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辞就辞,试用期成了试用“弃”?!垫付的钱也不还我, 蓝瘦QAQ…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一朝当站长
一夕被撤职
垫付四千元
报销遥无期
合同不在手
我该往哪走
都别欺负我!
我可是懂法的!
我于7月2日入职山东某物流有限公司,担任某农村淘宝站长一职。今天领导突然说试用期表现不好,重新派亲属过来接替我的工作,要求我离职。我7月份到现在个人垫付修车,租车,电费,总计四千元,还没有确定报销时间。之前有签劳动合同,但合同在公司,我想问公司这样有没有违约?我怎么维护我的权利?
A1:
您好!对于您垫付的费用,您有权要求该公司偿还;对于该公司要求你离职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您在收到该公司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后,您有权要求该公司同时向您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如果您认为该公司提出的理由不成立的,您有权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可以选择要求该公司向您支付经济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您到该单位的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那么经济补偿金为半个月工资,因此赔偿金为您一个月的工资。另外,您也可以选择要求该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回到该公司继续工作。
2
Q2我在2006年高中毕业,企业在我们高中校园宣传出资委托大专院校定向培养,完成学业去企业工作,请问我当时签协议后属于企业的员工吗?在校的3年期间算工龄吗?
A2:
您好!在签订协议后,到用人单位工作前的这段时间里,您不属于企业的员工;您在校期间也不计算入工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您虽然与工人单位签订了定向培养协议,但没有到用人单位工作前,您就还未与用人单位建立起劳动关系,也就不属于用人单位的员工;只有您到用人单位报到、工作时,才与用人单位建立起劳动关系,成为用人单位的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您到该单位工作后,您的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才为您的工资收入,在校期间的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是父母,所以您只有在到用人单位工作后才开始计算工龄,在校期间是不计算入工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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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我朋友去一家教育机构应聘,通过了面试后,开始工作,但是工作时间和面试上说的不同,多出了很多,而且不给加班费。实习很多天才去签了一个合同,合同还说是没盖章,盖完章再给我朋友,结果至今没给。现在我朋友想辞职,主管却说辞就辞,也不会有工资,我朋友工作了20多天,应该有工资吗?
A3:
您好!您朋友在该用人单位试用期间是享受工资待遇的,其有权领取这20多天工资。
根据您的描述,您朋友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这段时间属于试用期,并非实习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由于您朋友此时手中没有劳动合同,在您朋友向用人单位主张试用期间工资时,不排除用人单位会否认您朋友与其存在劳动关系的可能性,从而拒绝支付试用期工资。所以建议您朋友尽快收集入职时签订的表格、聊天记录、这段工作时间所做的工作日志、打卡记录和工作服等证据,以证明您朋友的入职时间,有效地保障您朋友的合法权益。
4
Q4
我于去年因工伤休息至今,现在上班(年底还要做二次手术)。听同事说如果继续在单位上班,单位会每年扣除部分赔偿金直到扣光,是这样的吗?该如何维权?谢谢。
A4:
您好!工伤赔偿项目中,单位负责支付以下费用:①住院期间护理费②停工留薪期工资③五级、六级伤残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④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上述费用都不得扣除,根据您的劳动能力等级确定的赔偿金都必须如数发放给您。若单位擅自扣除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据此您有权向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
5
Q5我哥在工地因工作受伤,听医生说治好也是半身瘫痪!家中有一个10岁的儿子,他们家里已经离婚,现在正在抢救中,如果治好该如何赔偿?
A5:
您好!您或者其他近亲属可以请您哥哥所在的单位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您哥哥所在的单位未申请的,您或者其他近亲属可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认定您哥哥属于工伤后,再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对您哥哥的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等级确定后,就可以向人社局申请支付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向用人单位申请支付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等,具体如下:
1、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工伤认定申请表;②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③医疗诊断证明。
2、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工伤赔偿。确定劳动能力等级后,可申请社保基金支付以下费用:①医疗费和康复费用②住院伙食补助费③交通费④安装辅助器具费用⑤长期护理费,伤残级别较高,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人确定需要护理依赖的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⑦一至四级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可以申请单位支付以下费用:①住院期间护理费②停工留薪期工资③五级、六级伤残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④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法律依据您可以查看《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九条。
感谢值班律师:
(郝伟扬 江苏南京)
钱会有的
新工作也会有的
善良的说法君也会一直陪着你的
实习小编 | 刘骁月
实习法务 | 申德杰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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