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严重的抑郁症,老公出轨,还要与我离婚,我该怎么办?
来源 | 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抑郁症似一团黑影跟随我,
丈夫出轨还要与我离婚,
黑影变成黑洞吞噬我,
握不住的沙,必须放下吗?
我是严重的抑郁症患者,我丈夫有婚外情,起诉要和我离婚,我不同意,请问法院会判我离婚吗?
A1:
您好,法院会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你们夫妻感情的实际情况作出裁判。
《婚姻法》规定,裁判离婚的法定标准有两个方面:一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是调解是否有效。在双方不能协议离婚时,如果符合以下情况之一,法院经调解无效的,会判决离婚:(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6)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否则,就不会判决离婚。
对于您提到的有严重抑郁症的情形,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律师认为,尽管您有抑郁症,但不属于导致婚姻无效的疾病。所以,对于您咨询的问题,排除抑郁症的因素,法院仍然会从你们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这一根本的标准进行衡量。
最后,律师建议,婚姻联结的基础是感情,请您权衡你们之间的感情基础是否还存在,然后做出适当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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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之后发现丈夫赌博,欠了许多私人债务,具体数目不详!还发现他抵押了他的婚前房,向银行贷款20万,这笔钱没有用于夫妻生活!他还以自己名义在外借了15万给做传销的姐姐,我也不知情,后来发现!如果我们离婚,我的婚前全款房会被法院执行偿还他的婚内债务吗?如果不离,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A2:
您好,对于您的第一个问题,您的婚前全款房不应被作为被执行的财产;第二个问题,如果不离婚,您可以与丈夫签订夫妻财产协议。
是否会执行您的婚前房的关键在于您提到的这些债务是否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首先,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对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人民法院是不支持债权人向夫妻另一方主张权利的。您丈夫有赌博的违法行为,且以自己名义在外借了15万元给做传销的姐姐。律师认为,这些均属于其个人债务。15万元由他直接给了做传销的姐姐,但没有说出“给”的性质是赠与还是出借。从您的表述可以看出,他对姐姐做传销是明知的,而您对于丈夫借此15万以及又给了他姐姐均不知情。因此,其举债的用途可以认为是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
其次,由于房产抵押所得贷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一般也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且若您丈夫无法偿还,该贷款也会优先从您丈夫的婚前房中受偿。
如果您不愿离婚,您应先针对以上事实收集保存相关证据。与他就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以协议的方式约定,即采取“夫妻财产制”。如果对有关财产和债务做了明确约定,则可以据此协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对于协议之后产生的债务,如果其他债权人知晓该约定,您则不需要偿还。值得提醒的是,如果诉至法院,您需要去证明债权人知晓该约定。
以上意见是律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而做出的建议,供您参考,如果不能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进一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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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我是1997年出生的,在读大学,我的爸爸妈妈于2003年离婚,他们在婚前有一套房子,房产证名字是写爸爸的,妈妈在离婚时没要求分割房子,当时口头协议属于妈妈的一半留给我。我一直也有偶尔在家居住,对于房子我有一半的事实,爸爸的兄弟都可以做证,爸爸也经常跟我说,叫我读书不要有太大压力,不管怎样我和弟弟都有这个房子的,一人一半。后来爸爸再婚,于2009年生了一个儿子,也就我有了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2017年8月我爸爸突发心脏病去世,没有留下只字片语……我的继母看我爸爸没救了,趁我爸在医院昏迷之际把家里钥匙换了,请问我妈妈留给我的这一半房子我可以通过诉讼拿回来吗?
A3:
您所说的当初为您留有一半房产的口头协议是有效的。即使没有办法证明当时的口头协议,但09年您有了弟弟之后,您父亲也多次提到将房子的一半给您,此时您至少12岁了。根据我国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况且,您父亲所作出的赠与的意思表示,还有您叔叔等人可以证明。
另外,律师提醒的是,即使不存在这样的“口头协议”,您也享有法定继承权利。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您父亲去世之后,继承开始。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此处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此处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因您父亲已再婚并又育有一子,那么,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是三位,即您的继母、您和您同父异母的弟弟,一般按均等的原则,您最多可以主张三分之一的份额。
最后,律师建议,为维护您的合法继承权,您可以请您的叔叔或家族中有威望的人出面与您的继母协商分割遗产,若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及时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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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我和老婆婚后买的房子,我们共同还了两年贷款,现在我一个人还了三年。她现在拒绝还贷,我们现在两个人关系特别紧张。都分居三年了,我该怎么办?
A4:
您好,对于你们的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你们没有对归还此债务有过由谁承担的书面约定,你们每人都有义务归还贷款。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殊性在于,它不仅具有“共同”的特征,而且还有着“夫妻”的关系。所以,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上,除了适用《婚姻法》,还要适用《合同法》等其他民事法律。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所以,如果你们有约定由谁承担,并且债权人也知道此约定,在你们内部可以据此要求对方承担,也可以要求债权人向另一方主张权利;如果没有具体约定由谁承担,则任何一方均有义务对债权人清偿,而且,债权人也有权利对你们双方提出清偿债务的主张。
根据您说的情况,她拒绝还贷的原因是你们关系紧张并分居三年,如果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话,那么,你们已经到了感情破裂的根源。因此,濒临婚姻危机之时,建议您与她进行协商,妥善处理该债务的清偿并协商该房产的归属,即使不离婚,也可以作此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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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我婆婆二十多年前改嫁了,但是9年前有病,婆婆的丈夫说伺候不了,通知我们接回来了,我一直伺候到现在。9年时间里,他没来看过一次,也没有给婆婆花过一分钱,就像没有这个人一样。昨天,突然接到他的电话,说是要和婆婆离婚。我想问一下,他对婆婆有没有什么责任。还有婆婆现在79岁,因为有病,小脑萎缩,不会说话,也听不懂话,要是办理离婚,该怎么办?希望能给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A5:
您好,律师对您如此孝顺敬老的表现表达敬意。从您介绍的情况来看,不仅涉及到离婚,还有遗弃的问题,对您的法律建议如下。
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据您介绍,您婆婆二十多年前改嫁了,且在九年前患病,其丈夫便让你们将您婆婆接回来,并且其丈夫没有尽任何义务。所以,律师认为,再婚二十多年的丈夫有遗弃妻子的客观事实,符合遗弃家庭成员的特征。
《婚姻法》禁止家庭成员间的遗弃行为,明确规定被遗弃的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所以,律师建议:您可以依法维权,代理婆婆向遗弃她的丈夫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有关费用并承担相关责任;若对方提起离婚诉讼,您仍然可以主张对方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上意见供您参考。
感谢值班律师:
(吴世柱 江苏南京)
说法容易理情难。
生活本多波澜,平淡也是一种幸福。
实习小编 | 王秋晰
实习法务 | 申德杰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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