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不易翻唱侵权道歉,公司被粉丝喷反应慢,演唱会翻唱当然要获授权
文 | 赵凯茜
校对 | 宋子轩
编辑 | 安西西
1月23日,音乐人李志发微博,称自己的歌《关于郑州的记忆》被毛不易翻唱,但“本团队从未就翻唱事宜被毛不易或其团队或演出主办联系过”,表示经纪人正在寻求律师意见。
1月24日凌晨,毛不易转发微博并表示,“谢谢老师,已经立即处理,这件事我会全程本人监督,不会让任何音乐人的利益受损。”随后,毛不易再度发布较长文字说明真实情况:
关于文中“我公司就已经全权交由巡演主办方去处理,而这些也都是白纸黑字写在与主办方的合同里,作为主办方必要工作的一部分去执行。”显然,巡演主办方并未去联系获得翻唱授权。
24日中午12:05分,毛不易更新的解释是:“我公司将巡演事宜承包给总主办方后,根据各地不同政策,总主办方将具体工作承包给了各地主办方,具体责任划分尚不明确,我和我的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下午1:40分,毛不易表示,“公司与主办方已经在与李老师团队沟通解决方案。”
在整个沟通过程中,毛不易反应迅速,态度真诚,得到了粉丝们不同程度的认同和心疼。很快,各大娱乐号开始发问,其中就包括来自粉丝的质疑,“毛不易道歉,支持原创,各方面都在积极配合处理态度确实不错,不过公司是干嘛去了,主办方干嘛去了,出事情了毛不易一个人自己扛。”更有网友微博评论道,“毛不易才出道不到半年,遇到这种事能做出这样的反应真是不错了。逻辑清晰条理分明态度诚恳反应迅速…… 这种处理可以好好吹一波了……”
#毛不易道歉#就这样上了微博热搜,一位粉丝感叹道,“李志第一次上热搜,竟然是因为毛不易给道歉。”
1月20日,“明日之子巡回演唱会”在河南洛阳举行,毛不易、马伯骞、赵天宇、周震南、孟子坤、钟易轩、王竟力、廖俊涛、吕泽洲、李炎欣和张洢豪全员到齐,在演唱会上,毛不易演唱了李志的作品《关于郑州的记忆》。
2017年9月23日腾讯视频音乐偶像养成节目《明日之子》落幕,毛不易获得全国总决赛冠军。随后迅速宣布启动《明日之子》全国巡回演唱会,十一位选手十座城市,目前已经走过了北京、南京、重庆等几站。
无论如何,侵权是事实,在这些问题上,巡演主办方本可以处理得更好。
哇唧唧哇娱乐文化有限公司官微“哇唧唧哇”凌晨2:20转发了毛不易的微博,对此次监督工作的疏忽深表歉意,但粉丝似乎并不买账,在公司微博下评论道,“你重发,自己写文案,发声明正式一点。”“只见过艺人转发公司声明,还没见过公司转发艺人声明的呢。”“白天发生的事情,大半夜发声明,还是由艺人先发再转发,真棒!”
据了解,此次“明日之子巡回演唱会”的主办方为哇唧唧哇和YSC文化(杭州艺尚春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在微博上,18:03分YSC文化发出一则声明,由于监管不力,表示承担运营本次巡演之责,并向牵扯到的所有艺人及相关经纪公司带来的困扰深表歉意。
哇唧唧哇随后再度转发声明,表示“尊重原创音乐,尊重音乐版权,一起身体力行。”
目前,李志转发的毛不易演唱的视频已经删除,该播放量显示为147万次。
歌手在演唱会翻唱别人的歌需要取得许可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尤其是在商业演出的场合,演唱者必须要提前沟通获得表演权授权。
2017年6月18日,张杰在演唱会上演唱《当你老了》,6月22日,赵照在微博转发张杰微博表示在演唱时应该和原作者打声招呼,不尊重原创,随后赵照反而被张杰粉丝狂喷“蹭热度”,可谓三观不正。
6月23日,演唱会的主办方发文回应,表示没有在演唱会之前和本首歌曲的创作者及原唱者进行沟通,是他们的工作失误,对此表示万分的歉意。之后,有音乐平台上线了张杰演唱的这首《当你老了》,赵照发文称“歌曲竟然又网络发行了,这次依然没有人给我打招呼。”
2012年,王菲在演唱会上唱《传奇》也曾引起版权纠纷,此案曾轰动一时。
据《重庆时报》的报道,《传奇》是歌手李健在2003年发行的专辑《似水流年》中的一首歌,这首歌的版权在2008年的时候被李健的朋友孙涌智买走,王菲在春晚上演唱这首歌时,便是经过孙涌智的授权。但春晚之后,王菲演唱会频频演唱该曲。据不完全统计,从2010年10月开始巡回演唱会的第一场演唱会至今,王菲已经走过17座城市唱了43场,但她在演唱会上唱《传奇》并未得到孙涌智授权,更没向版权方缴纳过一分钱。
随后,孙涌智向被告方索赔350万元,这一数字来自他和其律师综合王菲演唱会主办方的演唱会门票及广告赞助等收益以及其为著作权人本身造成的损失计算得来的。在《华西都市报》的一篇报道中提到,虽然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早受理了此案,但另一方被告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当时投资承办了王菲个唱),法院却一直找不到他们,无法送达传票。
一波三折后,2013年11月,此案终于宣判。原告方、《传奇》版权所有者,沈阳人孙涌智,老孙文化(北京)有限公司法人胜诉,但其向王菲演唱会多个主办方索赔350万元版权费的诉讼请求未被支持,仅获涉案歌曲《传奇》词的使用费人民币2250元。
为何从索赔的350万“跳水”至最后的赔偿金额2250元?当时《沈阳日报》咨询律师后得到的答案是,“应该是法院认为仅靠原告提供的证据,侵权人获得350万元违法所得不能确定,所以原告的诉讼请求未被获得支持。”
表演权是指著作权人自己或者授权他人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又称公演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方式使用作品,或者表演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版权保护最大的挑战在于,一方面音乐作品的权利关系复杂,另一方面维权周期长,侵权成本低。导致音乐版权保护的难度大。
近几年,随着国家正版化的推进,音乐版权保护的问题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行业自觉,加上粉丝和用户的版权意识逐渐提高,法律的保护,相信中国原创音乐的版权环境才会真正好起来。
本周轮值编辑:宋子轩
联系方式:zixuan.song@chinamb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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