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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留下三张不知密码的银行卡,家人要如何取出余款?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银行要公证处证明
公证处要银行流水单
真是让人头大!
家里老人突发疾病去世,留下三张银行卡。家人不知道密码,开卡银行要公证处证明才能取钱。但是公证处要求银行出具每张银行卡的流水单,才能办理公证。家人不知道密码,所以银行不给流水单。请问还有没有其他办法可以取出卡内余额?
A1: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目前有两种方法可以取出卡内余额。首先,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表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如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以及本人身份证,可向银行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查询存款余额。银行经审查符合要求后,应书面告知申请人所查询存款余额。你可以拿银行的书面回复,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证明书,然后凭公证书去银行领取老人存款。其次,还可以通过继承权纠纷为由取出存款。由其中一位继承人到法院起诉其他继承人,要求继承老人在银行的存款。在立案后,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由法院查询老人在银行的存款情况。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几个继承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其中一人继承老人在银行存款,其他继承人声明放弃对银行存款的继承权,由法院出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后,享有继承权的那一个人就可以凭借法律文书到银行将存款支取出来了。2
我和一位不认识的微信伙伴在一个微信群里。她在群里公开了我们的聊天记录和骂我的话语。我感到被欺负,也有了精神压力。我想咨询一下,我能不能针对她骂我、把照片发到群里的行为,为自己维权,请求经济赔偿?谢谢。
A2:
你好!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对方涉嫌侵害隐私权。你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隐私是公民享有的、不想被人知道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公民有权不公开或不让他人知悉个人隐私。微信聊天记录属于个人隐私,如果未经许可公开微信聊天记录属于侵犯隐私权。微信是一种信息交流工具,具有公开性和快速传播性。网络空间也应当严格遵守现实生活中的法律和道德规范。如果对方在微信群中将你的聊天记录公开传播,致使你的隐私权受到损害,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隐私权受到侵害的,受侵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主张经济赔偿。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你也可以选择报警解决问题。3
Q3我在一个县城买了一套房,却住得无比憋屈。物业费收支从来不公开,交物业费也没有合同,只有收据。除此之外,物业私自在电梯内安装刷卡设备,不刷卡不能乘坐电梯;规划的绿化带上私自划停车位,每年收费720元。除了收取物业费,还收取公摊电费。
A3:
你好!根据你介绍的情况,物业公司涉嫌违法,可以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法律规定,物业公司有义务公布物业费的收支、具体用途、余额等明细情况。业主委员会应当与物业公司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并不需要与每一位业主都单独签订合同。此外,物业收取物业费,必须开具正规的发票。《物权法》的规定,小区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将小区的绿化带改为车位,应该经过2/3以上的业主同意,或者经业主大会同意。如果物业改变了小区规划,还要报规划部门审批。如果物业公司未经上述法定程序,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停止这种行为并恢复绿化带。此外物业公司未征得业主同意,擅自收取停车费,属于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果物业公司拒不改正,业主可以向住建、城管部门申举报或通过诉讼解决。如果物业公司未经过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就擅自决定在电梯内安装刷卡设备,超越其管理职能,业主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公摊电费属于公共部位的运行、维护费用,包含在物业服务成本中,是物业服务费用的内在组成部分。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已包含公摊电费用,另外收取费用涉嫌乱收费。4
Q4
我是一名担任高三班主任的老教师。因长期工作紧张压力大,没有休息时间,在工作岗位上突发心脏病送医院急救。随后做心脏主动脉瓣膜换置手术,花费近20万元,身体也因此受到极大摧残,失去了劳动能力且需长期服药。请问我能算工伤吗?
A4:
你好!根据你介绍的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经鉴定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认定构成工伤需要以下证据:有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的证据,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有相关医疗诊断证明。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是因工作原因负伤或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无法认定为工伤。《工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因此,你的情况不属于工伤,只能按普通疾病通过职工医疗保险解决部分医药费。《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病假期。如果经治疗后,你确实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以尽快申请鉴定,办理退休手续,这样可以享受医保和领取退休金。5
Q5我姐在2018年结婚,后来出现矛盾离婚了。在结婚时没办理结婚证,但是办了酒席。结婚前她前夫付了首付买了房,房产证上有我姐的名字。离婚后,我姐可以分这套房子的首付金额吗?可以分这套房吗?
A5:
你好!对此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各地司法机关判定标准不同。你姐姐和她“前夫”未办结婚登记,虽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也只是同居关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房产证上有你姐姐的名字,从物权角度,房屋是你姐姐与同居者共有关系。但是,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房屋是以结婚为目的购买,支付了全部的首付款;并由男方归还房屋贷款,现在房屋也由男方占有使用。虽然房产证上有你姐姐的名字,男方可以主张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或者是彩礼性质,主张撤销赠与,判令房产归男方所有。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实,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司法实践中,法院要结合由谁出资、是否以结婚为目的购买婚房、及房屋的实际居住使用状况等因素综合判断房屋产权归属。建议此事最好通过协商解决,司法诉讼风险较大。感谢值班律师:
(许浩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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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李科慧(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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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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