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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不知所踪,我为养活孩子,变卖丈夫结婚前的金银首饰,如他回来追索财物,我得赔给他吗?

2017-06-15 今日说法 CCTV今日说法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做人要有担当,

做人要有责任感,

作为一个男人,一个父亲,

更要肩负起自己的责任。

然而,当孩子刚满一周,

这个男人却不知所踪了...



怎么会有这种事儿?

来听说法君道来!



1
Q1

今天孩子满一周了孩子他爸抛弃我们母子不知所踪。2017年2月27号开庭离婚,对方未出庭判不离婚。目前孩子太小,我不能出去上班赚钱,对方又不露面抚养孩子。我把对方结婚前的金银首饰值钱的都卖了买奶粉等用于孩子生活中。如果对方回来跟我要东西我拿不出来要赔钱吗?关于他现在的行为有没有遗弃罪?

A1:

您好!您可以不用赔偿,男方是否构成遗弃罪还要看其主观上是否拒绝抚养、是否情节恶劣等。

首先,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孩子父亲不履行抚养义务,您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孩子父亲支付抚养费。案件受理后,您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申请法院裁定先予执行。您也可以待判决书生效且履行期限届至后,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从孩子父亲的个人财产中执行。虽然您没通过上述法律程序维护孩子的权利,而是采取了私力救济,但考虑到孩子年幼,您为了照顾孩子也没有收入来源,且在孩子父亲不知所踪的情况下,诉讼程序需时,考虑到孩子父亲负有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也没有证据证明您对孩子父亲个人财产的处理给孩子父亲造成了损失,因此我们认为如果孩子父亲要您赔偿损失,您可以不用赔偿,但还是建议您今后尽量通过合法途径为子女主张抚养费

其次,根据《刑法》关于遗弃罪的定义,遗弃罪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虽然孩子父亲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而未履行抚养义务,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其有抚养能力而主观上拒绝抚养,或者没有证据证明情节恶劣,则不构成遗弃罪。



2

Q2

某美容机构谎称自己具有医疗资质,声称是很有名,有国外专利的祛痘机构。并且通过网络活动引诱消费者到店内消费,承诺的包治包退等套餐但并不真实。合同期只有几个月,过了这合同期,该公司就不管消费者死活了。举报了该美容院,工商局却说与他们无关!!想要退费维权!怎么做?

A2:

您好!您如有确切证据可以证明该美容机构有谎称自己具有医疗资质,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请求他们帮你与该美容机构调解赔偿事宜;也可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退费及消费金额三倍的赔偿;若该美容机构采用创伤性祛痘、药物祛痘等具有医疗性质的方法祛痘,您可以向该美容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投诉,请求查处及调解赔偿事宜。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该美容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谎称已取得该证件,属于欺诈,因此您可以根据上述规定,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请求他们帮你与该美容机构调解赔偿事宜;也可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退费及消费金额三倍的赔偿。


3

Q3

您好,我是一位未婚先孕的宝妈,今年7月份宝宝就会出生,但孩子的爸爸不承认并且不愿意留下这个孩子。由于身体原因不能依他的想法去引产,那么孩子出生之后,孩子的爸爸有义务抚养这个孩子吗?

A3:   

您好!孩子的爸爸有义务抚养孩子。

虽然这个孩子是非婚生子女,但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作为孩子的生父,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如果孩子出生后孩子的爸爸不履行抚养义务,您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孩子的爸爸给付抚养费。参照《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

Q4

婚后买房子,购房合同上只有老公签名没我的,房贷合同上有他签名也有我的签名,请问是不是意味着房子没我的份,但是债务有我一半?

A4:

您好!如果产权登记在您与您丈夫双方名下,则该房产为您和您在您丈夫的共同财产,债务也是你们双方的共同债务;如果产权登记在您丈夫一方名下,则要看首付款的来源,具体如下:

首先,如果首付款是您与您丈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入,那么即使产权登记在您丈夫名下,房屋也应当归您与您丈夫双方共同所有,贷款也应当为您与您丈夫的共同债务。

其次,如果首付款是您丈夫一方的婚前财产,且产权登记在您丈夫名下,您丈夫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即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您丈夫在婚后购置的房产性质上仍属于个人财产,但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您丈夫对您进行补偿,而尚未归还的贷款为您丈夫的个人债务。

第三,如果该房产是您丈夫的父母出资为您丈夫购买的,且产权登记在您丈夫名下,应认定为您丈夫的个人财产。但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您丈夫对您进行补偿,而尚未归还的贷款为您丈夫的个人债务。

第四,如果该房产是您的父母出资,即便产权登记在您丈夫名下,除非您的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您丈夫,否则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您和您丈夫双方的赠与。

第五,如果该房产是您与您丈夫双方的父母出资,即便产权登记在您丈夫名下,该房产也可认定为您和您丈夫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

Q5

他人租我房子,2月25日到期,但3月份才跟我讲不租了,而且从1-3月份的水电煤气费和物业费始终不交,逾期的一个月房租也不付,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房子钥匙和水电卡都还在他手上.因为我人在外地,当时他也不肯签租房合同,所以就没签合同,现在逾期费用迟迟不付,还占用着我的房子,我该怎么办?

A5:

您好!您可通过短信、信件等方式向该租客发出要求其限期支付房租等其他费用的通知,若其仍不履行,您可以向其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然后起诉到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请求判令该租客腾退房屋,支付占用房屋期间的使用费、水电煤气费和物业费。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先该租客无故拖欠租赁费、水电煤气费和物业费,构成上述规定的“延迟履行主要债务”,故您可以通过短信、信件等方式向该租客发出要求其限期支付房租等其他费用的通知,若超过期限后,该租客仍不履行的,您可以向其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然后根据《合同法》九十七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将该租客起诉到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请求判令该租客腾退房屋,支付占用房屋期间的使用费、水电煤气费和物业费。

建议您以后租房时必须签订相关合同!




感谢值班律师:


武寅(江苏南京)



郝伟扬(江苏南京)


                                                  

当你无助彷徨之时

你可能需要一只大手拉住你

将你扯出困惑的泥潭

说法君愿意走到您身边

向您提供帮助



(主编)王秀敏

(实习小编)陈焱

(实习法务)冯俊彦 孙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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