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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律的螺旋:江歌案372天的沉寂与108小时的喧嚣丨風聲評論

2017-11-15 潘小佳 風聲評論

 

沉寂了372天的江歌案被推上风口浪尖,经历了108小时的舆论喧嚣,留下了一场法律与道德的激烈辩论。



文丨 潘小佳


舆论焦点

2016年11月3日凌晨,中国留学生江歌在日本家中遇害。事发后日本警方对案件进行调查,证实犯罪嫌疑人陈世峰为江歌室友刘鑫的前男友。案件发生后,死者江歌的母亲认为其室友刘鑫负有相当的责任,而刘鑫因为各种原因拒绝见面的态度使两者之间产生了激烈的矛盾。法律上来看,这是一件悲惨的刑事案件,但案发后的第294天,《局面》栏目专访了死者江歌母亲和江歌室友刘鑫,从备受纷争的道义角度切入事件,促成两者见面并曝光了案件的更多细节,引起广泛舆论讨论。


直至《局面》公布视频,沉寂了372天的江歌案被推上风口浪尖,经历了108小时的舆论喧嚣,留下了一场法律与道德的激烈辩论。


一.刘鑫与江歌母亲

作为江歌被害事件中的唯一证人,刘鑫或出于法律上的专业方式不予见面,或出于道德上的难以面对,在事发后一直未与江歌母亲见面。不仅如此,刘鑫家人与江歌母亲爆发的言语矛盾以及事后未给予任何关怀的做法也令江歌母亲愤怒,今年五月,江歌母亲在网上公布刘鑫家的家庭住址和详细身份信息,“逼刘鑫现身”。这一对关系是《局面》对此案件的主要聚焦点,也成为公众最热议的部分。


1. 刘鑫为什么躲避江母

2. 刘鑫家人言语伤害江歌母亲

3. 江母公布刘鑫家地址和具体联系方式引争议

二.刘鑫与江歌

刘鑫与江歌生前的“闺蜜”关系也是令人唏嘘的一点,事发时江歌被刘鑫前男友陈世峰在自家门口杀害,而案发前两个月搬入江歌宿舍的刘鑫却在门内没有开门,江歌母亲想要求证的最关键问题在于江歌被杀害时,室友刘鑫是否将其锁在门外。生死面前的人性弱点也成为焦点,出于朴素的正义感,网友在这一对关系中大部分持谴责刘鑫的态度。


公众为此愤怒的三个“如果”

1. 如果刘鑫没锁门 江歌就能进来 可能就不会死

2. 陈世峰威胁刘鑫,不复合就发裸照和视频,刘鑫害怕所以没有预先报警,如果预先报警,可能江歌就不会死

3.刘鑫担心搬来江歌住处被处罚,所以没有预先报警,如果预先报警,可能江歌就不会死

三. 杀人犯陈世峰

从刑事案件的角度看,刘鑫与江歌均是事件的受害人,但案件的复杂性在于境外犯罪。在日本微乎其微的死刑率面前,陈世峰的判决可能并不能得到“杀人要偿命”的朴素正义观诉求。江歌母亲坚持不懈发动请求杀人犯死刑的活动,对于陈世峰死刑的判决可能性上也产生了较为热烈的讨论,公众十分关心是否“恶人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


舆论聚焦点:

1. 江歌母亲发动请求判决陈世峰死刑的签名活动

2. 陈世峰到底会不会被判死刑的讨论

 

这里还引申出一个最大的讨论点,即舆论本身该不该指责刘鑫,法律与道义要如何平衡?

舆情路径

图中绿色、黄色曲线分别表示微信、微博的舆情走势,依据走势可以看出事件发展路径如下:


东京留学生江歌日本遇害案微博、微信舆情走势图(来源:知微事见)


1. 11.10 舆情发酵:新京报《局面》栏目官方微博从早上十点开始,陆续发布关于东京女留学生江歌遇害案的11段采访视频(一共25段),其中晚八点发布的第九段视频《江歌母亲向刘鑫求证关键细节:你到底有没有反锁门?》成为最热门,首先在微博引发公众聚焦。截止14日下午五点,该条微博点赞超12万,评论近5万条。

 

2.  1.11~11.12 舆情持续升温:11月11日江歌母亲赴日本池袋进行请求判决陈世峰死刑的签名活动,活动在11日和12日举行,另附上分为中国、日本、国外三种网页渠道声援网友支持。在微博引起大量转发,截止14日下午五点,该条微博转发量和点赞量均超过32万。

 

不仅如此,12日多个微信自媒体公号开始就此事件展开讨论,产生了多篇极具传播力和助燃情绪的爆文,咪蒙的文章《刘鑫江歌案: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成为典型代表,文章留言区域的语言情绪化严重,对咪蒙表达方式的讨论和质疑又成为江歌案的另一个助推器。


来自咪蒙公号截图

 

3. 11.13~11.14 舆论爆发:多家有影响力的媒体发表评论和社论,微信、微博上的讨论量也呈现爆发的趋势。根据舆情走势图可以看出,13日的讨论量走势中,微信讨论量大大超过原始发酵的微博,达到整个事件的讨论量峰值。


11月13日晚九点整,最近24小时微信热文的前十名中,有四条关于江歌案(来源:清博大数据)

主要媒体观点

 1. 舆论应冷静克制,情绪不能代替事实

 

作为促成江歌母亲和刘鑫见面的媒体,《新京报》是这次媒体事件中的主力。13-14日《新京报》连发五篇评论,聚焦江歌案。

 

在13日新京报的《江歌案:先分清道义和法律责任》一文中,作者认为“各种混淆了‘事实’与‘观点’的网络描写,进一步掩蔽了客观真相”,日本警方要求刘鑫不要见任何人是出于警方对其权利和证词的保护,这是“符合他们的逻辑的,也是刘鑫应该遵照执行的。”文章观点领跑舆论的主要讨论点,认为最值得谴责的对象是凶手,公众应该区别这起悲剧事件中的道义责任和法律责任。

 

紧接着新京报《江歌案,朴素正义感莫被情绪带偏》一文中,针对舆论生出的各种谴责和指摘,提出“朴素的正义感并非现代法治之全部。现代法治讲究真凭实据,也强调程序正义,所以即使是舆论普遍支持下的朴素正义感,最终也未必能真正抵达真相和法治。有时候,两者甚至背道而驰。”

 

此后,其他各大新闻媒体的主要论点也在于奉劝网友保持理性客观,如澎湃新闻社论认为“局外人理应充当缓冲地带,不必自己急着燃烧起来。” “我们没有资格要求局内人“冷静”“理性”,但我们有义务自己保持冷静理性。”;以及《南方都市报》以《舆论介入宜抱持冷静与克制》为题,认为 “作为旁观者的第三方,对介入保持尽可能的克制或许才有助于冲突的真正化解,否则客观上只能火上浇油。” 在信息不充沛的情况下, “理由充足地站在任何一方,从情绪投入程度看人们都已经先于司法而下某种定论了。”

 

另外,中青在线和钱江晚报则以等待法律审判,不要急着道德审判为主要观点,也是从另一个角度试图给围观群众情绪降温;凤凰网评论“風聲評論”(ID:Ifengopinion)就刘鑫逃避并撒谎的行为作出了分析,认为从法律角度上来讲的专业方式上的“回避”,与中国传统的人情世故产生了落差,成为刘鑫背负的另一桩错。

 

2. 关于对罪犯的法律量刑


在集中对舆论的狂热呼吁降温中,部分声音表示江歌案的核心是陈世锋杀人,一方面要关注主要案情,一方面《局面》报道江歌妈妈和刘鑫之间的矛盾一事,也遭到一些质疑。就此,《局面》主持人王志安在14日的微博中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任何一个新闻,报道者都有权利选择自己认为有价值的报道角度。江歌案从陈世锋犯罪的角度看,其实并不复杂,就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在我们看来,江歌妈妈和刘鑫之间的故事,才更有报道价值。”

 

抽离于对舆论本身的批评,凤凰网评论“風聲評論”(ID:Ifengopinion)推出的两篇评论《逼刘鑫见江歌的母亲,从法律上看可能不如先不见》《江歌案:咪蒙要制裁人性,但凶手真的会被死刑制裁吗?》将角度聚焦于开庭前刘鑫与江歌妈妈的见面是否会影响开庭时刘鑫证词的有效性,以及罪犯陈世峰的死刑判决可能性的讨论中。

 

前者指出江歌母亲要刘鑫强行见面可能成为妨害作证的行为:因为“如果犯罪嫌疑人陈某的辩护律师抓住两人相见大做文章,指出作为被害人母亲的江秋莲,为了达到给女儿报仇的目的,对刘鑫施加了不正当的影响,所以刘鑫对陈某的不利证言,都应当归入无效。一旦她的证词被驳回,案件结果可能有利于凶手一方。”

 

关于陈世峰的死刑量刑,凤凰网评论“風聲評論”(ID:Ifengopinion)指出“从日本以往有关故意杀人的司法实践经验来看,被害人家属所提出的严惩被告人的要求对是否判处被告人死刑的影响微乎其微。”同时,“在舆论压力下与江母见面极有可能成为被告律师辩护的一个针对点。”

 

《检察日报》以《江歌案:关于境外犯罪管辖的追问》为题,从法律层面解答了两个舆论关注点:一是“就江歌案件而言,刘鑫的前男友如果在日本受到刑事处罚后,我国司法机关仍可依法对其享有追诉权。但追诉权行使的一个充要条件是:犯罪嫌疑人回到中国。”二是关于在境外犯罪的引渡话题,文章表示“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国外,则不论双方是否签署引渡的双边协定,都应该优先适用属地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日本开庭审核审判案件,那么将按照日本的法律来执行。

 

另外澎湃新闻14日的社论《让“江歌案”回归法律》中,也对刘鑫、江歌母亲以及犯罪人陈世峰的法律责任都做了梳理。

 

3. 应该重视舆论对道德约束的力量

 

尽管如此,也并非所有媒体都认为舆论的这种“道德审判”是负面的,13日晚澎湃新闻评论特约评论员发文,一别于呼吁舆论的理性,认为如果对于“不道德”不予以惩罚,那“不道德”作为的成本会大大降低。“对于‘高尚’,的确应当嘉奖,但对于‘不当’更应加重惩罚。即使是舆论上的。而这种道德舆论评价并非毫无意义”

 

另一篇颇具影响力的文章是《环球时报》14日的评论《互联网在为讨伐不合格人性祭旗》,评论员单仁平在文章中说到,“这大概是互联网第一次对一个有过错但没有违法的女生做全网规模的集体声讨。这或许可以看成是互联网在拿刘鑫为制裁不合格的人性祭旗。”

 

同时鲜明地指出:“互联网在敲这样的警钟:谁都不能蔑视道德。法律规定了行为的最低标准,道德则划出了人性的最低限度。突破前一个底线,法律管你。突破后一个底线,过去有更多开溜的机会,但互联网时代的举报箱无处不在,说不定什么时候,道德的讨伐就会从天而降。”



点击图片查看江歌案相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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