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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战略▏全国科技兴海规划(2016年~2020年)(缩减版)

2016-12-26 溪流的海洋人生

在12月13日召开的全国海洋科技创新大会上,国家海洋局与科学技术部日前联合发布了《全国科技兴海规划(2016~2020年)》。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国将形成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的科技兴海长效机制,构建起链式布局、优势互补、协同创新、集聚转化的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此次发布的《全国科技兴海规划(2016年~2020年)》,旨在充分发挥海洋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增强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推动海洋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海洋经济提质增效。

由于文章很长,为方便在微信公众平台一次编发,我们选择没有刊载全文,而是选择性、有重点地对内容进行了缩减,特此说明。

一、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拓展蓝色经济发展新空间

⒈ 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面向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综合管理重大需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创新政府服务职能,在关键领域和国际前沿方向尽快实现技术突破,加快实用技术转化,力争形成更多竞争新优势。

坚持协同创新。强化科技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与管理创新,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和产业孵化集聚创新,促进创新链、产业链和应用链高度融合,优化科技兴海和陆海联动的长效机制,构建协同发展新模式。

坚持示范带动。推进基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通过重点工程、产业示范基地、创新示范城市等示范带动,形成点面结合、集聚发展的科技兴海新格局。

坚持全球视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立足我国海洋产业与技术优势,加强“引进来”和“走出去”,共享全球创新资源和市场,强化产业全球布局和国际交流合作,形成海洋技术和产业合作新态势。

⒉ 总体目标

引领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等产业持续壮大的能力显著增强,培育海洋新材料、海洋环境保护、现代海洋服务等新兴产业的能力不断加强,支撑海洋综合管理和公益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具体量化指标是:到2020年,海洋科技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超过55%,海洋科技进步对海洋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60%,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均增速达到20%,海洋高端装备自给率达到50%。

围绕下面5个方面目标着手:

①关键核心技术转化应用取得突破,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和中高端产业链,建立覆盖各专业领域和产业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海洋技术标准体系。

②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技术体系基本建立,推广应用一批业务化示范系统,海洋信息产品的市场化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③新建10个以上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科技兴海示范基地和高技术产业基地,建立多层次成果转移转化和技术交易体系,基本形成覆盖沿海地区的科技兴海网络。

④批优势海洋技术、装备走向国际市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以下简称“沿线国家”)共同建设一批海洋技术联合研发、技术转移中心和高技术产业园。

⑤科技兴海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利于产业链协同创新和产业集聚创新发展的政策环境全面优化,军民深度融合发展能力得到加强。

二、加快高新技术转化,打造海洋产业发展新引擎

具体线路是:开发一批中高端产品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工程装备,引领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带动海洋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推进海洋服务业多元化,提升我国海洋产业的核心竞争能力、空间拓展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围绕7个方面布局与谋划。

⒈ 推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高端化

加强海洋船舶产业技术自主创新。突破高性能发动机等核心关键技术和重点装备,提高装备适用性、可靠性与稳定性,实现产品与技术的集成化、智能化、模块化。构建涵盖研发设计、总装建造、配件供应和技术服务的产业技术体系,全面增强海洋调查船、物探船、极地考察破冰船、豪华邮轮、LNG船、大型LPG船、半潜运输船、海漂垃圾回收船、多功能海洋工程船等高端船舶的设计建造能力,带动提升运输船舶绿色化技术改造。

大力发展海洋高端工程装备。推进深水勘探、钻探、生产和储运技术发展,突破深水锚泊、动力定位、单点系泊、水下生产、深水管道和立管等关键技术,提升钻井船、起重铺管船、浮式生产储卸装置、深水半潜平台、深水立柱式平台和张力腿平台、人工构造物等装备的研发设计能力、建造能力和配套系统水平。发展深海空间站、海上大型结构物以及天然气水合物开发等配套装备。推进大型高端工程装备在南海业务化运行试验。孵化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产品品牌,提升工程总包的技术支撑能力,打造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的创新链条。

提高海洋高端仪器设备和通用技术产品自给率。强化海洋观测、监测、监视和探测以及通信组网等高端仪器装备开发,积极推进通信、组网、定位、材料、防腐、防生物附着、能源补给和海上试验验证等海洋通用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重点发展高性能智能化传感器与换能器、无人航行器、无人观测艇、载人潜水器、通信导航、浮标潜标、雷达、水下接驳、通信导航、远洋监测和故障诊断系统等各类测量和执行技术装备,深化天基和空基观测技术的海洋应用,推动海底观测网、深海测绘基准等建设,加强军民技术的转移转化。

⒉ 推动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系列化

创制新型海洋生物医药和功能性食品。加快海洋天然药物和中药的开发和二次开发,以及新型海洋医用材料和高灵敏度、高特异性诊断试剂的研发,加大功效确切的海洋新资源、特殊医学用途和保健养生等功能性食品的开发应用,提高产业链资源配置能力,促进从初级低端资源产品向高质化和综合利用的转变,推动产业标准体系与国际接轨,获得一批国家新药、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等相关批件及证书。

开发绿色安全的海洋生物制品。加快海洋生物酶、多肽等新产品的创制,推动一批工业酶制剂、多肽制剂和工具酶产品进入市场。开发动物用海洋微生物疫苗和抗菌、抗虫绿色兽药和抑菌防霉剂,研发一批安全高效的新型微生态制剂、功能型饲料添加剂、精准生物肥料、绿色农药和免疫增强剂等农用制品,获得一批国家相关批件及证书,打造若干海洋生物制品名牌企业。

推动海洋工业原料和生物材料规模化生产。采用高新技术,开发绿色工艺,大力推进高质化、高值化海洋多糖、蛋白类及脂类等药用和试剂级原料的产业化。加强新型海洋纤维/纺织、分离和环保材料的规模化应用,并拓展到工农业生产领域。

⒊ 推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规模化

显著提升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关键装备自给率。突破膜法、热法海水淡化关键装备系列产品制造关键技术、一体化海岛或船用海水淡化装备生产技术,开发系列化成套装备和产品,加快海水利用关键装备系列产品制造和海水处理绿色药剂研制,提高关键装备可靠性、稳定性、配套能力和竞争能力。

基本实现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材料的国产化。以显著增强海水利用对国家水安全、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为目标,大力推进海水淡化膜材料、新型传热材料、海水化学资源提取材料的研发应用,大幅提升相关材料的可靠性和规模化应用水平。

广泛推广海水直接利用。突破高浓缩海水循环冷却水处理、高效海水冷却塔、基于正渗透补水技术的海水循环冷却水处理等关键技术。

支持浓盐水利用。加速海水提钾、提溴和溴系镁系产品的高值化深加工技术装备转化应用,培育发展氘、氚等微量元素提取技术,建设专用分离材料和装备生产基地,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盐业及盐化工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实现传统工艺改进和绿色升级。

⒋ 推动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工程化

推动海洋能开发产品化。突破海洋能装置设计制造、能量捕获、动力输出、水下密封、防腐防污损、海上施工等关键材料和工艺瓶颈,提高装置转换效率,降低建造和运行成本,提升可靠性、稳定性及可维护性。重点开发300千瓦~1000千瓦模块化、系列化潮流能装备,50千瓦~100千瓦模块化、系列化波浪能装备,万千瓦级低水头大容量潮汐能发电机组,50千瓦温差能发电关键技术和装备,海洋藻类等能源植物的规模化生产、低成本能源化利用技术与工艺,并分别产品化。

拓展海洋能技术应用领域。开展适于海洋观测仪器的小型化、模块化海洋能发电装置研制,开发深海网箱养殖、海洋牧场建设等定制化海洋能发电系统,研发适合极地极端环境的海洋能供电系统,集成开发适应于特殊资源环境的波浪能供电以及温差能发电、制冷、制淡等综合利用系统。

⒌ 推动海洋新材料适用化

突破海洋新材料开发制造关键技术。面向深远海、极地资源开发的需求,重点开发高强耐压轻合金、高品质特殊钢、全服役周期金属结构材料、耐蚀防污损材料、浮力材料、密封材料、特种功能材料、一体化包覆材料和高可靠性焊接材料,实现海洋新材料的多功能化、绿色化,并在海洋仪器、海工装备等方面应用推广。

拓展海洋新材料技术的应用示范。推进特种功能材料技术、海洋石油平台及输送用高可靠长寿命新材料技术、海洋资源提取高效吸附材料技术、海洋资源利用及海水淡化新材料技术、人工岛礁和海上平台建设工程材料技术、极地开发特种功能材料技术等方面的示范应用。推动环保型水产养殖材料、海水综合利用新材料、通信/电力及介质等传输材料、新型船舶低成本轻质材料的新产品推广转化。

提高海洋材料产品品质保障水平。加强海洋新材料产品标准制订和与下游行业设计规范的衔接配套,建立海洋材料服役环境适应性、应用积累、安全设计数据系统和服役评价体系。

⒍ 推动海洋渔业安全高效化

加强现代海水增养殖技术开发转化。重点突破先进育种技术,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水养殖优良品种。发展动物蛋白替代技术,开发环境友好和无抗型配合饲料。推广应用智能化、生态化、高循环率的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设备,提升陆基工厂化养殖的绿色高效水平。推进海水农业新品种开发与转化应用,推广农渔复合、渔光互补、渔游一体技术,推动滩涂和池塘养殖向集约高效、节能减排转型。开发离岸深水养殖智能化、机械化装备和技术,示范推广海洋牧场建设的设施与技术,发展安全高效、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养殖模式,推进以海洋增养殖为基础的一、二、三产业融合。

发展负责任海洋渔业技术。开发近海海洋生物资源保护与修复技术,推广应用近海渔业资源友好型捕捞设备和技术。开发卫星遥感远洋渔业海洋环境和大范围海域组网监测技术,构建精准渔情分析与预报技术体系,建立远洋捕捞生产综合服务管理系统,实现远洋渔情精准预报。发展和应用负责任远洋渔业技术与装备,大幅提升远洋渔业捕捞、船载加工一体化装备水平,开发高附加值系列产品。

提升海洋水产品精深加工和安全控制技术。重点发展水产品分类加工、综合利用和精深加工技术,将全鱼利用率提高至75%以上。开发海洋渔业生产流通过程监控、储运与海上一线保鲜、水产品安全追溯等技术,发展互联网+冷链物流配送智能化服务系统,大幅提升渔业资源高值化和清洁加工能力。

⒎ 推动海洋服务业多元化

推进信息技术在海洋领域的创新应用。发挥新一代信息和网络技术优势,促使新一代移动通信、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网络空间安全等关键信息技术转化,构建集现场感知、传输、分析、模型于一体的多种服务功能的示范系统和产品,在海洋观测监测、海洋生态保护、海洋保护区建设、海洋重大工程后评估、海洋应急响应与防灾减灾、海洋维权执法、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等领域示范应用。

加快聚集一批高水平科研机构和海洋科技服务企业。围绕重点领域突破一批海洋领域关键和核心技术,积极突破海洋科技服务产业发展瓶颈,建立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技术标准、知识产权、投融资等多种类型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打造海洋信息技术、海洋人才培训等服务外包基地。

加快海洋文化与创意产业发展。推动创意设计产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形成以海洋工程设计、海洋装备设计为龙头的海洋创意设计创新体系。加强海洋文化遗产的考古、保护与挖掘技术,扶持一批大型海洋高技术支撑的文化企业。

三、推动科技成果应用,培育生态文明建设新动力

围绕建设美丽海洋和安全海洋等重大需求,创新集成和推广应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海岛保护与利用以及海域使用管理、海洋防灾减灾等海洋综合管理关键技术,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形成系列标准和规范,支撑相关重大工程实施。

⒈ 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技术应用

加强海洋环境监测评估预警新技术业务化应用。发展海上危化品泄漏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风险评估、水母监测、在线监测组网、海洋环境风险普查、缺氧区监控、区域海洋污染预测与风险评估和区划等技术和方法,建立一批面向业务化应用的示范系统。

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治理技术应用示范。围绕“南红北柳”“蓝色海湾”等重大工程的实施,建立配套的技术体系,形成若干基于海洋生态系统、海陆统筹的修复模式。发展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评估、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外来物种入侵风险区划、退化/受损生态系统修复诊断、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等技术,并开展集成示范应用。

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技术与装备产业化。集成应用环境在线监测、重要生物毒素和污染生物快速监测、致病性细菌基因芯片检测、海上石油平台污水处理装备等技术和产品,推进环境保护产品市场化应用,形成若干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保护技术的品牌。

⒉ 强化海岛保护与合理利用技术应用

加强海岛保护与利用关键技术示范应用。推广海岛沙滩修复、典型岛礁填扩、海岛灾害监测预警与防治、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价值评估等技术。开展岛礁植被景观改造和道路设施绿化等技术集成应用,推进单岛与群岛旅游资源保护、空间规划和合理开发。

加强海岛生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推广应用。重点开展生态脆弱性评估与综合调控、典型岛礁变迁立体监测和岛群综合开发评估、海岛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与生态安全风险评估等技术的推广应用,为海岛保护和持续利用提供技术支撑。

⒊ 强化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技术应用

加强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空间规划和管理技术示范应用。重点开展海洋空间规划、海洋功能区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等技术的应用示范,加强渤海环境容量评估和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模式研究应用,推进海域海岸线资源存量管理和精细化配置、资源性资产评估与账户构建、海域使用动态智能化监控、围填海适宜规模和综合评估、海洋功能区划符合性判断、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标准以及围填海控制总量测算技术规程、领海基点选划与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选划与保护等技术和标准的推广应用。

加强海洋管控技术的集成应用和示范。重点开展海上开发活动动态监视监测、海岛生态环境监视监测、海洋生态红线区划管理、典型区域开发集约用海后评估、海域使用权交易决策、海洋经济监测评估、海岛管理信息支撑体系等技术集成应用与示范。推进海洋管理的经济学工具和方法的转化与应用。

⒋ 强化海洋环境保障服务技术应用

推动海洋环境保障服务技术的业务化。研发新型海洋机动性观测技术和观测平台,完善全球及重点海域中国近海的高分辨率自主海洋数值模式,推动多圈层和多要素耦合、数值释用、灾害风险评估、灾害影响评估等技术的研发应用。拓展短期气候影响预测、海洋环境污染监控预警、近岸水质和生态预报、海上突发事件应急辅助决策等技术转化应用。加强气候变化和海平面上升分析预测和影响评价,推进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推动海洋环境保障服务产品的市场化。以市场为导向研发满足各类海洋产业和生活活动的保障产品和决策支持系统,在涉海重大工程建设、海上交通运输、海洋油气与矿产资源开发、海洋捕捞和海水养殖业、滨海旅游等领域开展应用,大力提升海洋动力环境和生态环境的综合保障服务水平。

推动海洋卫星服务产品产业化。充分利用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立项发射的海洋卫星和其他遥感、通讯、导航卫星,建设以“互联网+”为主导的数据分发共享平台,实现快速、便捷、高效的卫星海洋应用服务,打造多星、多要素数据融合,多分辨、多时效数据结合的卫星海洋应用系统,为海洋经济发展、防灾减灾和海上维权等方面提供重要支撑。

⒌ 强化极地、大洋和海洋维权执法技术应用示范

加强极区极端环境关键技术应用示范。重点推进极地环境和资源观测、探测技术的应用,开展极地耐低温环境仪器装备、极区严酷环境现场长期观测系统等关键技术装备应用示范。

加强大洋海洋环境和资源勘探考察技术应用示范。重点发展大洋环境和资源观测探测技术、深海探测技术、深海矿物资源勘探开发技术,提高大洋科学考察、深海资源探测探采、大洋环境安全保障设备装备的自给率,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深海矿产资源开采技术装备体系,提升深海生物多样性调查能力。

加强海上维权执法技术示范应用。开展海上目标监视技术、海上维权执法通信保障技术等技术的示范应用,发展海上目标的远程、立体探测与类型识别技术,开发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划界技术体系和决策系统,为维权执法决策提供支撑。

四、构建协同发展模式,形成海洋科技服务新能力

在已有科技兴海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科技兴海公共平台体系建设,丰富类型、提升功能、优化区域布局,引导企业成为海洋技术创新的主体,为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海洋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公共服务支撑,为区域协同发展提供系统方案。

⒈ 构建创新成果源头供给网络

围绕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完善创新基础条件,优化创新平台布局,构建开放共享的协同创新网络,为海洋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公共服务支撑。充分发挥已建海洋科学与技术相关国家级研发基地(平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面向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新建一批实验室和技术中心。

⒉ 打造海洋产业集聚创新平台

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建立协同创新的机制和模式,推动重点产业延伸链条、扩大规模,提高核心竞争力,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和产业孵化集聚创新,显著增强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海洋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扶持建设一批技术优势明显、产业链完善、龙头企业主导、辐射带动作用强的现代海洋服务业产业示范园区(基地)。

⒊ 全面提升科技兴海服务能力

优化鼓励企业从事技术创新的政策体系,引导和支持政策、技术、资金、人才、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创新型企业建设,支持海洋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建立一批以龙头企业为主导、产学研合作、相关社会组织参与的海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加强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为联盟成员企业提供订单式研发服务。

⒋ 科技兴海服务

加快建设海洋技术中试平台、海上试验场和海洋仪器装备定型平台、海洋能公共服务平台等,在南海建设生态岛礁工程试验平台,建立海洋科技成果技术状态的测试和评价体系。优化协同创新管理服务平台,依托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等信息技术手段,重点提升海洋信息资源融合集成、挖掘分析和应用服务技术水平,完善科技兴海信息服务平台,提高面向社会公众服务能力。

五、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开拓开放共享发展新局面

以发达海洋国家和沿线国家为重点,探索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的海洋产业国际合作新机制,推动我国海洋产业链全球网络布局和创新发展。

⒈ 加速海洋高新技术引进与融合

加快海洋高新技术成果和人才引进步伐,鼓励国内企业收购和引进国外海洋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成果及人才,尽快在国内形成相应的产业链,提高我国海洋产业的科技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⒉ 推动优势海洋产业走出去

以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和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为依托,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集成,推动与东南亚、南亚、西亚、北非等沿线国家蓝色经济合作,以及与东非、南欧等国家的海洋产业合作。尽快在非洲、南美、南太和印度洋等区域建立服务于远洋渔业的基地,加强与东南亚和印度洋地区的绿色、高效海水养殖技术和产业的合作。

⒊ 加强联合研发平台建设和国际标准制定

进一步推进与发达海洋国家、沿线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环印联盟等多双边国际合作,加强驻外协调和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推动签署和落实政府间海洋产业合作协议,加强联合研发平台和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构建海洋产业的全球创新网络。推进国际或区域标准的研制,与有关国家和组织共同开展海洋观测、矿产资源勘探、海洋生物制品、海水综合利用、海洋高端装备、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方面的国际标准研制、比对和互认,实现双边互认人员资质、产品标准、认证认可结果等。

六、创新管理体制机制,营造统筹协调发展新环境

⒈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协同推进机制

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部会同各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宏观指导、制度建设和监测评估,建立统筹谋划、系统部署、协调推进的长效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动科技兴海规划实施。各涉海科研院所、高校、企业要以提升自主创新和海洋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为中心,着力建立海洋领域创新链、产业链、应用链之间多种形式的紧密合作机制。

⒉ 改进政策环境,提升创新服务水平

建立海洋科技成果信息发布、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制度,鼓励发展海洋技术交易中心等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和新型服务企业,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海洋科技成果评价和技术转让机制,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功率。围绕“深水、绿色、安全”等重点领域,以需求为导向发布一批符合海洋产业转型升级方向、投资规模与产业带动作用大的科技成果包。引导涉海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技术转移机构、创业投资机构以及国家级科研平台(基地)等,将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技数据文献、科技成果、创投资金等向创新创业者开放。

⒊ 创新支持模式,增强多元投入力度

充分利用财政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等各方面资金渠道,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向科技兴海。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科技中介机构的成果筛选、市场化评估、融资服务、成果推介等作用,鼓励涉海企业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路径,加速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聚焦海洋领域低碳、绿色、循环的技术,构建技术、资本、市场、产业相融合的科技金融结合新模式,覆盖绿色技术转移转化的全链条。

⒋ 强化人才支撑,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建立“鼓励创新、包容失败、分类评价”的海洋创新创业人才评价体系,健全海洋科技工作者的培养、考核、选拔及奖励等机制,加强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关联度,突出市场评价和绩效奖励,实现技术转移人才价值与转移转化的绩效相匹配,研究制定海洋科技工作者离岗创业管理办法。培养造就一大批勇于创新、敢于探索、具有战略眼光的涉海企业家,建设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海洋职业经理人队伍。与国际技术转移组织联合培养涉海的国际化技术转移人才。

⒌ 深化军民融合,促进兼容同步发展

建立健全科技兴海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机制,推动海洋领域军民平行支持、交叉支持、联合支持及供需信息共享,建立军民融合重大科研任务一体化设计机制,构建共用技术项目联合论证、实施模式,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军民科技创新体系。积极开展海洋领域军民通用标准制定和整合,推动军民标准双向转化,促进军民标准体系融合。

■本文来源:中国海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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