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可尽快牵头成立中华企业法务工作者协会 ——一支绝不应被忽视的社会主义法律队伍和不可小视的重要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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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律师中选法官的“未来”和“当下” ——未来“一米八”,当下先从“一米七”“一米七五”出发
【3】让法官“高高在上”是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成功的一个关键——切实有效提升法官尊荣感的十一条建议
【4】东交民巷27号院的改革“可以多听一听院外的声音”——漫谈“员额制”改革及其他
【5】“仓廪实”有助于法官专心专注“敲法槌”—单一的“道德说教”已乏力,切实解决好物质待遇是稳定法官队伍的现实选择
【6】我终于鼓起勇气真真切切地对您说,巡回法庭也许只是看上去很美!!——跨行政区划设立若干高级法院可能比巡回法庭更适时
【7】【最新精华压缩修订版】法律职业流动之殇:“证书门”和“实习门”阻拦资深司法官走向律师路!
司法部可尽快牵头成立中华企业法务工作者协会
——一支绝不应被忽视的社会主义法律队伍和不可小视的重要法治力量
中国华融 郭卫华
本文作者郭卫华,系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法治中国”法律服务行为研究会(筹)会长,现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郭卫华先生曾在法院工作二十多年,历任高级法院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和中级法院院长,还被评为“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他于2012年被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律高端人才引进,开始从事企业法务工作。中国华融作为全国最大的专业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一直以“依法治企”作为企业发展核心理念。郭卫华先生除在企业推行法治建设外,依然心系法院、心系司改,不忘初心!常利用工作之余的闲暇时间,关注国家司法改革,关心法院制度建设,并曾多次撰文发声!其发表于“金融街法律专号”的多篇文章都对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提出了独到见解,篇篇均被多个知名公众号竞相转载,点阅量屡创新高,好评如潮!他的文章语言精准、接地气、有力道,眼光独特,观点独到,建议独树一帜。他是司法改革的热心人,敢讲真言,敢说别人想说但不敢说,或者说不出的真知灼见!他常说的一句口头禅便是:我要实实在在地为司法改革支点招! 诚哉斯言,他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使其看问题“稳、准、透”!他被圈内人称为“三敢”(敢想、敢说、敢写)先生(2004年,他曾给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写出就湖北组织部如何选拔优秀人才的万言建议书,得到了俞正声书记的“点赞”)!不愧被称为“有思想的法律人”和“民间司法改革专家”!
司法改革“如火如荼”,法治之大业“再掀高潮”。司法官(包括法官、检察官等)和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中两个极为重要的“团队”日渐成为党中央“法治中国”建设着力依靠的核心力量,从党中央到中央政法委再到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司法部出台的各类涉及司法改革的规章、制度、文件,对司法官和律师都给予了非常大的重视!这彰显了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善抓主要矛盾、善于团结广大的“法治力量”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的“大气”与“大智”!生活和工作在党中央着力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的大时代,身为“法律人”,难以隐藏自己的自豪之情,出于对法律的爱,对法治事业的爱,我特别愿意为司法改革贡献自己的力量。我乐于观察、乐于思考、乐于落笔成文。曾有朋友称赞我“知人所不知,言人所不言”,我感谢朋友的盛赞,但同时我更将此作为勉励!我非常希望自己的思考可以为我所深爱的法治事业“增砖添瓦”,助力“法治大成”!
一、企业法务是一支政治可靠、数量庞大、素质优秀、堪当“法治中国”建设大任的重要力量,但他们得到的重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还不够充分
企业法务是一支非常重要的法治力量,他们和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教授等一样是中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重要,他们不可或缺,他们同样是“法治中国”建设这个“大舞台”上的“主角”!长期以来,企业法务为推动依法治企、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他们得到的重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还不够充分,从各级党政机关出台的文件来看,涉及企业法务群体、企业法务工作的并不算很多。虽然司法部把“司法行政机关推进公司律师工作”作为2016年的重点工作并适时提出“企业根据需要设立公司律师”,但这与涉及司法官、律师群体政策、措施、制度等的数量之多是“不可同日而语”的!的确,企业法务在国家的政策体系中显得有那么一点点“默默无闻”,他们既没有被“聚焦在镁光灯下”,更没有被推上“法治大舞台”的中心位置。然而,他们却仍以“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默默承受着、工作着、奉献着!这让他们更加值得被重视!
二、实力雄厚的企业法务是推进“法治中国”重大战略、传播法治精神、确保依法合规经营、推动企业安全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他们值得被更加重视
再次,企业法务是确保依法合规经营、推动企业安全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企业的发展平稳了,人民才能更富裕,社会才能更稳定,经济才能更繁荣,政治才能更昌明,国家才能更富强。我认为,依法治企是企业贯彻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必然选择。我也曾提出过一个形象的比喻,在企业中有三类人,一是“拿枪杆子”的业务人员,二是“拿算盘子”的财务人员,三是“抓法条子”的法务人员,世界发达国家的一流企业都是业务、财务、法务三驾马车并驾齐驱,企业法律工作具有不可替代性,法律是参谋是智囊,是支撑是保障,能降低成本,也能创造效益。所谓“法治强则企业强,法治兴则企业兴”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一流企业的成功经验也一再证明:企业法务队伍的强大是搞好法治工作的保障,而法治工作的好坏影响的绝不仅仅是企业的一个项目、一个人员、一个部门,而是关系企业长远发展和兴旺发达的重大问题。企业好了,国家、社会、人民自然会更好!因此,这更加显示了企业法务的价值,彰显了企业法务的力量,企业法务应该被更加重视!
三、可参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的建制,由司法部牵头成立中华企业法务协会,搭建起党领导下的党和政府与企业法务群体沟通和交流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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