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不在意,到年纪大了才发现损失一大笔钱 | 有声普法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案例
老李是本市农业户口,在出租公司从事出租车司机工作,但是公司没有为他缴纳在职期间的养老保险。起初老李并未在意,但是年纪越来越大了,身边的老伙计们都开始讨论退休领取养老金的事了,老李一想也开始着急了——如果达到退休年龄时,自己因缴纳社保未满15年而无法享受养老待遇了可怎么办?左思右想后,老李决定去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咨询,谁料却被告知因为政策原因已经无法补缴。老李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未缴纳的养老保险赔偿金。法院判决支持了老李的诉讼请求。
01
农业和城镇户籍的职工就公司
未缴纳社会保险进行维权的方式一样吗?
以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施行之日为界,分阶段来看。若用人单位没有缴纳2011年7月1日之前的养老保险或者失业保险,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城镇户口的劳动者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补缴,经补缴后,城镇户口的劳动者在退休时可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而对于农业户口的劳动者,2011年7月1日之前的养老保险是无法补缴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赔偿未缴纳养老保险的损失。
因此,如因用人单位未缴纳2011年7月1日之前的社会保险费引发纠纷的,对于城镇户口的劳动者要求赔偿或补缴的请求,法院应予以驳回,并告知其找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解决;对于农业户口的劳动者同样的请求,法院应当予以处理。
在2011年7月1日之后的社会保险费用,只要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的,不论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能补缴,因而,此时间后的劳动者上述赔偿或补缴请求,法院不予处理,并告知劳动者找社保经办机构或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02
劳动者自行通过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险
是否可以要求单位予以报销?
依据社保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劳动者通过第三方,如在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保所、以自由职业者身份或通过其他公司代为缴纳社会保险的,扰乱了社会保险管理秩序。因此产生的社会保险征收与缴纳之间的争议,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法院会依法予以驳回。
03
因未缴纳社会保险辞职的
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赔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依据工作年限长短计算,此种情况下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应当自2008年1月1日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
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劳动者为增加收入,协商一致约定不缴纳,或者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缴纳社保费用的情况。在这提醒大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切莫为了贪图一时的钱财让自己失去了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
编辑 | 吴小英(实习)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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