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是极品,欠我10万不还还拉黑我微信,并不想原谅她,我又能怎么办?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记得当初恋爱时,
也曾一起看星星看月亮看雪,
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
如今分手时,
你却恩断义绝头也不回,
说告别就告别。
好吧,你说分开就分开,
可是亲爱的,能先把欠我的钱还了吗?
遇到极品前任,除了”原谅套餐“还有其他选择吗?
说法君这就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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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女友说她家做生意因资金周转,急需用十万元,只用两三个月,最迟今年六月前还清,我于2016年12月12日借给她八万元,那时我们正在处对象,也就没有写借条什么的,只有网银转账记录。因我买房,今年五月份我要她还钱,她一直以没钱为由不还,还说跟我分手。现在我打电话不接,微信也把我拉黑。请问这八万元我能要回来吗?
A1:
您好!对于您的遭遇与担心,我表示理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因此根据您在问题中描述的情况,您保留了银行的转账记录可以证明您已经将八万元转账至您前女友账户。您前女友现在不接您的电话,将您微信拉黑,导致您无法与其就还款事由进行沟通。律师建议:您可以通过手机短信催促您前女友返还借款,如果她仍旧拒绝还款。您也可以拿着打印出来的银行转账记录向您前女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您前女友返还借款。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八万元的本金,但是无法向您的前女友主张相关的利息。
去年国庆举行的婚礼,婚庆价格是6500元,其中跟拍的价格为300元,在拿到婚礼照片前,曾不止一次询问婚庆方照片是否丢失,婚庆方表示照片没有丢失,让我们放心,直到今年6月份收到照片,全是婚礼视频的截图,询问婚庆方,才被告知照片早已经丢失,请问可以索要精神损失费吗?索要的范围如何界定?
A2:
您好,据您所述,您与婚庆公司之间形成了婚庆服务合同关系。婚庆公司丢失您婚礼照片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您可以向其主张违约损失、索要精神损失费。
您与婚庆公司签订婚庆服务合同,其中约定了跟拍服务,您按照约定支付了费用,而婚庆公司却违反约定,未拍或者丢失了照片。根据《合同法》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至于违约的赔偿的范围,要按照你们签订的合同上的约定来界定。
精神损失费可以主张,您举行婚礼要求婚庆公司提供跟拍服务,是希望对自己幸福、美满的时刻留下永久的记忆,现婚庆公司无法提供跟拍成果,必定使您留下遗憾,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婚庆公司应当进行适当的赔偿,但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应当结合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及主观过错、当地发展水平、对您的精神损害程度等方面来界定。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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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有好几个客户,以前找我们发货说是月结,然后就拖欠至不结了。我这里有发货清单和物流托运单,请问我怎么样维权把货款要回来?谢谢!
A3: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建议您可以先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向您的客户催要货款。
如果在您通过相关催讨手段后仍旧无法要回您的货款。那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您可以拿着您留存的发货清单和物流托运单,若您们双方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您可以额外带上货物买卖合同等可以证明对方拖欠您货款的证据向您客户营业执照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是您与客户所签订的买卖合同实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这里需要额外注意的是,如您与客户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中对法院管辖做了特殊约定,那么您可以带上买卖合同到合同约定管辖的法院起诉。
因此您不需要担心,建议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去人民法院起诉,这样才可以保障您的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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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本人属于小额纳税人,在新疆干了一个服务工程,原来一直按小额纳税人开据发票,最后干完工作,对方让我开普通增值税发票11%,税务局给我开不了,对方就以我开不出来11%的增值税发票为由不给我工程款,工人等着跟我要工资,我该怎么办?
A4: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我从以下两方面来回答您的问题。
首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9号文件所述,您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如果税务局是因为您提交的开票手续不全而不给您开发票,您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9号文件中规定的材料准备,材料准备齐全后,您可以再次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这是您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当享有的权利。
其次,对方就以您开不出来11%的增值税发票为由不给您工程款的依据是什么?这里可以出现两种假设情况:1、假设您们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相关条款规定,您无法开具11%增值税发票,对方可以拒付您工程款。那么您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您工程款,当然基于该条款,您应当承担因您无法开具11%增值税发票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赔偿。2、假设您们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没有相关条款规定,且在工程开始之前,工程施工期间,对方从未向您告知支付工程款需要先开具11%增值税发票的要求。而是在您工程做完后,对方为了逃避支付工程款的义务,而故意找的借口。那么您可以带着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您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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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我在网上看到某公司加盟店的宣传页,据此加盟了一个餐饮公司,花了12万,但是后来发现根本不是一回事。那个宣传页就是虚假宣传,而且他当初承诺的东西,在别的店都没有实现,店还没开,我现在不信任他想退钱。但是合同写明不给退,想问这种上当受骗的合同,我们就必须自己买单?他没责任?
A5: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以通过向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您的权利。
诚实信用既是商业经营的要求亦是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根据您问题的描述该公司涉及虚假宣传,您可以通过向工商行政部门投诉的方式,要求工商部门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或者行政监督。或者您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您与该公司签订的加盟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公司在与您签定加盟合同过程中,作出了大量虚假的陈述,这些陈述足以使得您产生错误认识,从而与该公司签订加盟合同。相关的虚假陈述,构成了欺诈行为。因此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撤销您与该公司签订的加盟合同,同时要求该公司返还您已经支付的12万元加盟费。
感谢值班律师:
吕美蓉(江苏南京)
章丽吉(江苏南京)
如果再见不能红着脸,
也请不要红着眼,
即便无法冰释前嫌,
至少不要互相亏欠。
(主编)王秀敏
(实习小编)向虹楚月
(实习法务)向虹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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