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大儿子出钱为母买房,如今九旬老母要卖房,需要其他子女同意吗?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孝顺大儿子为母买房,
年迈母亲如今要卖房。
房产证的名字可以变更吗?
卖房需要其他子女同意吗?
求解惑~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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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买房大儿子出钱买的,写的母亲的名字,现在90多岁的母亲要卖房,需要其他子女同意吗?房产证的名字可以变更吗?
A1:
你好!分两种情况为你解答:一、如果你母亲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其有权处分该房屋,卖房无需征得其他子女的同意,并且可以变更房产登记;二、如果你母亲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卖房需要征得其监护人同意。监护人在维护老人利益的前提下才可以卖房和办理变更登记。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国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而不以实际出资为准。因此,虽然你母亲已90多岁,只要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卖房不需要子女的同意。如果你母亲有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需带齐相关材料至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即可。
如果你母亲因年事已高,已经系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一般而言,卖房需由法院指定的监护人或经公证的监护人经手办理,并且必须为维护老人利益,如改善老人生活条件等。如监护人处置住房侵犯老人权益,老人或其他亲属可以起诉监护人维权。
2
咨询拖欠农民工工程款10万余元一事。我父亲2011年和工友一起完成的工程至今未收到工资,对方当初写了欠条保证两年内还款,但至今未归还。对方电话不接,也不回老家,联系不上对方,该怎么办?
A2: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对方拖欠劳务报酬后写了欠条,应转化为普通的债权债务纠纷,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建议你父亲立刻到法院起诉,向法院提交欠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催要欠款的相关证据,以免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同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保全被告可供执行的财产。有以下两点需要说明:
1.《民法总则》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即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内。超过诉讼时效的,权利人仍然可以起诉,但会丧失胜诉权,即被告在法庭上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时,你父亲的诉求将得不到支持。
2.债权债务纠纷中,欠条中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还款日到期后三年内。你的描述中没有详细说明欠条书写的时间,根据大致推算有可能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但是,如果你父亲有证据证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曾向债务人催讨过欠款,则诉讼时效中断,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三年。所以当务之急,是你要帮助你的父亲,搜集相关证据,证明一直在催要该款项,例如手机通话记录等。
我们鼓励农民工先与用工方积极协商,协商不成时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望你父亲早日拿到工钱,圆满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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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老公出轨,还生了孩子,重婚罪能成立吗?给小三偷买的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能要回来吗?财产我最多能分到几成?要求老公净身出户,我的精神赔偿费能要求多少?而且我要求协议离婚,他不同意,财产分割有异议,孩子明年高考,不想影响孩子。怎么让自己能多分到财产?
A3:
你好!现根据你的问题作出以下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你老公能否构成重婚罪,关键在于你是否有证据证明他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出轨有了孩子并不一定构成重婚罪。另外,第三者也同样有涉嫌犯重婚罪的可能。你可携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第二,给第三者的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车财产份额的一半是你的。
第三,《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应当准许离婚。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但过错行为并不影响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该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赔偿。你可依该条规定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费用是多少,目前法律尚无明文规定,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建议你离婚时注意保存和搜集配偶过错行为的相关证据,才能在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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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与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但未提前30天给公司打书面申请,想就近期离职。公司合同约定每月15日发工资,但都是到25号以后发放。这种情况可以解除合同吗?
A4:
你好!你可以随时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务合同,法律并未明文规定解除劳务合同应提前30日向公司书面申请。建议先积极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劳务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解除劳务合同一般基于以下三点:1.约定的解除条件成立时可以解除合同关系;2.经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即可以解除合同关系;3.遭遇了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灾害无法履行合同约定时可以解除合同关系。目前,解除劳务合同无需经过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协商处理。
如你所述,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劳务报酬,系违约行为。如果协商不成,公司不同意你解除合同,你可携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劳务合同,法院会根据《民法总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调解或开庭审理案件。实践中,一方因对方违约而解除合同,通常会以书面的方式告知违约方合同解除,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若因公司的违约行为对你造成了损失,你可以一并要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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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2010年12月,一个熟人先后三次共借我4000元,打了借条。我催要多次不还,近几年消失,没有联系电话,联系不上,我知道他老家住址。该怎么把钱要回来?
A5:
你好!你的情况属于典型的债权债务纠纷,当务之急是向债务人住所地法院起诉。
首先,本案中债务人消失多年,建议你向其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在借贷案件中,缺席判决可适用于下列情况: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其次,不知你的借条是否约定还款日期,根据《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借条中未明确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就是说你要有证据证明你一直在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事实,如果自你最后一次主张权利到现在超过三年,则很有可能因诉讼时效终止而丧失胜诉权。如果实难联系到债务人,只知道其老家在哪里,建议你尝试去对方老家主张,借助视频、语音等保留证据,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感谢值班律师:
刘泳岑 (江苏 南京)
从少女、妇女、到鬓已星星,
从孕育、抚养、到护你成长。
若这世上只剩一种爱,
那一定是母爱。
实习小编 | 王燕飞
法务 | 郑俊宇、汪瑶(实习)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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