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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逃费扣医生工资,叫医生如何安心救死扶伤 | 今日话题

刘文昭 今日话题 2018-07-01

今日话题·腾讯新闻出品  | 第4265期

作者/刘文昭 昭昭在目


“病人欠费扣医生工资”,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医生没有为病人医药费买单的义务。

别一有病人逃费,就断定“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在中国行不通。

对付病人逃费,有比扣医生工资更好的办法。

最近,湖南湘雅三医院副主任医师韩利华的一条朋友圈火了——他和同事们半夜给一位病人做手术,病人欠款跑路,而病人欠的近8500元医药费,却要全部从他们的工资里扣除。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热议。医院连忙回应,只是让医生配合追缴欠款,并没有扣发医生工资。不过,病人欠费扣医生工资,不是什么新鲜事,而是一些医院的惯常做法。


病人逃费医生背锅,是一些医院的潜规则


虽然湖南湘雅三医院表示没有扣发韩利华的工资,但据媒体报道,该院急诊、住院部的多名医生表示,湘雅三医院确实有“病人欠费扣医生工资”的规定。依据病人欠费的情况,有的是扣科室的、有的是扣医生工资。扣的都是带头人,普通医生和护士不扣。


韩利华医生朋友圈截图


无独有偶,2017年,一则旧事曾被媒体翻了出来,为了抢救一个高危产妇,浙江宁波一家医院的产科医生在连续做了4个小时手术后,保住了大人和孩子,但产妇没有道谢,还逃了费。按照医院规定,这笔欠费的20%,要在相应科室扣除。



在谈到病人欠费时,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医患办的覃涛表示,“一旦遇到此类问题,大多数医院的解决办法,就是由医生承担。”


在一些医院眼中,让医生部分承担病人逃费的责任,一可减少医院的损失,二能让医生盯住病人,共同防范病人逃费。不过,医院的这个小算盘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认为,早在1994年出台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就提到,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且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里,有明确约定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考虑向劳动者提出经济赔偿,“因患者逃费扣医生工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朱明勇也认为,如果医院有“病人欠费扣医生工资”的规定,是在乱行政,应该废除,因为医生没有为病人医药费买单的义务。


别因为有人逃费,就断定“先看病后付费”行不通


“先看病后付费”,是很多发达国家甚至是发展中国家的医疗收费方式,好处是可以大大简化收费流程,为医患提供更便捷服务,让交不起高额押金的困难病患,及时得到医治等等。


2013年,曾有媒体报道,卫生部将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不过随即被卫生部否认——关于“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卫生部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试点,但从未要求“全面推行”。


很多人遗憾不已,认为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是媒体的“最美误读”。不过,随着病人逃费医生背锅的事例被媒体曝光,一些人开始觉得国人不够诚信,“先看病后付费”不适合中国国情。



还有学者指出,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保障水平不同,尤其在大中大城市,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外来病患较多,强推“先看病后付费”,病人逃费率可能大幅增加。


病人逃费不假,学者的担心也有道理,但“先看病后付费”真的会让逃费率飙升吗?恐怕不一定。


山东省是“先看病后付费”模式的发源地。据《山东商报》报道,截止2013年2月,山东省已在全省县及县以下的2119家医疗机构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各医院累计垫付资金达63.69亿元;受益人数达到232万人次,在此期间共有675人次拖欠住院治疗费342万元;欠费人次仅为占比万分之2.9。


山东济宁市兖州中医院最早尝试“先看病后付费”


有的大医院试点情况也好于预期。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医院,据媒体报道,试点先看病后付费一年后,患者欠费的规模并没有明显增加,仅占医院总收入的0.2%,比预想的好很多。


率先试行“先看病后付费”的济宁兖州市中医院院长孔庆民甚至认为,目前实施先看病后付费的条件已基本具备,时机已经成熟,障碍不是来自外部,而是医院管理者想做不想做和敢做不敢做的问题。”


基于种种现实考虑,“先看病后付费”可以循序渐进,不强制推广,但不应把病人逃费当做拒绝改革的借口,断定“先看病后付费”行不通。


对付病人逃费,有比扣医生工资更好的办法


病人为何欠费跑路?无外乎两种情况:一是恶意欠费,二是实在没钱。无论哪种情况,都有比扣医生工资更好的解决办法。


以山东济宁为例,为防范恶意逃费者,济宁市在全市“区域卫生信息大平台”专门设计安装了“先看病后付费”信息模块,将享受过“先看病后付费”的患者纳入信息化管理,实现患者信息资源共享。


对恶意逃费患者,下次在全市任何医疗机构就诊,将不再享受“先看病后付费”优惠措施,并告知医保、公安、金融等部门,列入社会诚信不良记录。


当地自2010年起实施“先看病后付费”两年多,累计受益人群84万余人,并未出现1例恶意逃费的患者。


出现这种结果不难理解,一个人一辈子不可能只生一次病,一次恶意逃费就会失去“先看病后付费”的优惠和诚信记录,这个交换值不值,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理性的计算。



因此,遏制病人逃费,完善公民信用体系,各部门实现信息互通,完善惩戒制度,比扣医生工资,骂病人道德败坏有用的多。


那如果病人真的没钱支付医疗费用怎么办?美国的经验值得借鉴。美国医疗费用高昂举世闻名,有研究显示,无法支付医疗费用一直是美国个人破产的主要原因(超过60%的破产与医疗费用过高有关)。



为了不让经济困难的患者破罐子破摔,美国的医院可谓绞尽脑汁:有的医院会给立即付款的患者“打折”,鼓励患者早缴费;有的医院会把费用提前告诉患者,避免患者因对费用产生异议拒绝缴费;有的医院会为患者制定一个超长期低额度的还款计划(如患者每月还20美元还20年);还有医生建议,患者可以用服务偿还欠款,如水管工可以通过提供维修水管服务抵债……


我国一些“先看病后付费”的试点,如果患者实在没钱,也可以延期或分期还款。不过,我国医院以公立为主,财政补贴本就不足,如果再把病人欠费的经济风险推给医院,医院嘴上不说,心里也一定会不满。


明确对经济困难家庭就医的救助,是民政部门的责任,相应的经济风险也由民政部门承担,更能激发医院“先看病后付费”的积极性。这就需要财政投入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和弱势群体倾斜了。





今日话题·腾讯新闻出品 | 第426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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