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 | 抢夺、吸毒、踩踏警车,偏离正轨的耍酷即是犯罪
来源 | 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当时我就觉得青春期
我就感觉有很多东西都很稀奇
所以我就都想去试一下
”祸不单行
2017年3月底的一天,广西桂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接到了一起报案。报案人小曾说自己在头一天晚上遭遇了飞车抢夺,由于当时手机没有锁屏,嫌疑人抢了手机后,还骗走了一笔钱。
小曾回忆说,2017年3月23日晚上8点多,他骑着电动车行驶在回家的路上时,手机突然响了,他便放慢了车速拿出手机来看,此时他并不知道两辆轻便摩托车悄悄跟了上来……
小曾说,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手机就被摩托车上的人一把抢走,随后两辆车加速开走了。小曾被抢走的手机并不昂贵,但让小曾紧张的是手机被抢时没有锁屏,一个朋友正在通过微信跟他联系,要还钱给他。几乎在小曾的手机被抢的同时,他的朋友已经将2350元转到了他的微信中。
小曾联系朋友后得知,朋友转了钱后又被小曾的微信退了回来,小曾的微信说因为这个微信出了点问题,要求朋友把钱转到另外一个微信账号中,朋友照做了。侦查员分析,那时应该是嫌疑人拿着手机冒充小曾与其朋友聊天。
QQ空间暗藏玄机
手机被抢,朋友还被骗走了2000多元钱,为避免更多损失,小曾想尽快把手机被抢的消息告诉朋友。手机被抢后,QQ是他目前唯一能跟朋友联系的方式。没想到,小曾刚刚登录QQ,系统就弹出了一条“是否添加此人为好友”的信息。
小曾试着添加这个号码为好友,对方竟同意了。小曾点进了他的QQ空间,发现里面有几张年轻人的照片,小曾觉得跟抢他的那几个人的相貌特征很相似。小曾分析说,这个QQ号码很有可能属于嫌疑人之一,而这个QQ空间里充斥着暴力和挑衅内容的照片。
除了踩踏警车的照片,这个QQ空间里还贴出了几张管制刀具的照片、一张疑似仿制手枪的照片和几个年轻人拿着砍刀在一个屋子里的自拍。
发觉事态比较严重,小曾连忙报了警。警方对这个QQ的持有人展开调查后发现,持有人刘小鹏是个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且,一位民警发现,刘小鹏照片里的这伙年轻人中似乎有警方的熟人——蒋浩。
抓了又放,放了又抓
经过辨认,民警指出,在飞车抢夺手机案件的半个多月前,这伙年轻人中的蒋浩因为涉嫌盗窃被桂林市某区公安机关抓获,但因不满16周岁,警方对他批评教育后便将他释放了。
2017年3月4日和5日,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连续两天接到了停车场内车窗被砸的报警。民警现场勘查后发现,两起案件的砸车人都没有明显的针对性和目的性,几乎是一排车挨个砸过去,然后在驾驶室内或者工具箱里寻找贵重物品。由此,警方断定两起案件是同一伙人所为。
3月7日凌晨,桂林市七星区又发生一起车窗玻璃被砸的案件。警方调取监控后发现作案的是六个青年男子,通过辨认,警方认出了曾因入室盗窃被抓获的蒋浩。于是3月7日当晚,警方连夜带回了包括蒋浩在内的13个涉案嫌疑人。13人中,有10人未满16周岁。侦查员介绍说,这些孩子大多不止一次因为类似的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训诫教育过。但因不满16周岁,训诫教育后就被释放了。
针对本次的飞车抢夺案,鉴于以往的经验,侦查员对蒋浩的活动轨迹进行了调查,发现案发当晚蒋浩的身份证在桂林某宾馆登记了房间。此时,距离小曾的手机被抢还不到24小时,侦查员们赶往该宾馆后,发现房间内包括蒋浩和QQ持有人刘小鹏共有七男一女,都是未成年人,而且都在吸食冰毒。经过审查,8人都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中6人还未满16周岁。
救赎
经过核实,在桂林某宾馆被抓的7个男孩都参与过多起抢夺盗窃等违法行为。因涉嫌盗窃和抢劫,两名年满16周岁的嫌疑人龙某和秦某被刑事拘留,另外5个年轻人因为不满16周岁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在询问过程中,QQ持有人刘小鹏表示,因为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打击,他们对公安机关产生了怨恨,于是拍了踩在警车上的照片发到QQ空间里,以此来炫耀和报复公安机关。
另外一名不满16周岁的嫌疑人蒋浩已经是第三次被抓了,蒋浩说,自己初中一年级后就辍学在家,整日跟几个同龄人一起四处闲逛,在他们的怂恿下开始参与一些盗窃活动。他和伙伴们天天晚上去网吧上网,深夜出来后无事可做,手里又没有零花钱,便去盗窃或者抢夺过路的人。而这一切的起因,只是因为觉得很酷、很稀奇……
蒋浩的爸爸在外面做小生意,平时也常常教育儿子不要做违法的事情。蒋浩的爸爸表示,此后,自己会更加关注儿子的成长。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Q1:今天我们请来的嘉宾是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彭所长您好。这几个年轻人踩踏警车而且在警车上小便,这些行为是不是违反了什么规定或者法律呢?
A1:警车是警察执行职务所使用的机动车辆,它代表着警察的形象,也是国家威严的一个体现。这些年轻人随意踩踏警车是一种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他们随意踩踏警车导致警车毁损,情节严重,有可能会涉嫌寻衅滋事犯罪。
Q2:这几个年轻人还属于未成年人,我国《刑法》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是怎么规定的呢?
A2:我们国家《刑法》第十七条对刑事责任年龄有明确规定。第一种情况是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也就是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无论实施什么犯罪都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种情况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也就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这一部分未成年人,只有在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强奸、贩毒、放火、爆炸、投毒这八大类犯罪行为的时候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相对于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社会知识和经验相对欠缺,其体力和智力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之中,可塑性较强,比较容易接受教育改造。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坚持的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
Q3:如果在抓到他们的时候不能追究刑事责任,那怎么样教育他们呢?
A3:我们法律的规定并不是放任不管。按照《刑法》的规定,应当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的时候可由政府收容教养。现在大量的数据和研究表明,很多未成年人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与家庭的监护、学校的教育和社会治理方面的一些原因是有密切关系的。所以我觉得想要有效地预防这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还是应当综合治理。应当强化家庭和学校对未成年人教育的责任,同时也要整治我们未成年人生活周边的不良社会环境。
成长的路上或有曲折,
法律一直是准确的导航。
案件来源 | 《今日说法》节目《耍酷男孩的救赎》
实习小编 | 王秋晰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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