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 | “电梯内劝阻吸烟猝死案”复盘:让法律的归法律 ,道德的归道德
来源 | 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杨帆劝阻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劝阻行为不会导致老人死亡
死亡原因是心脏病
杨帆完全不用为老人的猝死担责
”
2017年5月2日,因为电梯内吸烟问题,杨帆与老人段某发生言语争执。当日,河南省职工医院宣布段某临床死亡。
当天究竟发生了什么,首先通过一条时间线来为大家梳理:
劝烟事件的始末
2017年5月2日上午,家住金水区天骄华庭小区某栋14层的杨帆赶去小区门口取快递。9点24分,杨帆进入电梯后按了地下1层。他说是先打算去地下车库拿点东西,再取快递。进电梯时,里边已经有了一名老人,老人抽着烟,烟头还亮着。
虽然一个小区住着,但杨帆没有见过这位老人,1平方米见方的电梯里两个人面对面站着,老人还在吸烟。杨帆的妻子此时怀了二胎即将临盆,所以杨帆对烟味格外敏感。据杨帆介绍,当时他劝老人别抽了,电梯空间太小,小区住有孕妇,还有很多小孩子,他们乘完电梯之后,别人也会乘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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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监控没有声音,所以无法得知两人在电梯内究竟说了什么。但从监控画面中可以看到两个人一直在交流,态度看起来还很平和。老人因为背对着镜头,看不到情绪变化,但杨帆感觉到了老人当时觉得自己没有尊重他。
杨帆事后在回忆时说道:“当时(老人跟我)争辩的一个点就是我不尊重他;再一个就是电梯里没有孕妇跟孩子。”
9点26分,杨帆和老人一起出了电梯准备前往物业办公室,小区对面的摄像头捕捉到的画面显示,两个人从电梯出来并没有进入小区物业办公室,而是在物业门口继续沟通着什么,能够看到旁边有不少人经过,两人的交谈并没有引起周围人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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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点28分,老人的肢体动作幅度大了起来,看上去比较激动,随后两名物业工作人员闻声出来对两人进行劝阻。物业认出老人是楼上24层的老段,为了平息争执,一名工作人员把杨帆拉走,另一名工作人员则把老人扶进了物业办公室。
随后,杨帆赶到小区门口取快递。而就在这时,刚才和杨帆争执的老段突然从办公室椅子上晕倒在地。据工作人员介绍,当时的时间是9点30分。几分钟的时间,杨帆拿着包裹折返了回来,当他再度途经物业办公室时,却发现门口聚集了不少人,听说有人晕倒了,身为医生的杨帆赶紧去救人。杨帆为老人进行了心肺复苏,这个过程持续了几十秒。
9点37分, 物业叫来的120急救车赶到了,杨帆等人被劝离现场。老段被抬上急救车,驶离了小区。下午13点, 派出所打来电话,说在上午9点40分, 老人因抢救无效,心脏病猝死,家属报案了。
双方派出所交涉 警方不予立案
随着案情推进,越来越多的人卷入其中。5月2日下午14点,杨帆只身一人来到派出所,老人家属方来了20多人。在双方交谈的过程中,老人的两个女儿情绪逐渐激动起来。杨帆称,老人的女儿不仅辱骂了自己将近一个小时,还对自己进行了恐吓、威胁。但他当时并未作出什么过激的举动,因为他想着“人不在了,(让对方)发泄一下情绪也没事。”
在派出所,家属承认老人今年69岁,原本就有心脏病,10年前还做过心脏支架手术。不过家属们强调,虽然父亲有病,但是与杨帆争吵是老人猝死的诱因。就在双方争吵的过程中,杨帆作出了一个令在场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举动,他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事后在谈及为何下跪时,杨帆说,当时妻子快生了,比较担心,再加上老人家属说要把老人抬(到)他家。或许是对老人的死有歉意,或许是为了息事宁人,这一跪让现场气氛渐渐平静,警方开始询问在场的目击证人。
两位最后劝阻老人的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没有听见骂人声,老人和杨帆也没有动手。经过一个小时的调查,警方得出结论:老人的死是意外,不予刑事立案。相关赔偿问题,由死者家属和杨帆自己去协商。这次调解自始至终杨帆的头都是晕乎乎的,不过他清醒地记住了死者家属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法庭见。
一审判双方行为均无过错
此次事件发生8天之后,杨帆的第二个儿子降生了。小生命诞生,身为父亲的杨帆却高兴不起来,老段家属的起诉状到了,提出了40万的赔偿数额。一边要照顾月子,一边要应付官司,杨帆无暇顾及只得从医院辞职聘请律师专门应对官司。
2017年7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这次的庭审,老人的死亡和杨帆的劝阻行为有没有关系成为双方对峙的焦点。庭审现场,电梯里的那段监控录像被一一还原。法庭上,被告杨帆表示自己一直劝导老人吸烟的危害性,对老人没有过激的语言和行为。
对杨帆的辩解,老人的女儿和女婿并不认可。
老人家属的代理人提出了索赔理由:制止(老人吸烟)这个行为固然没错,但是不能超过必要限度,一个制止行为持续了5分钟,争吵那么激烈,还是在物业的劝阻下才离开,这个行为是不合适的。所以基于这个判断,对方应当承担一个次要责任。
”而杨帆的代理人强调,事发后,当地派出所进行了调查,最后公安局已经将事件定性为意外。它既然是意外事件,那么所有的人对此都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老人的死因就是心脏病发作导致的死亡。杨帆的劝止行为和老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只具有时间上的关联性,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法庭调查后,在法官主持下,杨帆提出了一个调解方案:要是出于对老人的同情和惋惜,出于人道主义捐赠,自己可以出5千到1万元钱。老人的家属当庭表示不同意。
2017年9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对案件做出一审判决:老人猝死是杨帆不能预料的,杨帆的行为和老人猝死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老人确实是在言语争执后猝死。根据《侵权责任法》,双方行为都没有过错,由双方分担损失。根据公平原则,杨帆向死者家属补偿1.5万元。
一审判决引发了老人家属的不满情绪,他们随即提出上诉。
舆论反应强烈 各方意见不一
媒体披露一审判决后激起了千层浪,甚至有人提出质疑,电梯里吸烟本身就是不文明行为,劝阻这样的行为却要承担法律责任,以后谁还敢跟不文明现象做斗争。
还有人认为,一审判决好像兼顾了法理情,但从社会观感来看,却容易引发公众困惑。也有更多媒体表示,让法律的归法律 ,道德的归道德。
对此,有专家表示,在这个案件中没有考虑的余地,要么就是赔,要么就是不赔。你赔1块钱,也就意味着这个被告他有法律上的责任,而在这个案件中,他是不应该承担1块钱的责任的。
二审判杨帆完全不必担责
2017年11月,二审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上诉人老段家属方没有人到庭,而是派来了诉讼代理人,被上诉人杨帆和律师则出庭应诉。这一次,老人家属提出了新的主张,要追加小区的物业公司为被告,和杨帆共同承担40万的赔偿责任。
二审庭审中,合议庭的法官对案件事实部分没有争议,只是在适用公平原则上有了争议。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驻经开庭综合审判庭法官姚振勇说:公平责任原则,它有几个适用条件,侵害行为与损害结果要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各方当事人都还没有过错。在这个案件过程中,杨帆的劝阻行为是一个正常或者说一个合法行为。一审适用公平责任原则适用法律错误,而且这个判决出来以后,会大大挫伤公民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这种行为的积极性。
2018年1月23日,也就是事发8个月之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驳回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书这样写道:杨帆劝阻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劝阻行为不会导致老人死亡。死亡原因是心脏病,杨帆没有侵犯老人生命权的过失和故意。杨帆不存在过错,与死亡结果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与一审相比,二审判决书最大的改动是杨帆完全不用为老人的猝死担责。
这个二审判决,老人家属难以接受,但也不打算申诉。
终审判决后,当事人杨帆反思了自己的行为。他愿意拿出1万元通过法院转交给老人的家属。
目前杨帆已经加入了中国控烟协会,他表示再遇到公共场所吸烟的人,他还是会劝,只不过会更注意方式方法。
微博评论: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Q:今天我们演播室请到的嘉宾是中国人民大学的客座教授河山,欢迎河老师。这个老人猝死和医生劝他不要在电梯里抽烟有没有关系?一审的结果您怎么评价?
A:首先说这个猝死,绝大部分是心脏问题。这个事情发生,首先要判定它的侵权责任的归则责任的原则,这个就是问题的核心所在,一审法院用的是个公平责任原则,那么公平责任原则的要件,一个是双方都无过错;第二个要件是讲法律规定他承担责任;第三个他必须承担责任。那么这件事情上,我们看来是不是要适用于公平责任原则,对于老人来讲,电梯里抽烟你是有过错的,电梯里抽烟容易引发火灾,这是法律禁止的。这个医生在电梯里来劝阻老人抽烟,那么首先他无过错是一个合法的行为。医生无过错,你老人有过错,那么就不能适用于公平责任原则,这是不恰当的。
文明不是口号而是行动
共识形成需要各方默契
有个性却不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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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 | 《今日说法》节目《“电梯劝烟案”始末》
实习小编 | 晏文龙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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