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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遭同学恶作剧被锁厕所,爬窗求救不慎坠楼,谁为悲剧买单?

CCTV今日说法 CCTV今日说法 2020-09-04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生活不易,需要乐趣

朋友间偶尔皮一皮

可活跃气氛增进情谊



然而,恶作剧需有度

一不留神很有可能踩到法律的红线

儿子遭同学反锁至厕所,爬窗求救后坠楼

 谁该为恶作剧的恶果负责?


1

Q1

我家孩子放学上厕所时被同学恶作剧关掉了厕所门。门锁因年久失修坏掉,门怎么也打不开。我儿子在踢门呼救均无果的情况下,爬窗户求救并不慎跌落。致脊柱骨折,跟骨粉碎性骨折。经治疗,目前在家里休养,几个月都出不了门,上不了学。我们应该如何维权?此次事故中谁该负主要责任?

A1:

你好。如果有证据证明您所述的相关情况,则此次事故中该未成年人的家长应当负主要责任,学校应当负补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分析如下:

首先,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你提供的信息,恶作剧的同学将门反锁,导致你家孩子爬窗呼救,该同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孩子是未成年人,依法应由其监护人(父母)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你家孩子是在学校期间受到人身损害。8周岁以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至四十条的相关规定, 8周岁以下的孩子在幼儿园、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应当承担责任。但校方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8周岁以上的孩子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根据你提供的“门锁年久失修,锁坏掉了”等信息可以判断学校未能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因此学校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综上,建议你们与学生家长和学校双方协商赔偿方案。如果协商不成,你有权将学生家长与学校列为共同被告起诉至法院,主张孩子的人身损害赔偿。如无特殊情况,你们可主张的费用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如有)、住院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等。


2

Q2


我的亲戚开了个劳务公司,工人下班途中出车祸,工人负事故全责。对方以及这个工人都受伤严重:工人被割了半个脾脏,对方车报废。给这个工人上了意外险但是没有五险,请问能认定为工伤吗?我亲戚用不用负责任,需要负责任的话得负多少?

A2: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现就以上该情况涉及的法律问题做如下分析:

首先,工人是在下班途中发生车祸,且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工人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而并非次要责任,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另外,如果你的亲戚对于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则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劳务公司和工人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公司只给工人买意外险没有五险的做法是违法的。建议公司及时给员工缴纳五险,否则日后很可能因此产生纠纷并会承担很多不利的法律后果


   3


Q3

29岁小伙子,平时身体健康。在某物业工作两年多,8月4日准备去加班时猝死在出租房。平时长期超时加班,物业公司认为猝死在家不属于工伤,拒绝承担任何责任。8天以来,未给出任何合理的答复,也拒绝提供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等任何资料,家属就连取证都做不到。该怎样维权?

A3: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劳动者是猝死在出租房内,且猝死原因尚不明确。现就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做如下分析:

首先,根据描述,物业公司存在长期让员工超时加班的情况。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物业公司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物业公司如用工超出以上时长则属于违法用工。

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并非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突发疾病死亡,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如果劳动者在家为公司利益接受公司安排加班,一般也应当认为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此类情况下出现突发疾病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

最后,若单位不愿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近亲属可以在劳动者死亡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否能认定为工伤,相关部门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就单位违法用工和工伤待遇发生纠纷的,劳动者近亲属可以选择去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4

Q4

我父亲晨练时,在小区的运动场地和停车棚之间,被一根塑料管的斜面割伤(管破) 。小区物业对此有没有责任?

A4: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要根据导致你父亲划伤过错方的过错情况而定。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及承担方式分以下几种情况分析:如果塑料管属于小区的附属设施,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未能尽到设施的安全保障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应当由物业公司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塑料管属于小区内废弃物或垃圾,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垃圾的清运管理职责,以致垃圾影响业主的正常通行或者造成不必要的安全隐患,对损害的发生也有一定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塑料管是被业主丢弃或者施工人员丢弃,未能处理至安全的场所内,存在一定过错,应当由其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你父亲在晨练时是过于疏忽大意才导致被塑料管割伤,存在一定过错,依法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其中塑料管的归属可以调取小区监控来查证。

关于人身损害的赔偿可以先与过错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5

Q5

出了交通事故,我的全责。我也积极出面,然而第三方车主是新车,要求全部换新的。保险公司不认账,让我垫付钱。如果第三方车主起诉,我该如何处理这个事情?

A5:

你好。如果第三方车主起诉你,你可以请求法院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后再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你与保险公司分别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分析如下: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被认定为全责的,事故责任比例通常为100%。因此,保险公司拒赔无法律依据,如果不属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拒赔的情形,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全部由你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第三方车主要求全部换新无法律依据。损害赔偿是以金钱赔偿为手段的债法上的救济方式,其目的为了使双方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的补偿。事故车辆不能达到报废状态时,车主只能请求责任方赔偿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或者在能修复的情况下积极补救。


感谢值班律师:


吴立伟(北京)


刘兆庆 (河南郑州)

                     


改变需趁早,

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

晚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无奈。


实习小编| 蒙婧

实习法务 | 汪瑶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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