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跟“铁饭碗”说再见?
长久以来的事业单位“铁饭碗”还能继续端下去么?
距离2020年完成事业单位全面改革还剩下一年,最近,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改革措施,一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将转为企业,单位职工也由原有聘用合同转为劳动合同。
事业单位改革影响的范围不小。据统计,我国有126万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另有900万离退休人员,总数超过4000万人。
随着改革推进,不少编制内的人员开始担心,改革会不会影响收入,长久以来的事业单位“铁饭碗”还能继续端下去么?
事业单位,为何要改?
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通俗一点说,事业单位就是由国家资助的、提供社会服务的组织,具有“非政府”“非企业”“非盈利”的特点。
事业单位涵盖的范围非常广,从高校、研究所到公立医院、基础教育学校,再到报刊杂志和众多机关事业单位,都属于事业单位,这几乎牵扯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长期以来,中国的事业单位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色彩,各项事业一直采取由政府直接组织的方式。
比如,许多事业单位套用行政级别,建立科层制的组织形式,按行政机关的形式运行,按政府管理的方式提供服务,造成了行政化、官僚化等问题。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事业单位的所有内部事务都要接受严格的计划管理。这种僵化体制的结果就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却要通过层层审批才能落实,机构及个人都缺乏积极性,运行效率极其低下。
再比如,中国长期以来对公共事业资源配置缺乏明确的目标,各事业部门和单位之间不通有无,相互分割,相互封闭,导致了大量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造成了公共事业资源的大量浪费。
结果就是,事业单位的办事效率低下,提供社会服务的功能受限;员工收入相对固定,工作积极性遭到打击,许多人捧着“铁饭碗”,不愿意干事;同时,事业单位日常运营及基本建设高度依赖政府财政,各项事业经费支出占政府财政支出的30%以上,造成了严重的财政负担。
一言以蔽之,公共事业管理体制必须进行彻底的转变。
改革要怎么做?
早在2011年,中央就确定了一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为这项改革提供了明确的时间规划。
首先要清理规范现有的事业单位,也就是对事业单位做一番梳理。对于不符合规定以及没有存在意义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而那些布局不合理、职责相近或工作任务严重不足的事业单位则整合在一起。
事业单位的总量理清楚了,就要对它们的类别进行划分。按照改革指导意见,事业单位将按社会功能分为三类,根据不同类型,作相应的改革。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改革方案同时规定,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这就是说,改革后的事业单位仅包含从事公益服务一类,它们将成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主力军,实现政府公共服务的核心职能。
为了区分管理,从事公益服务类的事业单位又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分为两类:
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
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铁饭碗”还在么?
所属分类不同,事业单位在本轮改革中的变化也不同。“铁饭碗”还能不能继续端下去,就看所属的单位类别。
承担行政职能的主要是之前的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执法机构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比如地震局、气象局、国土资源管理局等。
这些单位有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它们将转变成行政机构,单位员工也存在由事业编制转为公务员编制的可能性。
不过,许多传言中所说的“所有人员无条件转为行政编制”,可能性并不大。目前,事业编制转公务员编制的具体办法还没有出台,但由于行政编制数量有限,事业编制转为公务员很可能要通过考试的方式来筛选。
但不管怎样,这部分单位员工的待遇和编制都不会受影响,“铁饭碗”甚至更稳了。
第二类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如传统经营性事业单位核工业地质局、煤田地质局、有色地质勘查局、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等。
这些事业单位将转变为企业管理制,所有人员也将失去事业编制,转为企业编制。更明显的变化是,改革后,员工的工资将不再由财政统一发放,而是由企业自负盈亏。这类人员的铁饭碗确实会被“打破”。
不过,考虑到单位性质突变带来的冲击,改革方案给予了一定的过渡期。过渡期一般为五年,过渡期内,政府将对转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过渡期之后,这些事业单位改制而来的企业才会真正走向市场,自负盈亏。
在离退休待遇方面,转制前已离退休的人员,原离退休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而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
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将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制前已退休人员,转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
最后一类改革对象依然保留了事业单位性质,它们是单纯从事公益服务的,比如公立医院、学校、研究所等等。
对人数众多的公立学校和高校的教师来说,他们的事业编制虽然改为聘任制,但待遇和发展并不会受太大的影响。
改革方案中有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将会定期上调,并且提高其在工资中的比重,对于教师群体,提出“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
相对原来固定的收入方式,灵活的津贴绩效还能增加工作的积极性。改制之后,员工与单位的合作关系变成了合同关系,表现较差的员工可以随时被取代或辞退,这也就约束了员工的行为,进一步规范每个员工的职责。
作者 | 南风窗记者 丘汶童
新媒体编辑 | 蒙洁华 mjh@nfcmag.com
排版 | GI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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