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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规划报建手续都没有?平南一违法建筑被整栋拆除!

南海桂城 2021-03-03


土地使用证?没有

规划报建手续?没有

平南一违法建筑被依法强制拆除!



10月24日,桂城街道查治办协调街道党工委办公室、街道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桂城城市管理局、治安联防、平洲派出所、城乡统筹局、街道国土资源管理所、平南社区驻点团队及平南社区等部门单位组织快速专项行动,对平南东坊大道17号东侧的一两层违法建筑物依法强制拆除。



经执法部门认定,该违法宅基地并没有核发土地使用证,也没有合法的规划报建手续,属于典型的“两违”行为,现建筑物主体占地面积约为60平方米。


为制止违法宅基地继续建设,桂城街道查治办依法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该违建宅基地实行强制拆除。



接下来,桂城街道查治办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采用“1+1>2”模式,派发小册子、张贴宣传海报、加入网络平台等,同时深入村居开展宣传视频工作;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职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全民参与,齐抓共管,营造良好城乡环境。



哪些建筑或搭建物属于违法建设?有哪些“惩处”措施?街坊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举报?下面桂城君就来给你好好说说,看仔细啦!


哪些属于违法建筑?


根据从4月1日起实施的《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违法建设,即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包括: 


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②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③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开工前未经验线或者验线不合格擅自开工建设的; 


④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⑤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水务、交通运输、土地管理、文物保护、园林绿化等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违法建设,后果很严重


1、对于违法建筑,可依法强制拆除程序


《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规定了强制拆除程序,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镇政府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在依法履行公告、催告等程序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责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法强制拆除;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并组织实施强制拆除。


2、逾期不改对建设单位和个人都开罚


对于违法建设,可不是拆除就完,还可能面临不予登记甚至罚款的后果。


《办法》明确提出:


  • 国土部门对没有或者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以及当事人未处理完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不予办理或者暂缓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继承登记和生效法律文书转移登记除外)和抵押登记。


  • 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违法建设,相关部门责令违建当事人限期改正,对按期改正违法建设部分的,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建设工程未经验线或者经验线不合格擅自开工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建设单位处1万元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罚款。


  • 商品房开发企业诱导业主违法建设的,由建设部门责令改正,对商品房开发企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将违法信息录入房地产行业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披露,并对其诚信记录进行扣分。



发现违建可这样举报


《办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可通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镇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的信箱、电子邮箱和全市统一的电话投诉、举报违法建设行为。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镇人民政府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有明确投诉、举报人的,受理机关应当将受理情况告知投诉、举报人,处理结果应当在处理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投诉、举报人。


违法建设不仅存在安全隐患,也不利于城乡土地的规划、建设与管理。遇到违法建设行为,佛山市民可以积极拨打0757-12345进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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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桂城街道查治办

编辑:南海桂城微信编辑小组 杨洁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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