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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恶魔”越来越多,犯罪未成年人就该严惩?|今日话题

2016-07-01 奚应红 今日话题

导语

 

今日话题

从“熊孩子”到“小恶魔”,未成年人的恶作剧乃至暴力事件频繁见诸媒体报端,引发社会广泛担忧。“小恶魔”的数量是不是越来越多,我们又该用什么样的方法来对待他们?



从未成年人犯罪率来看,“小恶魔”数量并未增多,反而减少


在之前的媒体报道中,“熊孩子”一直是高频词汇。“10岁熊孩子割断工人安全绳”、“深圳4个熊孩子刮花54辆车”、“熊孩子车内扔鞭炮,半小时烧毁一台车”,这些新闻读起来往往既让人感慨又让人无奈。如今,“小恶魔”取而代之,成了“熊孩子”的升级版:“熊孩子”只造成相对简单的破坏,基本不造成严重危害;“小恶魔”涉及到的则是违法犯罪、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比如,性侵强奸、暴力殴打、乃至贩毒和杀人等等。再加上媒体的大肆渲染,我们的头脑中似乎留下了这样一个印象:中国的坏孩子越来越多。但事实真是这样吗?



如果以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的数量以及所占刑事案件总数的比例来看,中国的“小恶魔”数量并没有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而是经历了两个不同的阶段:1997年到2005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逐年增多,从一年30446人到82692人,所占刑事罪犯比例也从5.8%增长到9.8%。不过从2006年开始,这两个数据都开始出现下滑,到2012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只有63782,占比也下降到5.4%。所以,单从数据的变化趋势来看,我们并不能得出“小恶魔”数量越来越多的结论,相反,校园暴力、性侵犯罪近年是逐渐减少的。这个变化趋势还得到很多地方法院数据的印证。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呈下降的趋势,但是未成年人犯罪的绝对数量还是很高,所带来的影响不容忽视。


然而,未成年犯罪呈现低龄化、暴力化、团伙化新趋势,“小恶魔”又“小”又“恶”


司法机关的犯罪统计是很有说服力的数据,但人们心里依然有不少问号。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所有的“小恶魔”都被惩处了吗?现实情况可能是,由于学校的冷处理,以及司法机关的“宽容”,很多校园暴力事件,并未加入统计。根据另一份调查,从2003年到2015年,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下降的同时,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不捕率”(不批准逮捕)和“不诉率”(不提起诉讼)也在不断上升。另外,由于计划生育的影响,青少年群体的数量也在变化(前述犯罪数字的变化趋势与此相同),单纯考虑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数以及占总体的比例,未必能反映事情的全貌。


发生在三亚的女学生殴打事件,旁边男同学在录像


即便数量有所减少,人们也不能掉以轻心,因为未成年人犯罪还出现了很多新的趋势,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团队化、低龄化和恶性化。201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叫做“邹城红玫瑰社团”的案例,这是一个以中学生为主要群体的团伙,他们有自己独立的口号、组织结构和章程,团队总共有350人,其中90%是未成年人,这是团伙作案的典型案例。另外在检查机关的统计中,虽然16—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人依然最多,但是14—16岁的作案比例不断上升,而根据一些办案检察官的观察,毒品犯罪和性侵害案件中的涉案未成年人也越来越多。如果这些都成立的话,“小恶魔”问题的关键就不在于数量,而是体现在“小”和“恶”上。


这些新趋势也能解释为何近年未成年人犯罪给社会公众带来了极坏的负面印象:“小恶魔”越来越多,越来越可怕。还有两方面因素加强了这个认识:一方面在于和十多年前相比,现在社会对校园暴力的认识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前看起来是“小打小闹”的行为现在都可能被“上纲上线”。另一方面,移动互联网和手机智能终端的普及,更加有利于校园暴力的传播,而且这些视频的传播者很可能就是施暴者本人,他们出于炫耀或其他原因,把这些画面传到社交网络,最后直接刺激到那些接受信息的家长们。


家庭和学校的“失守”容易让“熊孩子”变成“小恶魔”


“小恶魔”的出现往大了说与整个社会环境息息相关,当整个社会充满暴戾之气时,自然会影响到学校里的学生。尤其是现在的未成年人能够利用现代通讯设备,方便快捷地接触到成人世界的规则,在不断的交流中变得更加“早熟”,而且学会用成人世界的规则来处理学校里鸡毛蒜皮的小事,学校变成了社会的一个缩影。


大环境之外,还有两个更重要的因素经常起着不好的作用。首先是家庭,如果细究的话,几乎每个“问题孩子”的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许多犯错的孩子往往是留守儿童,或者生长在单亲家庭,或者父母一方或双方都在服刑。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个人难免不走上歧途。而即便家长对孩子很关爱,他也可能是个“熊大人”。之前南京某小学就出现一起30位家长联名抵制同班“熊孩子”事件,当学校找来“熊孩子”的爸爸和其他家长进行沟通时,孩子的爸爸二话不说就掐住小孩的脖子,用暴力的方式进行处理。这种行为很难不对孩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甚至可以推测,“熊孩子”的捣乱行为很可能直接学习的是他的爸爸。


南京一学校出现多名家长联合劝退“熊孩子”


另外,一些在别人看来十分错误的观念却在一些家长中大行其道,有知乎网友就爆料自己的亲戚并不认为孩子的“熊”是一件坏事,反而觉得,这样以后在社会上更容易生存,有这样想法的家长还不在少数。


第二个因素是学校。近年来,“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教不好的老师”的观念越来越流行,学校、教师的权威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教师也越来越不敢体罚学生。而且一旦老师和学生之间发生冲突,最后受到处分的多半是老师。这些状况,最终造成的结果是学校和教师“怕担责”、“怕出事”,这实际上是对孩子的一种不负责任。“小恶魔”们的是非观、善恶观的培养自然会受到影响。


当然,这里并不是说“熊孩子”一定会变成“小恶魔”,但是如果家庭和学校教育出了问题,很可能加大“熊孩子”变“坏孩子”的几率。


刑罚不可少,更重要的是培养未成年人的规则和理性意识


根据我国刑法,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所以即便他们有违法犯罪行为,也不会受到法律追究。为了能对这些犯罪行为进行惩罚和威慑,有很多人建议把刑事责任年龄从14岁降低到13岁甚至更低。但是这样的调整到底能不能带来预期的威慑和降低再犯率的效果,有不少人认为值得商榷。目前来看,相对可取的办法是,在不改变刑事责任年龄的情况下,对已满14岁或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者,允许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对那些客观危害严重、主观恶性较大的类型适当从重处罚。这在很多地方的司法实践中,就出现过。

然而,对于心智未成熟、对法律认识有限的未成年人来说,惩罚的威慑作用有多大,是有很大疑问的。当“小恶魔”们作恶时,恐怕没有多少人会去想等待他们的后果是什么。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要依靠教育,更应该重视的是对孩子规则和理性意识的培养。


一位在美国学习幼儿教育老师就分享了她在美国教学的经验。在去美国之前,她以为美国主张“自由平等”,可以与学生打成一片,并且刚开始也是这么做的,但却发现学生不仅不领情,反而蹬鼻子上脸。在后来的交流中,她才知道,美国人所讲的“平等自由”是建立在明确、公正、合理的规则之上,“国人看到了西方教育中提倡的平等关系,但是没有看到西方的成人管教孩子时严肃的口气,极强的规则意识,以及让孩子弥补错误、承担责任时的坚定态度。”美国的老师不仅细致地规定各种规则,而且做到言传身教,一旦违反规则,就更要承担后果。


反观国内老师的教育方式,要么传统保守,对学生什么都管,扼杀学生的自由和个性,要么完全处于放羊的状态,最后产生的后果可想而知。


美国幼儿教育


“熊孩子”养成的一个必要条件是整个社会普遍存在的“他还是孩子”的宽容态度,这种态度缺乏对“理性人”的培育。如果你把孩子当成一个宠物,而不是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看待,他也不会用理性的眼光看待世界,不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更不会考虑别人的感受,理性不会随着个体的成长而自然跟上,如果不注重培育的话,“熊孩子”只会变成“熊大人”。


结语

 

今日话题

急于“治标”的人期望用重刑来惩罚和威慑“犯错”的“小恶魔”,但是面对数量更多,危害尚小的“熊孩子”来说,加强规则意识和理性意识的培育更加重要。


第3573期 本期责编  奚应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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