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十年,女方又与他人同居并生育了两个孩子,我该怎么办?难道要选择原谅她?
恋爱时,风花雪月甜甜蜜蜜;
结婚后,才知柴米油盐生活不易。
一头是工资太少难买房,
另一头丈夫投资失败,又连累我受损伤。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难道我的爱情,
也要埋葬在这家长里短之中吗?
恋爱虽易,婚姻不易。
本期法律咨询,
说法君和您一起解决婚姻里的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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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十年,两人育一女,分居期间女方与他人生育两个孩子,这个不属于重婚?并且在孩子面临小升初考试,把孩子抓走限制她自由不让她考试,以此要挟男方!这种情况要怎么办?
A1: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对于女方是否构成重婚罪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您所掌握的证据进行判断,存在以下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结婚”包括两种情形:第一、因目前我国婚姻登记不是全国联网制,故有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利用技术上的漏洞,在不同地区与不同的人登记结婚;第二、双方虽未登记结婚,但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根据您的描述,若女方已经与男方登记结婚,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则女方构成重婚罪;或者女方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则女方也构成重婚罪。若女方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形,则不够成重婚罪,这种情况下建议男方直接起诉离婚。
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根据您的描述,结合《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女方存在限制子女人身自由,禁止子女的正常学习生活的行为,这些行为已经属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依据该条法律规定,建议男方以此事实向法院申请判决子女随男方共同生活。
给爸妈买了房子以后可以不给养老金吗?我是女儿我只想赡养母亲,给爸妈买了房以后爸爸的养老金及赡养问题能让弟弟一个人承担吗?
A2: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需继续支付养老金,且您得同时支付您的母亲和父亲的养老金;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您弟弟也应当与您一起共同承担您父母的养老金和赡养问题。
您给父母买房子的行为,只属于单纯的赠与行为,与您的赡养义务没有任何关系。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您有义务去赡养您的父母。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您的赠与行为,不能当然免除您的赡养义务,故您需继续支付您父母的养老金。至于您提到的,您是不是可以只赡养您母亲的想法,这在法律上是不被支持的。因为您的父母已经履行了对您的抚养义务,所以您也得履行您对您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存在选择愿意赡养谁就赡养谁的情形;至于您提到的您父亲的养老金和赡养问题能不能由您弟弟一人承担,根据上述《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您和您弟弟都作为您父亲的合法子女,您父亲也履行了对您和您弟弟的抚养义务,故您和您的弟弟都应当承担赡养您父亲的义务。总而言之,赡养老人是作为子女应尽的义务,建议您和您弟弟一起共同协商解决您父母的养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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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我们夫妻共同买的房子,购房合同只写了男方的名字,按合同办理了分期付款,办房产证时银行不让加名字,并且要我放弃房子的所有权,这样合法吗?签了后是不是房子就不是夫妻共同所有了?
A3:
您好,银行的做法符合法律的规定。
根据您的描述,购房合同只有男方名字;抵押合同也只有男方的名字。在该项法律关系中,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房产作为抵押物,对于银行(抵押权人)来说,房产(抵押物)是男方的财产,若房产证将男女双方名字加上,相当于抵押物进行了转让。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行为必须经过银行的同意,该转让行为才是有效的,所以银行有权利拒绝房产证上加除男方以外的人的名字。
该房产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并不影响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一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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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我结婚6年多育有3女,大的6岁最小的6个月,婚前丈夫家有十几万的债,婚后我怀孕生孩子看店,家里都由丈夫管钱。婚后他打过我多次包括在怀孕期,月子期。他还赌博欠下高利贷让我帮借钱还,我共帮他借了十六万。现在他因投资失败和赌博欠下百万,我独自带大小两个孩子生活没有收入,如果离婚孩子和债该怎么判?
A4: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子女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婚前债务由男方单独承担;婚姻存续期间内高利贷债,男方自己名义借贷的,男方单独承担;投资失败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首先您可以和男方协商,如果协商一致,以您们协商为准;但若协商不成,您需起诉离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和第三条可予优先考虑的情形,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与母亲生活;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因为父亲长期赌博,并且欠下巨额债务,法院一般不会让孩子跟随父亲生活,所以孩子与您生活的可能性比较大。
您所说的债务承担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款: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若您有证据证明,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长期赌博,且所负的债务均是赌博欠下的,若该因赌博欠下的赌债是以男方个人名义借的,则该债务您可以不承担;但在婚姻存续期间,以您的名义借贷所欠的债务,这部分由您与男方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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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你好,我是一个90后,结婚五个月因男方多次家暴现在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把结婚证藏起来了,提出要我把陪嫁钱给他,8万块是我妈给我的在我的名下,结婚我爸妈没有要他家彩礼。请问短婚离婚他有权利分这8万块吗?还有因为结婚他家才买了车,车户口是他爸的,我们在用。望解答万分谢谢!
A5: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男方无权要求分割该8万元。对于该辆轿车,属于男方父亲的个人财产。
陪嫁钱,是属于女方父母单独对女方的赠与,是女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陪嫁钱属于上述条款中第三项,是您的个人财产,若离婚男方无权要求分割该8万元。
对于该车辆的,尽管是您与男方共同使用,但该车辆登记在男方父亲名下,属于男方父亲的个人财产,男方父亲只是将该车辆的使用权给予您和男方而已,并没有处分该车辆的所有权,所以若您离婚,该车辆不能被分割的。
感谢值班律师:
周明(湖北武汉)
爱情是瞬间的激情碰撞,
婚姻却是长久的经营守候。
愿在热情退却之后,
还有人陪你看细水长流。
(主编)王秀敏
(实习小编)向虹楚月
(实习法务)姜雪甜子 向虹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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