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毛头小伙求神拜佛保平安,岂料无证驾驶闯卡被擒
日前,静安警方成功抓获一名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嫌疑人江某。嫌疑人江某无证驾驶,在未按照民警指示停车的情况下公然闯卡阻碍民警执法,现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3月2日23时20分许,静安公安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民警徐旻、潘立铖在中山北路沪太路口进行酒驾设卡检查,迎面开来一辆黑色轿车,民警在对其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时,黑色轿车不但不减速停车接受检查,反而加大油门冲卡逃逸。
闯卡情况发生后,静安警方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冲卡车辆实施了循线追踪。在追踪过程中,民警反复使用喊话器要求黑色轿车接受检查,驾驶员非但不听从民警的指示停车接受检查,反而在马路上驾车做S状行驶,妄图采用此种方式压制追踪的警车。
在民警驾车追踪了大约1公里之后,被民警在延长西路子长路口拦截,就在民警准备上前对驾驶员实施控制时,驾驶室的门被打开,一个身穿银灰色羽绒服的男子从车上窜出,拔腿就跑。民警徐旻、潘立铖见状赶紧徒步追赶,追赶了约数百米后,被民警成功抓获。
经查,违法嫌疑人江某较早前因醉驾被判处拘役,驾驶证也随之被吊销。案发当日,江某和三名朋友从普陀山烧香开车回山东老家,途经上海时车辆发生故障,于是江某便在修理厂等待修车,修车期间喝酒打发时间,等车辆修理完毕后,出于侥幸心理,江某便驾车离开了。
当车辆行驶至中山北路沪太路口时,江某看到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因害怕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被查获,遂加大油门冲卡而去。本以为民警不会沿路追击的江某,最终还是被追赶而来的民警成功抓获。
无证驾驶的江某,在未按照民警指示停车的情况下公然闯卡阻碍民警执法,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之规定,江某的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职务,公安机关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决定给予江某行政拘十天的处罚。
在此提醒:驾驶人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如遇民警依法检查时,应积极主动配合,理性对待,切记做出强行闯卡拒检等过激行为,导致违法行为升级,造成更严重后果,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
小编丨施亚娟
视频丨唐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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