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合同!没底薪!没商量!从内勤转成业务员,在这样的保险公司任职,我该怎么办?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两年前,
初入保险公司,任内勤工作,
虽没有劳动合同,但有份底薪,
咱心里也算踏实;
两年后,
还是老地方,却变了味道,
公司宣布,取消底薪,
依然没有劳动合同,还被调职去做业务员!
太任性!太过分!
公司变更工作岗位和薪酬待遇,
不用跟劳动者商量吗?
说法君,你怎么看?
1
保险公司内勤,有底薪,却不和员工签劳动合同。两年后,公司自行宣布取消底薪,把员工转成业务员,合法吗?
A1:
您好,保险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对工资的变更和合同内容的改变,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保险公司两年都不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对于公司的该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您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其次,根据您的描述,您是保险公司的员工并有基本的工资,虽未签劳动合同,但您与公司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应当依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如果公司想要变更工作岗位和薪酬待遇的,应当与您协商一致。如果双方协商不好,您可以选择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公司向您支付经济补偿。
最后,对于公司的做法建议双方积极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好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并请求出面协调。实在协商不好的,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希望以上回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
2
入职三个月,还有几天过试用期,公司以业务转变为由辞退我,属于违法辞退嘛?实质业务通过跟其他公司合作进行了,今天接到的人事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其中,并未说明解除合同理由,赔偿金额也没达成共识,这样的辞退邮件有法律效应吗?法律上,我可以获得多少赔偿金?谢谢!
A2:
您好,首先,用人单位与您解除合同且没有理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您可以主张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根据您的描述,用人单位给您发了辞退邮件,但是邮件并未载明解除合同的理由。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看出,试用期间,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是需要证明您不符合录用条件,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对方不证明您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并给出解释,那公司解除合同的行为就违反了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相关规定:您所在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公司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向您支付赔偿金。关于赔偿金的数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向您支付半个月的工资的二倍,即一个月的工资。
希望以上我的解答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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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时,用人单位要求我返还在我工作期间,单位为我缴纳的五险钱,请问用人单位这个要求,合法么?
A3:
您好,用人单位的要求是不合法的,您完全可以拒绝。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您们劳动合同里关于五险的约定,并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关系的解除而要求您,退还已缴纳的社保费。如果用人单位执意要求你退还社保费的话,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希望我的解答可以帮助您解决这个问题。
4
Q4
在县城的私立幼儿园已经工作四年了,合同上写:干满两年就给买保险,不要保险的话一次性付2000元。想要买保险,但是老板一直说以后再买,于是又签了两年的合同,最近,合同到期又要保险,幼儿园方面依然说不给买,也不给钱,请问这样做,是不是违反劳动法?可不可以去县劳动局请求帮助?
A4: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说的保险应该是社会保险,幼儿园与您签的劳动合同,约定前两年,不给您缴纳社保的做法,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
首先,根据您所说,您和幼儿园合同约定,不要保险的话一次性付你2000元,该项约定虽具有合同性质,但是该项约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我国《劳动法》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该约定因违法而成无效条款。
其次,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规定,如果幼儿园继续推脱不给您缴纳社保,您可以向幼儿园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最后,建议您先和幼儿园负责人进行协商;协商不好,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就幼儿园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你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幼儿园为您缴纳社保。希望以上解决方案可以帮到您。
5
你好,我是一名私立学校的幼师,想咨询一下,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交了押金,养老保险也是按一人一半交的。我想提前辞职,押金能退吗?当时签合同的时候,老板说要是不干了,交的养老保险费,要退给他,请问怎么解决?
A5:
您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得收取费用的,您辞职后也不需要退还养老保险费。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用人单位向你收取押金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退还押金。
其次,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相关规定,社会保险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因此,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您们劳动合同关于缴纳养老保险的约定,并依法为您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不得以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您返还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
最后,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相关规定,您可以给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押金退还问题及合同解除问题无法协商解决,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希望以上解答可以帮到你解决这个问题。
感谢值班律师:
曹韶鹏(河南郑州)
劳动纠纷的产生
源于公平公正的缺失
维护公平公正
说法君与您同行
实习小编 | 童润滋
实习法务 | 杨梦琦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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