级为全体国民共同参与的专业化社会运动,前提就在于底层政治的悲悯性使得其具有转化为公共政治的内在动力,而这一动力始终伴随着国家建设、公民权力和政府博弈的全程。如何有效的防范和治理底层民众的抗争行动,一直都是国家建设的核心主题。晚清以来的国家建设并没有很好的回答这一问题,乡土社会中的宗族、边缘力量逐渐瓦解,导致了国家政权建设的内卷化[28]。事实上,社会抗争和国家建设并非是一个不可调和的矛盾体,社会抗争也是国家建设的重要力量。
通过对以上的分析,初步回答了城市抗争环境中主体和客体是如何互动博弈来推进抗争进程的,媒介在抗争行动的各个环节又是如何发挥作用的。但同时也衍生出一些新的问题值得我们思考:为何在大多数的环境抗争事件中媒体都倾向于与普通抗争者站在一边,成为批判政府一股力量?城市的抗争行动颇具空间争夺意味,新媒体的技术赋权究竟如何影响不同成员之间的空间行动,以致重塑社区空间?城市弱势群体又该如何借用不断衍变的媒介权力,与其他行动者平起平坐地捍卫“空间正义”?新媒体寄托了公民参政议政的巨大政治期待,政府又是如何看待新媒体社会的崛起?城市规划中如何保护各个行动者的利益,实现空间公平?这些都需要进一步的思考,同时在本文的案例分析中,囿于篇幅对具体文本材料尚未展开,也缺少一些数据支撑,这些都是我们完善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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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魏程瑞:男,1993 年生,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 政务新媒体、网络舆情。
陈强:男,1987 年生,博士,副教授,主任,研究方向:政务新媒体、网络舆情。
文章来源:《情报杂志》网络首发论文2019年1月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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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媛媛
校对:刘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