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技术”考验监管能力
网信办接连请“喝茶”。
先是去年底,就传播色情低俗信息、违规提供互联网新闻约谈今日头条、凤凰新闻手机客户端,责令整改。
1月27日,又针对新浪微博对用户发布违法违规信息未尽到审查义务,持续传播炒作导向错误、低俗色情、民族歧视等违法违规有害信息的严重问题约谈企业负责人。
其实这股“整改”风早在2017年6月就刮了起来,当时新浪关停一波炒作低俗追星微博账号,微信也封停了30余家拥有百万粉丝的公众号。
尽管不少封停账号顶着小号、披着马甲重征沙场,但归来后的大号们“朱颜已改”,画风突变成“Yes,Sir”,让网民直呼“不如不见”。
在这一波自媒体整顿潮中,舆论分成两派:
一派是“一次正能量对负能量的胜利”、“别让八卦太嚣张”的大快人心;
另一派是自媒体人兔死狐悲的人人自危,投资人钱打水漂的憋屈无奈,以及吃瓜群众对“管太宽”的愤懑不平。
这背后其实是言论自由与监管尺度这个老生常谈的议题。
从横向看
两者的博弈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上演。
如“棱镜门”事件:标榜“自由、民主和人权”、用自由女神像召唤全世界人民的美国,却经营着一个庞大而骇人的“黑客帝国”——全球设监听站90处,逾1/10的电话通话被监听(包括35个国家政要的通话),苹果、Facebook、微软、YouTube、Skype等高科技企业纷纷“被拉下水”,网民的邮件、视频、聊天记录、文档全都“一览无余”。
本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却不料前中央情报局“临时工”斯诺登将政府监控公告天下,举世震惊。
如果说“棱镜门”事件是堡垒从内部攻破的“典范”,那么维基解密就是黑客以技术手段揭开政府“信息屏蔽”、为民众争取知情权的另一典型,其曾公布92000份美军有关阿富汗战争的军事机密文件,创始人阿桑奇被誉为用键盘战斗的切•格瓦拉,甚至荣获2008年《经济学人》“言论自由奖”。
由此可见,言论自由与监管可谓是一对“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矛盾体。
从纵向看
两者的斗争如猫鼠游戏,一再演绎。
进入现代社会后,尤其是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打破束缚言论传播的时空障碍,释放了公众的话语空间和表达权,同时也对监管能力产生了挑战。
从无线电——互联网——卫星网三个代际来看,监管能力实则相对走弱。
1
无线电时代,以报纸、电台为主的信息传播媒介处于自上而下的垄断地位,监管实现强势压制。
如在技术手段上,通过放大功率杂音干扰“敌台”;在宣传方面以“切莫听敌台,不中敌奸计”为口号;在惩治手段上,还出现过“偷听敌台罪”。
2
互联网时代,一方面,传统信息传播被釜底抽薪,技术不仅赋予公众前所未有的言论自由,比特化的社交媒体“比全世界任何高等法院、国王和总统都更有权力决定谁可以说话、谁会被倾听”,而且“翻墙”VPN泛滥,可以绕过IP封锁、内容过滤等监管,实现对网络内容的访问。
不过即便如此,截止2016年底,全球仍有53%的人口未实现联网(国际电信联盟数据)。
3
卫星网时代,言论技术将对监管权威进一步解构。
随着2020年35颗北斗三号卫星组网覆盖全球信息点,SpaceX以及OneWeb分别有4425颗卫星、720颗近地卫星组网,低廉、高速的卫星网络覆盖全球,可以“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获取信息。
不仅打破互联网受制于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地区服务器终端的局面,同时在世界范围把各持己见的人联系到一起,让言论的边界更加难以界定。
显然,言论“技术”在更新换代,不断翻新,舆论监管则是愈发力不从心,诸多“烦心”。
尤其是当下,监管在简单复制“一刀切”的老路子,不仅引发公众消极情绪,也让监管深受质疑,削弱公信力,而且监管方法屡遭困境。
以被奉为监管利器的网络实名制为例,不仅社交网站兴起后,实名制名存实亡,而且以保护隐私为初衷的网络实名制,反而导致用户隐私的大规模泄露。
仅有5000万人口的韩国历时七年的实名制实验以失败告终,更何况在“林子出奇大”的中国,加之隐私保护体系尚未建立,中国实行实名制更是难上加难,如当下备受质疑的手游“王者荣耀”就折射出身份验证的尴尬处境。
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尚未深刻认识到社会公众对信息对称的需求,以致监管模式与信息时代错位。
在互联网信息时代,人人皆有“麦克风”,人人皆是信息源,因此打破自上而下的传统信息传递的金字塔结构,也逆转信息不对称的格局,结成信息传递的多层级网状结构,实现多中心、全方位、低成本流动,内容多元化、观点冲突化,这必然导致从农耕文明驭民意识构建出的监管体系早已失去了社会前提。
形势倒逼之下,有关监管部门或将直面互联网乃至卫星网时代的客观大势。
一方面“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从“亲力亲为”转向“法制介入”,划定底线且严守底线;另一方面“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把具体监管留白于民,鼓励个人及平台进行自治。
1)确立言论尺度。
“不能颠覆国家政府、不能罔顾事实、不能制造假新闻”,对言论自由进行“底线管控”。
2)实行言论信用制。
在大数据基础上,以只减不增、每年更新的显性、可量化信用积分作为参考标准,超出公共利益边界的言论适当扣分,民众对信用积分负责,形成自我约束机制。
3)言论自治。
在网络社区形成集体约束,如由自媒体平台负责约束“圈子”内的言论,实施审核、提醒等具体行为。
4)推行分级制。
截止2016年12月,我国19岁以下网民高达1.7亿人,在保障成年人“能言、能看、能听”的自由的同时,防止缺乏辨别是非和自制力的未成年人沉溺网络,互联网信息审核、过滤、分流迫在眉睫。
目前中国对电影的审查实际上是通过某些镜头的删减以达到让所有年龄观众都可以观赏的目的,对网游则未实行分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中关于“每天0点到8点,禁止未成年人打网游”的规定,或可以理解为向分级制迈出尝试性的一步。
相比之下,美国的游戏分级则具有相当完整的体系,独立组织“娱乐软件定级委员会”成立于1994年,主要对游戏软件、网络游戏、网站等进行审核,根据游戏的内容决定其适合的年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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