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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碰过你一个手指头,也能是家暴?!|关于家暴你不知道的3个真相

雅君Yaki 雅君的好用分享 2023-07-05
这有提升幸福感的一切



最近连续看到有关家暴的新闻,先是博主宇芽在网上曝光@沱沱风魔教 (陈某,男,44岁)家暴;


之后看到蒋劲夫乌克兰前女友发文说蒋家暴她,而这已经不是蒋劲夫第一次被前任控诉家暴了;


又看到成都女教师家暴案。新闻报道说,女教师被打至耳膜穿孔,经过六次庭审,打了两年离婚官司,才被“准许离婚” 。

想到爆出来的,还只是冰山一角,更让人不寒而栗。


我一开始并不想再写家暴话题,因为我想说的很多内容,在之前的《杀了你,是因为我太爱你 | 有多少家暴,正以爱之名》(戳蓝色字可以看)里已经谈过。

包括,为什么我们不应该问“受害者为什么不离开”;施暴者是如何一步一步以爱之名控制伤害受害者的;以及为了避免自己以及爱的人陷入危险,我们能做些什么。

但是这些天因为关注家暴新闻,我查阅了一些和家暴有关的资料。读到的不少信息对我自身,也很受教育,甚至刷新了我的原有认知——


比如,不是只有动手打人才是家暴,家暴还有很多其他形式。而那些形式因为更隐蔽,往往连受害者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正遭遇家暴。

比如,我们经常呼吁受害者要打破沉默。但真的要消灭家暴,绝对不能只靠受害者站出来,我们还需要很多其他配套改革措施……

比如,有心理学研究显示,真的存在愿意以伤害他人为乐趣所在的施虐者,他们比我们想象的要常见,就生活在我们身边……

我始终相信,知识以及传播知识,可以带来力量和自由。而无知可能伴随巨大的风险。

所以我写下这篇,和你分享关于家暴的一些鲜为人知的真相👇


//1.“ta没打我,但ta也在家暴”//


亲密关系中,伴侣打你,这当然是家庭暴力。


但如果伴侣不打你,可是ta自己伤害自己,比如自残割腕求你不要离婚,比如赌咒发誓说再去赌博就剁掉自己手,这属于家庭暴力吗?


也属于。


反家暴法中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不是只有殴打,才是家暴,限制你的人身自由,经常性谩骂、用恐吓方式侵害你的精神,让你活在恐惧之中,也是家暴。


有律师曾指出,家暴的核心是权利和控制。


施暴者不是爱你,只要通过控制你,满足自己的权力欲。


如果伴侣不打你,但是总虐待你爱的宠物,破坏你珍爱的东西,比如妈妈留给你的纪念品,恐吓你,这属于家庭暴力吗?


属于。


我在知乎听法官@求解 的反家暴讲座。他举了一个司法实务中的案例,一个丈夫经常会把他家未满周岁的孩子拿到阳台上,威胁妻子如果不听话,就把孩子扔下去摔死。


@求解 说,这也是一种家庭暴力。因为丈夫知道妻子深爱孩子,就用这种伤害其所爱的方式威胁妻子,以实现对妻子的身心控制。


如果ta没有打你,但在你们发生争执,你想要离开时,他经常会堵住门,不允许你离开,或者是干脆把你反锁在家里,让你恐惧害怕。这属于家庭暴力吗?

属于。这是通过限制你的人生自由,对你实施侵害。


如果把上文中一些例子里的伴侣换成父母,场景换成:


你的父母不打你,但是威胁你,如果你不和他们不喜欢的对象分手,就跳楼自杀,让你感到无比害怕,这是家庭暴力吗?


这是。


父母不打你,但是一直威胁你,只要你成绩下滑,就杀了你养的狗,让你活在惊恐里,这是家庭暴力吗?


也是。


你可能会问,知道了这个,有什么用呢?


要知道,在现实中,即便在家里被殴打了,想让施暴者受到应有惩罚,往往都很艰难。因为要达到法律所认定的伤势程度,要收集到足够的证据,拿出完整的证据链,不是很容易的事。


在我们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对方所受到的法律惩罚力度往往也不尽如人意。之前董珊珊案,被家暴致死,家暴男也只是被判刑6年6个月。违法成本低,会让家暴者有恃无恐,继续行凶。


像殴打这种明面上的家暴行为都难以得到有效制裁,那自残、长期谩骂、威胁恐吓这些更隐蔽的行为,更难被定罪了。


我觉得,还是有一个用处。虽然看似微小,但其实非常非常重要。


因为这会改变我们对事情性质的认知。而只有我们认知改变了,行为才有可能改变。


你会明白,那让你痛苦、害怕的事,不是什么小事,而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你完全有权利报案,有权离开对方,保护自己。


一个受害者只有知道自己是受害者,ta才有可能想着求助想着逃离想着反抗。


就算你一时因为资源不够,无法顺利离开施暴者,你也会知道,自己不该被这样对待,对方的行为不仅是不正常的,也是非法的。


你不需要为他人的犯罪行为感到内疚、自责。你没有做错什么。你只是遇到了一个控制狂、一个施暴者,有罪的人是ta。



//2. 比受害者打破沉默重要的是……//


我之前写关于家暴的文章时,会呼吁家暴受害者打破沉默,要敢于向信任的亲友、司法机关、法律援助机构求助。


但当我看了《贺欣:司法为何淡化家庭暴力 | 中法评》(戳蓝字可以看)一文后,我会觉得,打破沉默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司法、执法机关能否给予施暴者有效惩处,给予受害者有效保护。

香港大学法学院贺欣教授在文中指出,“目前的离婚诉讼中,法院很少认定家庭暴力。”文中举例说:“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所有提交家庭暴力证据的案件中,只有17.3%的案件被认定有家庭暴力。”


这还是北京。如果放眼全国,情况更惨淡——有数据显示,从2014年到2016年,全国涉及家暴的一审案件中被认定存在家暴行为的仅为3.96%。


“更不用说(因为一方家庭暴力),给予(另一方)经济赔偿。”文中写到“基于重庆市某区基层法院起诉的家事案件的实证研究发现,在458个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中仅有3个案件(0.66%)获得经济赔偿。”


“此外,在法院就明显无法复合的婚姻判决不予离婚时,也常常忽略家庭暴力对妇女产生的人身威胁。作为一项新设立的机制,人身保护令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总之,法庭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保护微乎其微。”


贺欣写,“法官淡化家庭暴力的做法与他们身处的制度约束相关。他们需要保护自己,用安全的方式、有效率地结案。案结事了是他们的最高目标,这远远大于法律的要求。”


在文章末尾,贺欣总结说“法官为什么不(努力保护受害者的利益)呢?答案就在问题的反面: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他们有什么动力这样做?” 


他认为,“若想加强法庭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保护力度,未来或许需要对法官身处的考核机制进行改变。”


另外,我还想说的一点是,我们可以提醒自己如果遇到家暴,要及时离开。但我们不应该把这作为一条标准去要求他人。不应该问ta们为什么不早离开。


因为这态度里隐含了对家暴受害者的指责,认为ta们太软弱,或者是在撒谎。但其实我们往往高估了自己的勇敢,低估了他人的困境。


我看过一篇文章,其中提到社会心理学家Marianne LaFrance做的一个研究。他问一些人:“如果你有一个工作面试,有人问你这些性别歧视的问题,你会有什么感觉?


几乎每个人都会说,“我会离开,我会让这人去死”等等。

LaFrance之后做了一个假面试,但让参与者以为这是真面试。他让“面试官”去问参与者一些明显有性别歧视的问题,所有人都沉默了,无一例外。


心理学家保罗·布罗姆指出,人在压力环境下的行为,往往不像我们想象的或希望的那样。


我们以为如果我们遇到家暴一定会反抗,但如果我们真的遇到,我们当中可能很少有人能像宇芽那么勇敢。要知道有数据显示,只有9.5%家暴受害者会选择报警。



//3. 受害者就在我们身边,施虐狂也就在我们身边//


受害者就在我们身边,这很好理解。看看统计数据就知道,贺欣写到——


“根据官方报道,约1/3的家庭存在暴力。—项政府调查表明,1/4的妇女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尽管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但是报道中近90%的案件是关于妇女遭受丈夫的虐待。”


3个家庭中就有1个存在暴力,每4个妇女中就有1个是家暴受害者。这个比例,意味着家暴可能正发生在我们自己、我们孩子、姐妹或是好朋友身上。


意味着现在看这篇文章的人中,就有一些人正被或曾被暴力对待。


而对于"施虐狂也就在我们身边"这点,可能很多善良的人,是缺少直观感知的。因为这和我们对人性的惯常理解是相悖的。


我们会觉得同理心、友善、相互帮助是常态,我们很难理解,为什么有人要故意伤害、控制、残忍对待他人?为什么有人会刻意想让别人痛苦,ta这么做有什么意义?

我也一直有这样的困惑。我查阅了一些资料,发现英属哥伦比亚大学(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做过一项关于“日常施虐狂”(everyday sadists)心理学研究。


这项研究显示,的确有一些人会从伤害他人的行为中获得快乐。不仅如此,他们为了让别人感受到痛苦,还愿意付出额外努力。


施虐狂的行为不仅是损人不利己了,他们甚至愿意,损己以伤人


他们会在自己可以害人,不用承担后果时,选择害人。在他们的世界里,控制就是一种游戏。弱肉强食就是真理。强者可以随意对待弱者。控制欲、权力欲高于一切。


你很难让他们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悔恨。如果恶行败露,他们想的不是道歉、懊悔,而是如何否认、如何狡猾脱罪


如果你不幸遇到这样的施虐狂,你不用试图获得他们的道歉才允许自己move on。你可以直接move on。

如果报警,记得要求公安机关出具告诫书,如果你身体有受伤,记得要求验伤,及时到公安机关指定医院就诊,保留好病历材料这些都是你之后证明对方家暴的证据。如果你想要起诉离婚,如果有对方家暴的详实证据,也会更有一点点胜算。


最后,我想用之前曾发过的心理咨询师帕雷夏·伊文斯在 《言语虐待》一书中给受害者提的建议,和你共勉。


“我要相信自己的感觉和感受。


我是自由的,不应该受到精神(肉体)折磨。


我可以对我不喜欢或者不想要的东西说不。


我不用为他人的虐待行为负责。


他人的气恼,愤怒,甚至大发雷霆都与我无关。


我是一个有价值的人。我应该被人尊重。


我有权利安排自己的生活。


我有权利选择对我来说是最好的东西。


只要我愿意,我可以改变自己的生活。


我不孤独,我可以请求任何人的帮助。


我应该让自己的生活安定幸福。”

- END -


edited by 阿妮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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