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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国祥:教师有“消极自由”的权力吗?| 头条

干国祥 新校长传媒 2022-03-28



当一个校长决心改革,他即将遭遇的最大阻力,就是多数教师的不愿作为。或者,表面并不反对,但不主动、不用心,更不必说兴高采烈地去拥抱变革。

就保护自身权益而言,教师似乎有理由拒绝变革:如果细算起来,改革即将动的是他的奶酪,即将损害他的利益,浪费他的时间和精力,那为什么非得配合校长的雄心壮志?

鉴于徒劳无益的学校教研、教师培训、教研课题大量存在的事实,教师有权不予配合的声音,要远远大过校长有权要求教师支持学校变革的声音。

而一部分新锐教师更从主体意识和个人权益入手,批评“被教改”的非法:即使改革的初衷是好的,方法是对的,成果是可以预期的,“我”依然有权拒绝参与变革,包括参与共读、教研、课题……

然而,问题的本质,总是随视角的变化而变化。值得深思的一个事实是,虽然存在浪费和流于形式的现象,但学校绝不会取消教研、共读、进修这些“无聊”的事务。那么,一定是这些事务本身存在无法磨灭的价值。它们的重要性,甚至在它们未能体现自身价值的时候,也足以让人保持敬畏与期待。



促进教师发展,是学校的题中之义

不难看清,教科研本身证明了每所学校企图保持着向上伸展的姿态。人们相信,这种等待和守护里,可能会有超越眼前的珍贵事物出现,即使它只是小概率事件。也就是说,包括教育变革在内,以上试图促进学校和教师发展的举措,是一所学校的题中之义。不是校长有权力要求这么做,而是他的职责要求必须这么做!

或者换个说法,在一所学校里,德育处和教导处分别承担着教育、教学的管理、监控,他们确保这所学校按既定程序顺利运行下去。而教科室,则承担着反思、探索提升的可能性,以及提高教师职业水平的任务。作为一校之长,校长当然也负有敦促、帮助、要求教师提高自身水平的责任。

那么,当校长要求学校按其自身逻辑进行自我提升时,教师是否有权不予配合?

这其实就是一个“群己之分”:共读、教研、会议是私人行为还是隶属于群体的个体行为?它和教育、教学有着完全相反的性质吗?

作为个体,教师既承担着积极参与共同体事务的责任,又拥有防止自己被体制化而面目不清的需求。前者,是他和其他人“共在”;后者,是只属于他自己的“此在”。这二者本来应该泾渭分明,一个服饰和行为古怪的艺术家,也知道自己进教堂,参加女儿家长会时应该穿戴什么,怎么像普遍人那样说话。

一个人格健全的校长,同样有多重角色。在学校以外,他可能是乐队成员,是诗会成员,是棒球俱乐部成员,是某种活动的狂热爱好者,或者是极其保守的家庭主义者……所有这些,就是校长成为自己,抵抗自己被体制化的必要方式——它们不是被安排的,不是被外在规定的,而是被兴趣和信仰体认的。

这当中依然有规则,有程序,有要求,唯一不同的是,这是我喜欢的,这是我认同的,这是我乐于接受的。因为我有选择权,在选择之前,这就是“我的私事”;选择之后,我必然让渡出自己的一部分权力,和其他人组成“群体”。

所以,进入一所学校,在签约(无论书面合同还是口头承诺)之际,其实就是认同了这所学校既定的方针主张,让渡了自己的一部分权益。同样的,学校将对你的成长负有责任和义务。



拖垮学校的,往往是校长的“善良”
而不是教师们的私心杂念

进入学校这个共同体后,教师和校长一样,都有维护系统更新的使命与责任。权力与责任一体,他们同样都拥有着某种权力,但不是拒绝教科研的权力,而是他们能够影响教科研,使它往有效、美好的方向发展的权力。

就教研活动而言,教师没有随意不参加的权力,但他有批评教研活动低效、流于形式的权力。

就共读书籍而言,教师没有在活动中顾自玩手机的权力,但他有质疑书籍和讲解者所宣讲内容是否正确,以及传授、对话方式是否合理的权力。

任何进步都是逆风飞扬、逆熵进化的,一所学校,在没有施加足够力量迫使它朝某个方面前进之前,它会自动地、慢慢地堕落下去。平平淡淡才是真?这只是天真。即使老人们在平平淡淡的晚年岁月里,他们也每天用锻炼、街舞、交往、替儿女承担责任等方式,在努力延缓衰老与死亡的来临。

也就是说,校长可以是非常善良温厚的,但他必须同时是有力量的。没有力量影响学校向好的方向发展的校长,一定无法抵抗来自教师个体的各种欲望冲击学校、冲击文化。

若校长太专制、过度自信,那么除了赞同以外的任何声音他将都听不到。这时候,学校就像是一场赌博,校长的道路对了,大家都有分红,校长的道路错了,大家一起遭殃。

若校长表现得太善良、太有爱,那么“妖魔鬼怪”最喜欢。这样的校长管得了君子,却管不了小人。如果说强硬专制的校长有一半概率能促进学校发展,那么善良软弱的校长绝无促进学校发展的可能性。

一个有良知有立场的教师,都会在学校文化的堕落过程中作出顽强的抵抗。可惜,在强硬专制的校长那里,他还能像一个英雄一样,和“邪恶”作旗帜鲜明的斗争,而在一个善良的校长那里,他甚至找不到真正的敌人是谁,自己应该反抗什么才能帮助学校重新奋发:只有足够冷静的人才能认清——拖垮学校,拖着学校往水里沉的,正是校长的“善良”,而不是教师们的私心杂念。



教师有“积极自由”的义务

没有“消极自由”的权力


一个教师有“自由堕落”的权力吗?没有!

因为职业道德和职业要求规定了不允许。这并不属于个体自由之事。这句话的主体是“一个教师”,讨论的是他在学校的所作所为、所承担的职责。也就是说,我们没有讨论“私事”,而是讨论学校的本质,以及在一所守护本质的学校里,教师应当有的模样。至于要求教师继续进步是不是“恶法”,这属于另外的话题,只能在另外的层面讨论。无论讨论的结果如何,在立法没有改变之前,在我们没有宣称和共同体彻底决裂之前,我们必须承认:教师的职业要求其终身学习、不断精进。

在学术界,把这称作“积极自由”。用孔子的话说,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用庄周的比喻,那就是北冥的鲲必须化为而鹏,鹏必须翱翔于九天,辗转徙于南冥;也就是心向自由的人,必须抵达“磅礴万物而为一”的境界。用马斯洛的话说,就是人要超越低级需求,成为一个自我实现的人。

而一些教师在极力捍卫着的,则被称为“消极自由”,即“免于……的自由”:当他处于非强制或不受限制的状态时,他就是自由的;带着权力的干预,就是侵犯了他的自由。

“消极自由”同样是可贵的,但它不能滥用到一切地方,尤其一个人要弄明白:你是在收费,还是在付费?还有,究竟是谁在替你付费,为了什么?分清这两种自由是极其重要的,许多无谓的争执就是因为两种自由概念的混淆。

一位教师进班上课,这并不是一场可以随心所欲的表演:他讲授的内容是有规定性的,他讲授的时间,他解释的边界等,这一切都不应该是“消极自由”。也就是说,课堂教学只能是一个“积极自由”的场所,无法成为“消极自由”的堡垒。

当然,教师既然承担了某个事务,那么他在事务中就一定有相当的权力,这个权力是不能被随意剥夺的,他实施和捍卫这个权力本身就是自由的体现。比如他可以说,在课堂上,我有选择这样解释的权力,哪怕我错了,那也是事后的另一件事——就像足球场上的裁判,他的自由和权力是明显的,但边界更是绝对清晰的。即使是历史上的暴君们,也从来没拥有过不受任何限制的绝对自由。

校长和教师,都没有消除教研、进修的自由,每一年越来越多的培训经费在提醒着他们有自我进步的义务。

校长有确保校本培训更高品质的义务,但他的这一确保,不可能只是命令教师不玩手机就能够达到的——当然,如果他连禁止教师们在进修过程中玩手机的勇气都没有,他就绝对没有办法保证校本培训的品质。

共读和培训,乃至日常的会议、教研平庸无力,徒耗时间,作为一个教师却从不提出质疑;教师在集体学习和会议中心不在焉、点卯了帐,作为一个领导居然安之若素、泰然自若:这二者,都意味着一所学校已经开始了堕落。


责编 | 三石
排版 | Magg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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