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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检察院对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斯鑫良提起公诉

2016-06-03 杭州网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近日,贵州、浙江、河南、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中共云南省委原副书记仇和涉嫌受贿案,中共江苏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涉嫌受贿案,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单位行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案,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党组原副书记斯鑫良涉嫌受贿案,国家体育总局原副局长肖天涉嫌受贿案依法提起公诉。


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党组原副书记斯鑫良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斯鑫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斯鑫良,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斯鑫良利用担任中共湖州市委书记、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斯鑫良简历


斯鑫良,男,汉族,1950年1月生,浙江东阳人。1969年1月参加工作,198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


曾任东阳县食品公司副经理、经理,东阳县副县长,东阳县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东阳市(县)委副书记,浦江县委书记,湖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湖州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湖州市委副书记,湖州市委书记,湖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宣传部部长,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校长等职务。


2010年1月,任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2013年2月不再担任浙江省政协副主席。


2015.02 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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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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