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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特辑 | 福建法院知产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2019)

知产力 2022-01-17


来源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4月24日下午,福建高院召开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白皮书(2019)和2019年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段思明向媒体记者介绍相关情况。




福建法院知识产权

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2019)



2019年,福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法院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坚持“六高”发展新要求、“五高”发展新定位,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加强审判指导,积极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保障创新创业创造,为实现福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一、坚持服务大局,强化司法保护主导作用


全省法院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为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建立加速机制,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一)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发挥


全省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主旨目标,认真贯彻“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知识产权司法政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审理好各类纠纷案件。2019年,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5560件,同比增长64.88%结案14366件,同比增长63.6%结案率92.33%。受理和审结民事案件14634件和13535件,其中,专利案件869件和687件,商标案件4594件和4234件,著作权案件8376件和7940件,不正当竞争案件247件和169件,其他知识产权案件548件和505件;受理和审结刑事案件911件和817件;受理和审结行政案件15件和14件。依法稳妥审结“九牧王”商标纠纷案和“博力谋”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赔偿金额,彰显福建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态度,为企业创造良好营商环境起到积极保障作用,“九牧王”商标纠纷案入选福建高院“两会”工作报告。


2019年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案件数量大幅增加,标的额显著提高,涉科技前沿领域纠纷案件频现;二是大要难案、新类型案常发,审理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案件;三是著作权侵权纠纷维权格局变化显著,出现一批小权利人维权案件,维权方式呈现多元化;四是商标侵权案件占比较大,涉案领域广,涉信息网络侵权比重提升,侵权方式呈现多样化;五是商业维权涉及领域广、数量大,权利人维权意识强,但打击侵权源头意愿弱,呈现一定程度逐利化倾向。


(二)司法保护功能不断完善


切实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平等保护中外市场主体知识产权,增强权利人获得感、安全感;发出福建声音、创建福建品牌,树立打造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福建优选地”理念。


更加凸显主导作用。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程度、深度和广度,确保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及时、全面、充分;通过充分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树立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建立明确、稳定、可期司法引导,营造尊重知识、保护权利、追求价值的有利环境,激发创新创业创造动力,提升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更加强调严格保护。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互联网新业态及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为创新保驾护航;加大对知名商标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商标攀附”“傍名牌”“搭便车”行为,助推品牌创新,提升品牌附加值;严厉打击源头侵权、重复侵权、恶意侵权,通过提高判赔额,显著提升侵权成本,切断侵权获利链条,有效遏制侵权。


更加注重平等保护。严格根据国际条约及国内法律,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中外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妥善处理贸易摩擦背景下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妥善调解涉及两大知名运动品牌的安踏公司与布鲁克斯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促成双方在福建高院及美国法院同时撤诉。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妥善审结4件高通公司诉苹果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更加注重民生健康。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促进卫生与健康事业创新发展,对涉及医药、食品安全等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社会稳定的民事侵权案件,对涉及食药品、危险品、种子等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判罚,护卫人民生命健康。


(三)侵权赔偿力度不断加大


坚持全面赔偿原则。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导向,细化法定赔偿额影响因素,就高不就低,切实贯彻损失填平原则。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作用,引导当事人通过鉴定评估等方式确定损失或获利,合理运用证据规则、经济分析方法等,增强损害赔偿计算科学性合理性,结合各地经济发展实际,依法确定赔偿额。


探索适用惩罚赔偿。深入研究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条件,当用则用,有证据证明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数额明显超过法定赔偿最高限额的,可在法定赔偿最高限额之上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积极促进类案统一。完善类案上报制度,确保上下级法院赔偿标准趋于统一,充分运用类案检索,统一裁量尺度,严防类案判赔数额畸高或畸低。针对批量商业维权案件,平衡权利保护与公共利益,积极引导权利人源头维权,赔偿数额遵循总量控制,防止商业维权过度逐利化。


(四)司法公开程度不断加深


全省法院持续推进司法公开,构建“公开、透明、规范”的阳光司法机制,成效显著。


深化司法宣传促公开。全省各地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以观摩庭、法律咨询、调研走访、平台直播、摄制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树立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权威。厦门中院通过新浪直播平台、摄制厦门卫视《法院视点》,生动宣传厦门法院“三合一”审判机制及联动效应;思明法院举办全国法院系统首场5G+VR庭审直播活动,全程直播网红奶茶店“鹿角巷”著作权纠纷案,新华社、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等100多家主流媒体同步跟踪报道,1200万网友在线观看,效果显著;泉州中院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整合、保护、宣传进行调研、推广,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营造有利司法氛围。


强化司法公开促公正。知识产权审判广泛运用各类互联网平台,推进司法公开信息化、数据化、精细化,以公开促公正;创新庭审公开形式、拓展庭审公开范围,通过观摩公开开庭及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等形式,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庭审直播“应播尽播”;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对适宜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面及时上网,做到“应上尽上”。



二、坚持改革创新,健全司法保护体制机制


严格贯彻《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按照党中央以及最高法院改革部署,把各项改革措施做实做细做好,不断将改革推向深入,确保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积极推进审判体系建设


优化专门审判机构管辖布局。2019年9月5日,厦门知识产权法庭揭牌成立,最高法院领导亲临揭牌。至此,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厦门知识产权法庭分别管辖闽东北、闽西南辖区技术类案件,形成两极互动成长格局,充分发挥两个知识产权法庭头雁效应,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优化知识产权审判资源配置,统一技术类案件裁判尺度。建立闽东北、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内知识产权司法协作机制,推进跨区域诉讼服务,闽西南四地法院签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协议,共同致力于完善闽西南四地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立案、调解、保全、送达、巡回审判等跨区域诉讼服务,积极服务闽西南协同发展。


提升级别管辖功能作用发挥。深入贯彻最高法院《关于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技术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工作方案(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结合福建实际,依法运用好提级管辖制度,科学确定福建高院与福州、厦门知识产权法庭技术类案件管辖分工,提出每年审理一定数量一审涉技术类疑难案件初步方案。


推进“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正确认识“三合一”审判机制内在规律,针对我省实际,以知识产权民事审判为基本内核及管辖中心点,集聚刑事、行政案件管辖,加大对刑民交叉问题研究,充分发挥“三合一”审判联动功能;坚持“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妥善处理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关系,建立与行政执法机关良性互动机制,探索既符合改革要求又契合福建省情的“三合一”审判模式。目前,福建高院、福州、厦门各级法院及南平、泉州中院已全面推开,全省其余各地均在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三合一”审判制度。


(二)不断完善诉讼证据规则


着力破解“举证难”。依法妥善运用保全措施,有效发挥证据保全制度功能,对权利人难以取得的证据并申请保全的,一般均予支持并及时保全;进一步规范律师调查令签发标准、调查对象及内容等;灵活适用举证责任分配、举证妨碍推定,积极引导当事人全面提供证据;规制对抗证据保全、故意逾期举证、隐匿损毁证据行为,推动知识产权领域诉讼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


努力化解“认证繁”。充分发挥公证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固定证据作用,通过裁判引导公证保全合法化规范化;加大对第三方电子数据取证存证及证明力调研,明确效力标准;积极支持当事人自行购买取得侵权实物,通过正常渠道购买,且能提供合同、发票、发货凭证,与实物包装、铭牌记载信息一致的,依法可认定其证据效力。


(三)探索高效合理裁判方式


多措并举缩短审理周期。因地制宜,采用电子送达、集中送达等,缩短送达周期;建立电商平台侵权快反机制;建立案件中间判决机制,侵权成立的,可先行就此判决;遏制恶意拖延诉讼行为;严格审限监督管理。


推进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对案件事实相对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且审理经验较为丰富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加强调解,调解不成及时裁判;强化复杂疑难案件精审细审,加强文书说理针对性和适当性,把握好权威性、专业性与大众性、通俗性关系,以人民群众易于理解的方式将司法理念表达到位。


发挥典型案件导向功能。充分挖掘、打造、宣传具有示范效应精品案件,通过典型案件细化标准,明确规范。对涉及新领域、新技术、新模式等保护标准模糊的案件,敢为人先,深入研究,作出引领性裁判。


(四)持续加强解纷能力建设


构建技术事实高效查明体系。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借助国家知识产权北京专利审查协作中心福建分中心落地福州优势,积极筹建技术调查官、专家陪审员人才库,双方已就选任福建分中心技术人员担任福州知识产权法庭技术调查官、专家陪审员等事项达成初步意向;厦门知识产权法庭聘请18名在软件、机械、化工和植物新品种等领域知名人士担任审判咨询专家,构建专家型人民陪审员队伍。


推进知识产权智审平台建设。推动智慧法院建设与知识产权审判深度融合,助推审判提质、加速、增效。福州知识产权法庭打造“福州互联网法庭”,并参展2019年第二届“数字中国”峰会,将案件审判全流程移至互联网,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厦门中院健全全流程在线诉讼机制,强化律师服务平台应用;泉州中院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展示中心,设电子存证平台、快速保全平台及社会协助平台,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诉讼通道,延伸司法服务覆盖面。


深化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构建。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统一司法、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证据标准,努力实现司法、仲裁、民间调解、行政调处有效融合;推广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三、坚持党建队建,提升政治能力司法素质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国际化”,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精通法律、熟悉技术的国际化高素质知识产权审判队伍。


(一)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省法院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新思想学实深化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充分认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政治敏感性,妥善处理重大敏感案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三不腐”机制建设;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在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高水平上激励和保护创新。


(二)不断夯实专业知识素养。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健全人才培养和储备规划,加强与科研院所交流合作,深入研究技术创新带来的新挑战、新课题;吸纳具有理工科背景、精通外语的人才,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并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积极创造对外交流学习实践机会;深入研究前沿热点难点,探讨解决疑难、新类型法律问题。福建高院完成5万余字《关于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的调研报告》,指导举办“中知论坛”福州站,研讨“电子存证相关技术及司法采信难点问题”,深入探究涉互联网哈希值校验、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区块链等第三方电子数据取证、存证、采信等问题,成果显著。全省法院调研成果突出,多篇论文在全国法院学术论文讨论会获奖,在各类刊物发表文章数十篇。


2020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着力走深走心走实、求新求精求进,落实落细我省保护知识产权具体部署和福建高院今年3月发布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更好服务保障创新创业创造的意见》,让知识产权严保护彰显实效、大保护全面实现、快保护畅通无阻、同保护深入人心。努力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问题,打造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福建优选地”,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福建加速度”,办好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福建精品案”,加快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环境、实现福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取得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胜利,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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