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以行善的名义与不信的人同负一轭?
近年来,宗教界各种跌人眼镜的事层出不穷,常常看到许多自称是基督教团体的人士,与其他宗教团体搞大联合活动。比如他们穿着各自代表不同宗教信仰的服装举行国歌大合唱,红歌大合唱,或者一同举行什么慈善活动。这种现象主要源自宗教团体中的不信者,与教外的不信者联合,因着不信的恶心搞出来的新花样。有些不明真相的基督徒,竟然也为这种现象叫好,他们认为这种行为表现了基督教信仰的博大与包容,能够与天下各大宗教共同联合、兼容并蓄,正如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我想,如果有人认为垃圾场是最香最可爱的地方,由于他们的嗅觉与味觉并喜好的与正常人大不相同,对他们的这种观点我也能够理解。
圣经说:“你们与不信的原不相配,不可同负一轭。”基督徒负的是基督的轭,如果把基督徒比喻成牛,那我们肩头背负的是神所给的轭,是在神的指引之下,耕耘着神的田地。请问不信的人会跟你同负基督的轭吗?他们会跟你在同一个轭下,一同耕耘神的田地吗?基督徒的人生目的是荣耀神,并且以他为乐。其他宗教信仰的人士,他们想的是自己的神,侍奉的是自己的神。目的不同,方向不同,怎么可能同负一轭呢?
昨天在一个微信群里,有一位网友竟然对不可同负一轭提出一种新的解释:他说不能同负一轭是指不能去随从不信的人去做不义的事。如果按这位网友的说法,圣经告诉我们,人在幼年负轭原是好的,难道是说人在幼年做不义的事是好的吗?神劝我们不要与不信的同负一轭,就是告诉我们要与信的人同负一轭,难道神的意思是叫我们与信的人去做不义的事吗?
确实有人误以为不可同负一轭指不要与不信的人来往。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除非我们离开世界才能作到。基督徒生活在不信的世界中,在不信的人中生活,与他们相处,这是无法逃避的现实。如果我们断绝与一切不信的人来往,就是误解了不可同负一轭的意思。
反之,因为我们可以跟不信的人来往,结果就跟他们同负一轭,那就是把自己的意思取代了神的意思。
这位网友说:如果你有一个朋友病重需要钱医治,因为有佛教和道教的人向这个人捐款了,所以你就可以藏起怜悯的心不用捐款了?
再比如一栋大楼着火了,佛教徒和道教徒都帮着去救火去了,所以你们说:我们不能和佛教和道教同负一轭,我们不应当一同去救火?
我不知道是否真有这样的基督徒,也许有些基督徒会有这种误解。怜悯人的事是我们应当作的,所以,你朋友病了,无论谁曾经帮过他,都不能阻止你去帮助他、向他献爱心。邻居家着火了,无论去救火的是什么人,也不能阻止你去帮忙提供救援。
但是,如果你自己完全可以当面献爱心帮助朋友的,因为看到佛教、道教的人来帮助你朋友,你就加入他们的团队,你就是以爱心的名义,搞信仰的联合,如果你是基督徒,就是在犯属灵的淫乱。
如果佛教徒或道士去救火时大张旗鼓,你为了帮助他们也去摇着和尚道士的旗劝人去救火,这就是愚昧无知了。
今日教会中许多信徒的悲哀是,把行善看得大过神。以行善的理由把自己的信仰否定了。正如当年丁主教提出要因爱称义,只谈爱心,不要基督、不要救赎。没有基督的爱绝不是真爱,我并不否认有些不认识基督的人,他爱某人的心是真的。但是任何人的爱如果与真爱的源头隔绝,就是有限的,暂时性的,由于他们不明白、也不承认爱的源头。就误以为自己是爱的源头。所以这种爱在神审判台前,将被显明伴随着抢夺神荣耀的罪恶成份。行善是好事,也是每个人当行的,但是如果因行善否认了善的源头,这善就显出它罪恶的本相。
基督徒要努力去行一切的善事,但是我们知道没有人能离开神而行真正的善,我们绝不能以任何行善的理由否认自己的信仰。也不能以任何行善的理由放弃信仰的立场。
基督徒要防备一切以行善的名义搞的宗教大联合,那些控告我们的人,虽然貌似有理,但我们知道,把善行取代神的人,其实是糊涂无知的人。我们不反对任何人行善,但一定要认清许多打着基督教旗号行善的,不一定是真基督徒。那些跟不信的人同负一轭的宗教团体,他们本身就是不信的人,所以才能彼此在同一个轭下,乐哉乐哉地向同一个方向前进,那是与基督徒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方向,我们一定要与这样的人分别为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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