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合同期满,离开前雇主要求查包,合法吗?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萍水相逢,相识即是有缘。
合同期满,重逢不知何时。
始料未及,临别竟起疑心。
扎心老铁,一言不合查包。
就此别过,此生再无往来。
合法与否,且看法律咨询。
1
我是一家家政公司员工,公司给我介绍了一份家政工作。我在雇主家里做到合同期满,走时雇主要检查我的包,这合法吗?
A1:
您好,您的雇主私自检查您的包的行为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民法》第一百零一条的相关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名誉权,且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雇主如果在没有证据证明您存在盗窃行为的情况下私自翻看您的包,那很明显侵犯了您的人格尊严,是违法的。
另外,如果您的雇主是在有他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公共场合公然翻看您的包,给您的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您可以要求雇主赔偿您的精神损失并要求他赔礼道歉,恢复自己的名誉等。
2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公司签订了三年合同,但是我只工作了一个月,这一个月属于试用期。我提出辞职,但是公司说要扣除违约金。没有培训,没有保密协议。我需要支付违约金吗?如果公司强行扣除怎么办?
A2:
您好,您的这种情况是不用向公司支付违约金的。
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满足以上条件,您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我国《劳动法》只规定了两种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即《劳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关于服务期违约和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违约的情形,但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既没有接受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又无相关保密协议等,所以,公司是不能要求您支付违约金的。
最后,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试用期本来就是给公司和劳动者一个相互了解考察的过程,以确定是否要与之建立劳动关系,如果您真的觉得该公司和自己就业意向不匹配,可以和公司说明情况,积极协商解决,如果公司执意因您解除合同要求您支付违约金,建议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
Q3我从2017年3月到6月,停薪留职三个月。但是有课我还会去上,就像兼职那样。现在我回去上班了,这个月15号还没给我发工资!说是下个月再发!公司做的对吗?我想辞职,却害怕他们不发工资,怎么办?
A3:
关于您的问题现在我进行逐一回答。
首先,虽然您和单位约定停薪留职三个月,但期间您依然根据单位需要去上课,依据公平原则,您是可以向单位请求支付您相应的劳务报酬的。
其次,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单位没有在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您是享有法定解除权的。
最后,如果单位不愿意支付工资,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还可以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因为您涉及的是劳动工资纠纷,应当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执行停薪留职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仲裁机构协调处理。
4
Q4
公司给个人买的意外伤害险,受益人是公司,本人也没有签过字……这样合法吗??
A4:
您好,公司的做法是违反《保险法》相关规定,是违法的。
首先,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司作为投保人,其与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存在保险利益,所以公司是能够为劳动者订立人身保险合同的,该意外伤害险是有效的。
但是,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公司作为投保人,其与公司员工存在劳动关系,在为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时,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其目的也很明显,主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公司为得到保险金不择手段,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因此公司将自己作为保险受益人是违反《保险法》规定的。
最后,劳动者作为被保险人,您可以变更受益人为自己或者近亲属,将变更的具体情况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会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5
Q5我被公司辞退,应是被动离职,现在到手的是主动离职证明。我还能得到赔偿吗?
A5:
您好,关于您能否能得到补偿应当分情况而定,以下是对可能存在的几种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如果您在工作中存在严重过错,即因为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情况公司将您辞退的,公司是不需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其次,如果您在工作中不存在重大过错,公司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将您辞退,即存在您实不能胜任被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您协商未能达成协议,再或者遇到公司裁员等情况的,公司应当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后,如果您在工作中不存在重大过错,而是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比如存在以下几种情形之一:(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却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公司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在以上几种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要支付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另外,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结合您自己的情况以及以上分析可判断自己是否能够得到公司的补偿或者赔偿。
感谢值班律师:
刘兆庆(河南郑州)
找工作,实不易。
遇纠纷,莫烦心。
合同细细看,条款慢慢捋。
精雕细琢成大器,一路顺风赛雄鹰。
(主编)王秀敏
(实习小编)王若宇
(实习法务)向虹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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