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请人代捡”苹果手机并喊价3000,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该如何定性?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据贵州电视台《百姓关注》栏目报道,6月23日,贵阳姑娘小杜不慎把iphone X掉在出租车上。
小杜联系上出租车驾驶员谢师傅,并承诺愿出1000元赎回手机,司机却向她喊价3000元。
为了解事情的最新进展,《今日说法》记者和当事人小杜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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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带大家回顾整个事件的发展脉络:
司机意外曝出“代捡”黑幕
小杜联系上谢师傅时,谢师傅表示手机已经被“专业代捡”的人拿走,就算解不了密码,也能卖3000元。
△ 驾驶员谢师傅回复短信内容
谢师傅说他自己没有捡这部手机,而是联系“专业代捡”的人拿走了小杜的手机,并从中获利800元。
谢师傅表示,如果要赎回小杜的手机,他不仅要退还800元,还得支付对方500元的赔偿款。就算小杜给了他1000元,他也会倒亏300元。
经过协商,谢师傅说,只要小杜给他1300元,他就帮忙把手机找回来。
随后,小杜向谢师傅所在的出租车公司举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会积极配合,事情一旦查证属实,将永不再录用当事驾驶员。
目前,在贵阳警方的帮助下,小杜已经拿回自己的手机。
网友热议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网友关注和热议。有网友对谢师傅的行为感到气愤。
也有网友认为,谢师傅的行为仅代表个人素质,出租车行业还是有很多热心助人的司机。
拾到遗失物索要报酬不是个例
无独有偶,据媒体报道,6月19日,浙江宁波小徐的iphone7被一中年女子捡到,该女子向小徐索要2000元报酬,才愿意归还。
小徐以500元现金和一箱杨梅作为酬谢,中年女子不仅拒绝将手机归还,见小徐报警后反而怒摔手机。
△ 小徐被摔坏的iphone 7
6月26日,宁波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6·19”摔坏手机事件当事双方已达成和解及谅解。基于人道主义和保护弱势群体的慎重考量,警方决定不公开披露细节。
厘清“代捡”法律边界
生活中,捡到遗失物向失主索要报酬的事情时有发生。此次事件中,谢师傅意外曝出“请人代捡”的黑幕,这个内幕本身比“索要报酬”更具有探讨空间。
根据谢师傅所言,这似乎不是个例。发现乘客遗失手机,请人代捡,交易,俨然形成一条产业链。
那么,从法律上来讲,“代捡”手机的行为,应怎么定性?谢师傅可能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小杜又该如何维权?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的吴世柱律师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解读。
Q1: 在该事件中,如果司机确实看到了乘客的手机,且拒绝归还,而后联系“代捡人员”捡走手机,并收取“代捡人员”800元报酬,这种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
“出租车司机对乘客遗忘在车上的物品有代为保管的义务,如果拒不归还,达到了当地的立案标准的话,就构成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构成侵占罪。如果司机和代捡人只是合谋想侵占乘客手机,据《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两人都构成侵占罪。
如果“代捡人员”支付800元报酬,从司机那里取得乘客的手机,因为两人均明知此手机是乘客遗失的,还有一种可能,那么司机是将代为保管的手机出卖,代捡人员购买,完成了财产交付,那么,如果司机构成侵占罪,代捡人员还可能被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因为其知道司机的行为性质。
乘客的iPhone X - Apple市场价格为8800元左右,若达到立案标准,这证明双方均有犯罪故意,会受到刑事处罚。
”Q2:“代捡”手机的行为,法律上如何定性?“代捡”真的可以规避相关法律吗?
“这种“代捡”行为在法律上没有合法的根据,属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从刑事责任方面,前面已经说过,有可能构成犯罪;从民事责任方面说,司机打电话让他人“代捡”,因双方明知手机的所有人是乘客,所以属恶意串通。
这种“代捡”行为,不是追求合法的效果,而是追求损害乘客的合法权益,尽管表面上看规避掉了司机“本人捡到手机”这一事实,但这只是一种自做聪明的规避,无法逃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Q3:如果拿手机的人坚持不归还手机,乘客该怎么办?
“有一个细节,就是司机向乘客索要赏金,而乘客和他商谈的是1000元,如果双方能达成这种协议,同意返还,那么,就不构成侵占罪。
如果仍不返还,乘客可以选择报警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如果手机价值达到了当地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则可以提起自诉,要求追究侵占人的刑事责任;
二,如果没有达到立案标准,则要求返还手机,同时,手机里有重要的办公资料,若因司机和代捡人员的行为导致了乘客损失,也可以一并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
第三种就是直接报警,请公安机关向代捡人员追究有关责任,因为从报道披漏的情况看,完全可以认定他是在收购赃物。
”Q4:警方介入后,司机最终将手机归还给了乘客,那么归还手机后司机的行为又该怎么定性呢?
“
在警方的介入下,司机尽管归还了手机,但这并不能否认其行为的违法性质。
但由于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如果乘客不追究,因不启动刑事程序,那么法院不告不理,就不会追究司机的责任。
当然,如果乘客非要追究,法院也可能会认为司机归还了手机,尽管有侵占行为,但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感谢法律支持:
吴世柱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记者|朱大为
实习小编|黎意
实习法务|郑俊宇 孔晓如
编辑|韩昕林
维护|宋小军
主编|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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