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 |父母健在的流浪“兄弟”相依为命,何处是家?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他还不让我偷
他说长大了别学我
”令人心酸的盗窃案
2017年年底的一个凌晨,警方破获了一起连续盗窃案。两名涉案人员当时都很年轻,一个是21岁的马亮(化名),另一个是8岁的轩轩(化名)。马亮偷的东西由轩轩出面销赃。藏匿赃物的这片荒地就是他们露宿的地方。
“兄弟”流浪荒地
负责该案件的周佼警官了解到,马亮和轩轩兄弟相称,但并没有血缘关系,马亮与轩轩为伴并不完全为了利用他销赃,有时候他偷盗的目的非常单纯。
马亮和轩轩平时躺在破旧的门板上,在枯枝乱叶中寻找一方平坦之地,下雪的时候,他们就相互依偎在雪堆里。
他们自己却觉得苦中有乐。
马亮从未给自己买过一身稍微像样的衣服,干净一点的、厚一点的都没有,他偷盗得来的钱,自己很少花,大部分都用来买弟弟爱吃的东西,酸奶、薯片……他每天晚上给弟弟讲故事、唱歌,两人躺在荒地上数星星。马亮甚至强迫轩轩喝不爱喝的牛奶,就是为了让他变得更强壮,免受人欺负。
这样相依为命的生活,虽然让人同情,但是毕竟是在违法犯罪,不可能长久。马亮因盗窃需服刑四年,轩轩每天都想见马亮,身陷囹圄的马亮却羞于露面,更不想让自己成为轩轩的坏榜样。
陷入困境的孩子
是什么让两个孩子长期流浪荒野?为什么轩轩宁愿风餐露宿也要和非亲非故的哥哥呆在一起?
警方了解到,轩轩在荒地附近有自己的家。从荒地向南几百米有一个城中村,村子的尽头有一个废品收购站,那里就是轩轩的家。轩轩家里共有四人,轩轩、爷爷、一个年幼的堂妹和残疾的奶奶。轩轩的爷爷需要靠收废品负担一家四口全部的生计,年近花甲的他每天早上6点起来,常常不眠不休工作到夜里10点左右,收入却勉强够四个人吃饱饭。轩轩的爸爸妈妈去哪儿了呢?
原来,轩轩是在爸爸19岁、妈妈20岁时出生的,在轩轩一岁半的时候,未曾办理结婚证的爸爸妈妈分手了,妈妈从此杳无音讯。随后,爸爸去城里打工,把轩轩扔给了爷爷,他只是偶尔来个电话,五年没有回过家了,甚至连钱也没给过半分。轩轩知道,爸爸在城里已经重新成家,轩轩又有了一个弟弟。
轩轩的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困境儿童。所谓困境儿童是指因为家庭贫困、 自身残疾以及家庭监护缺失或者监护不当而陷入困境的孩子。像轩轩这样父母虽然健在,但事实上不能提供经济支持和照料的未成年人也被称为“事实孤儿”。相对于父母双亡的孤儿或者经济困难的孩子,陷入监护困境的儿童往往境况更为隐蔽很难得到关注。
轩轩8岁了还没有上学,总是在城中村闲逛,就是在那里,轩轩碰到了马亮,他们兄弟相称。
马亮在童年时也是一名“事实孤儿”。
妈妈走了,头也没有回。自五、六岁开始,这便是马亮心里最深的影像。妈妈离开后,爸爸也外出打工了,马亮和姐姐一度寄宿在亲戚家。
起初,妈妈和马亮家里断断续续还有些联系,马亮还曾经跟妈妈生活过一段时间,但后来妈妈组建了新的家庭,马亮又回到了爸爸这边。在这个过程中,马亮变得越来越沉默寡言,也不愿意再去上学了。
警方从马亮的姐姐那里了解到,十四五岁起,马亮忽然开始离家出走,过个十天半个月的又跑回来再住几天,久而久之,这种状态也就成了常态。
姐姐直言,马亮成了今天这个样子,最大的原因就是家庭。
相依为命
父母健在,但何处是家?之前马亮辗转流浪,从不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但到了渭南,却反常地留了近一年。这是为什么呢?原来马亮曾试图离开,但看到弟弟哭着找他的时候,他决定留下,因为妈妈离开他的时候,他和弟弟的年龄差不多,妈妈当时没有回头直接走了。
于是,从未获得过家庭关爱的马亮向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交付了真心。
关于明天
轩轩的事情被报道后,请周佼转交礼物和钱的好心人也不少,轩轩的上学问题也得到解决,学校给轩轩免去了学杂费、餐费和书本费。但让周佼担心的是,谁能真正长期照料他呢?爷爷年龄越来越大了,如果爷爷奶奶以后不在了怎么办呢?
没有任何理由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借口,但只有找到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才能真正预防它们。马亮偷盗案本身很简单,但在背后,大家能够看到孩子们需要关心、需要照顾的渴望。只要生了孩子,父母就必须得承担责任,非婚生育也好,离异也好,外出务工也好,这都不是抛弃和忽视孩子的借口。不承担责任的父母轻则违法,重则犯罪,希望在以后的司法实践中能够更严格地落实对家长的责任追究,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保障孩子们的未来。社会各界也应当更加关注困境儿童,帮助到更多的“事实孤儿”。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Q1:
方教授,这两个孩子的成长经历有相似的地方,都有父母,但是父母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尽到抚养他们的义务,这两个孩子成了事实上的孤儿了,这种现象你怎么看?
A1:
这涉及到孩子缺乏关爱,应该由父母来尽到这个责任。这个责任的承担,恐怕是需要法律上来给予相应的惩罚机制,倒逼爸爸妈妈尽到这样一种监护义务,根据《刑法》二百六十一条规定,遗弃罪就是对于年老、疾病以及年幼或者其他丧失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如果没有抚养他们,情节严重的话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在我们的婚姻家庭法当中也有规定,比如《民法总则》的第三十六条就说监护人如果没有尽到监护职责,那么相关部门可以申请撤销爸爸妈妈的监护资格,然后给他指定一个其他的监护人,如果相关人员没有去启动的话,由民政部门去启动。一定要去做这样一个启动。
其实在《婚姻法》当中还提到另外一个问题,第三十八条说,离婚之后,爸爸妈妈其实有一个探望孩子的权利,我觉得这个地方需要做一个调整。《婚姻法》说探望是爸爸妈妈的权利,不是孩子的权利。将来我们在《婚姻法》当中应该要明确一下这个问题,即探望应当是爸爸妈妈的义务。比如本案当中,轩轩的爸爸屡次说要来看轩轩,后来都没有兑现诺言,这其实是一种义务的违反。
生下孩子只是为人父母的第一步
抚养孩子不仅是责任更是义务
实习编辑 | 张诗逸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案件来源 |《今日说法》节目《流浪“兄弟”》
记者 | 葛西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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