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李镇西:如果老师把家长的事都做了,要你家长干什么?

2018-02-14 李镇西 校长传媒

点击上面蓝色↑↑↑“校长传媒”免费订阅

【李镇西专栏】

如果老师把家长的事都做了,要你家长干什么?

——强烈建议国家制定《中小学校园安全工作法》

原创作者|李镇西

本文为李镇西校长原创,首发李镇西校长个人微信公众号“镇西茶馆-ID:zhenxichaguan”,校长传媒获得授权发布


如果有这么一位老师,时不时(或者甚至是每天)都给家长发短信提醒:要注意孩子在家一日三餐吃饱吃好,别让孩子饿着肚子,还要注意孩子营养,别让孩子挑食;要根据天气变化适时给孩子增减衣物;如果孩子感冒了要及时送孩子去医院看医生……


对这样的提醒,你会有什么感觉?


反正我感到很奇葩。“奇葩”之处不在于老师的提醒本身,相反我对这样的老师由衷敬佩——这是多么有责任心的老师啊!只是在敬佩的同时,我更多的是感到一种教育的悲哀,这份悲哀是由家长失职导致的——这位老师对家长提的要求,每一条都是家长的分内之事,还需要老师提醒吗?但家长本来该做的事,居然要老师郑重提醒,这只能说明,被提醒的家长是不合格的。


“有这样的提醒吗?”也许有人会以为我在夸张。当然有!这不,我今天就看到一份类似的提醒。


这是某省教育厅《致全省中小学家长寒假学生安全的警示》。都“警示”些什么呢?“要教育孩子不要在河流、池塘、水渠等水域滑冰、玩耍,严防溺水。”“未成年人外出要有由家长陪同。”“严防冬季燃煤取暖煤气中毒。”“教会孩子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教会孩子预防火灾的基本知识。”“教会孩子安全用电。”……为了防止读者以为我断章取义,我特在本文后面附上这份《致全省中小学家长寒假学生安全的警示》(以下简称《警示》)全文。


应该说,该省教育厅是本着对全省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的高度负责发出这份《警示》的,因此,我向该省教育厅厅长表示真诚的敬意,因为他心中装着所辖中小学的每一个孩子!但这份《警示》在体现出该省教育厅高度的负责精神的同时,却暴露出相当一部分家长失职。我说“相当一部分家长失职”有着充分的依据,依据就在于这份《警示》的标题是“致全省中小学生家长”,如果只是个别家长,省教厅用得着发这么一份通知吗?


但是请问,《警示》中的哪一条不是作为一个家长对孩子应尽的起码责任?游泳安全、预防火灾、正确用电之类,难道不是每一个家长在孩子小时候就应该告诉并教会他的吗?如果是在学校,学生的这一切由老师负责,这是没问题的;可这是寒假啊,家长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监护”什么呢?除了养育,不就是《警示》中所列的安全注意事项吗?现在,省教育厅以公开发文的形式提醒“全省中小学家长”,这不正说明为数不少的家长根本没有把自己孩子在家的安全放在心上吗?


虽然前面我用了“相当一部分”和“分数不少”的表述,但实事求是地说,大多数学生家长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护还是很重视的,毕竟孩子是自己的心头肉,怎么能不格外心疼因而细心呵护呢?可是,也应该看到,确有一些学生家长对孩子太不负责任,他们把孩子的一切都推给学校,不管孩子出了什么问题,反正都是老师的事。


固然,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确不可截然分开,孩子的品质培养、能力提升既是老师的事也是家长的事,但老师对于孩子在家的表现——自觉学习、勤做家务、尊敬长辈等等,只能利用在校时间进行一些相关教育,而不能也没法监控孩子在家的一举一动——老师也没这个义务。孩子在家的安全,更不是老师的责任——老师如果在学校对学生进行了相关的安全教育,包括放学或放假前提醒学生回家路上以及在家的安全注意事项,那就他已经尽到自己的责任了。而学生离开学校后,在节假日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只能由其“第一监护人”家长负责。


但是,现在学校面临的尴尬,或者说老师所遭遇的不公正,就在于一些(不是大多数,但绝非个别)家长把自己该负的责任一股脑儿全推给了学校和老师。这样的“新闻”已经不是新闻了——孩子放学路上出了交通事故,或者在假期下河游泳不幸身亡,家长不由分说会到学校“讨说法”,找班主任,找校长,找局长……总之,无论什么原因,只要学生发了伤害甚至死亡,相关的家长、亲属等往往会把责任统统推给学校,进而提出种种无理要求,甚至漫天要价,达不到目的就组织亲戚朋友大闹学校,在学校门口摆花圈、设灵堂,严重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为此,校方不得不将几乎所有精力用于应付家长的纠缠,哪还有精力抓教育?


而且,无论家长怎样胡搅蛮缠,考虑到“稳定”,害怕家长上访“闹事”——家长就吃准了这个——学校和教育往往都是息事宁人,迁就退让。如此一来,学校成了“无限责任公司”,于是校长和老师的第一压力居然不是教育教学质量,而是学生的安全——如果这个“安全”指的是学生在校的安全,那学校和老师当然认了,可很多时候明明是学生家长的责任,也要学校承担,要老师承担,这是什么逻辑?


本来遇到这样的事故,理性正确的做法是,要么调节协商,要么司法解决。但相当多的家长没有理性,只找学校闹。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当然需要配合,但老师和家长谁该做什么谁不该做什么,必须有一个明确的界线,教育理念要达成统一,教育原则要共同遵守,但家长不应该对学校教育说三道四(通过合法的民主渠道和程序参与学校管理,是另外一回事),老师也没有义务管到学生回家后的吃喝拉撒,包括用电安全、防止中毒之类。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光靠学校和家庭(老师和学生家长)口头约定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靠法律来保证。所以,我一直希望国家能够制定《中小学校园安全工作法》,明确学校安全工作范围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关安全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我查了一下,2002年国家教育部发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事故的与责任,事故的处理程序、事故损害的赔偿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按理说应该有规可依。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处理程序的规定是:“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经教育行政部门调解,双方就事故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结束调解;在调解期限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调解过程中一方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调解。”


也就是说,事故一旦发生,就是学校直接面对家长展开“交锋”,结果可想而知。尽管有教育部发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但该“办法”毕竟不是法律文本,缺乏强制性,因而在实践中往往形同一纸空文。


为此,我强烈建议——


第一,明确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由于学校毕竟是公益事业单位,国家政府部门有公共管理的职责,学校安全事故的责任划分、处理等等,都需要有明确法律、法规规定,只有这样才有权威性,才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即使事故发生,也能及时处理纠纷。虽然国家教育部有了一些政策规定,但很不明确,很不规范,且效力较低,与法治要求相距甚远。所以,应该把中小学校园安全立法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目前有的省市对此已经制定了地方性法规,但我希望全国有一部统一的《中小学校园安全工作法》,这样有法可依,可以规范学校、学生、家长的行为,明确是非曲直,给校园安全一个“说法”,早日结束学校安全无法可依的局面,让学生、家长、学校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办事。


第二,成立相应的校园安全事故处理机构。这个机构应该独立于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之外,类似于“第三方”,负责处理校园安全事故。一旦学校出现安全伤害甚至伤亡事故,该机构便负责对事故依法作性质鉴定、责任认定,并进行相应的调解,维护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如双方或其中一方不服该机构调解,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判决书或调解书为最终结果。而这一切程序都由该机构代理,以防止学校的教育秩序不受事故干扰,也公正维护各方的权益。


如果这样,一旦学生出现安全问题,学校不用担心学生家长扯皮,大家都听法律的,该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依法治校,就从这里开始。

 

如果这样,学校、教育局乃至教育厅也就用不着给全体学生家长发什么“寒假安全警示”之类的通知了。


如果这样,少数不负责任的家长或许会明白一个简单的常识:如果老师把家长的事都做了,还要你这个家长干什么?你根本就不配有孩子!

 

2018年2月12日晚

 

附录:

××省教育厅致全省中小学生家长寒假学生安全的警示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寒假已至,学生放假回家欢度春节。在此,河北省教育厅恳望你们一定要尽到监护人的责任,教育、看护好自己的孩子,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特别提示广大家长朋友做到以下几点:


一、今年是暖冬天气,冰层很薄。要教育孩子不要在河流、池塘、水渠等水域滑冰、玩耍,严防溺水。特别是初中生、小学生发现同伴溺水时不要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见义“巧”为,应该立即寻求成人帮助或报警。


二、未成年人外出要由家长陪同。孩子出行、旅游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和超速超载车辆。


三、教会孩子防范煤气中毒的知识和方法,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孩子,一定要严防冬季燃煤取暖煤气中毒。


四、教育孩子不要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教会孩子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楼道、阳台、柴草垛旁、山林等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地方都不要燃放大型烟花爆竹。


五、教会孩子预防火灾的基本常识,在日常的生活、学习中做到不吸烟、不玩火。


六、教育孩子安全用电、用气,严防用电、用气安全事故。

家长朋友们,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请大家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让我们共同为孩子们的平安健康成长做出努力。   

××省教育厅

2018年2月11日

延伸阅读:

李镇西:孩子的自信心是如何找回来的?

李镇西:孩子,不要用“粗心”来原谅自己

李镇西:孩子,爸爸允许你下次考试失败

李镇西:教育呼唤“人”的回归

李镇西:学生考差了,她对孩子们说——“不怪你们,是我没教好。”

李镇西:跳楼自尽的刘老师,你真不该这样啊!

巴中一中学教师坠亡:被分数杀死的,除了学生,还有教师

李镇西:我对教师队伍建设的三条建议

李镇西:别拿“一线教师”作标签掩饰自己的苟且与卑下,这是对真正一线教师的玷污

李镇西:我是这样转化“后进生”的

李镇西:把教育当饭碗不可耻

李镇西:家长“红包挖坑”之后,错的不是张老师,而是教育局!

家长挖坑,教师点收红包后被处分,对教师的道德绑架何时休!

李镇西:“请像我一样做教师!”

谁给谁“抹了黑”?——请教屯留县纪委

因为有了你 ——谈教师的尊严

谁来维护教师的权利和尊严

当教育连一只蚊子都不如的时候

改变教育,从这里开始——校长传媒(我们唯一的微信号xzcm888)

第一时间获取教育行业最新资讯和深度分析

分享“教师卓越发展智慧”与“学生健康成长方案”

有教育的地方就有我们

投稿邮箱:xiaozhangchuanmei@qq.com

联系我们加QQ:2636915649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