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一出纳侵吞90余万公款,竟是为了。。。。。
为圆彩票中奖梦,新平县某柑橘育苗有限公司出纳员孙某非法侵吞了公司公款90余万元,结果彩票没能中大奖,自己还将身陷囹圄。
2015年6月25日,新平县公安局接到了董某的报案。董某是新平县扬武镇某柑橘育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初,由于公司出现资金短缺和员工工资未支付现象,董某怀疑是出纳员孙某财务管理混乱,并多次找到了孙某让其说明情况,而孙某总是推诿扯皮,不了了之。
2015年5月16日,公司股东、会计员、出纳员三方核对公司账务时,发现孙某的财务管理混乱,随后强制孙某到扬武镇大开门农村信用社营业点打印了其银行存款账户明细,发现公司交由孙某日常管理的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之间出售的柑橘苗款共计90余万元已被他取走挪为私用。
孙某不愿透露公款被取走的原因和去向,但言明愿赔付公款,并在公司的要求下于2015年6月8日在华宁柑橘实验场苗圃基地内书写情况说明,内容为孙某在任公司出纳员期间因急用原因挪用了公司资金90余万元。然而,孙某的经济能力已然无法赔付如此巨额的公款,公司代表遂到公安机关报案。
2015年12月9日9时许,新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在华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协助下,依法传唤涉嫌职务侵占的犯罪嫌疑人孙某进行讯问。孙某对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吞公司出售的柑橘苗款共计90余万元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所占公款小部分用于偿还贷款,其余全部用于购买彩票。因自己的工资难以满足购买彩票的欲望,而公司的柑橘苗款和存折内闲置资金强烈地诱惑着孙某,孙某抵抗不了诱惑,不断取出公款在新平、华宁等地购买彩票。截止孙某被公安机关传讯时,其仍欠新平县2个彩票销售点彩票款6万余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孙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挪用资金罪,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玉溪警方
大家都在看
点击右下方↓“写评论”参与互动讨论!喜欢本文,点下面的大拇指呗!
点击上方↗[●●●]发送给朋友或分享到朋友圈.
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进入微社区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