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深圳鼎益丰集团如何,是否靠谱?又一个e租宝,善林金融?
理财产品一:公司现出售母公司原始股,定增1亿股,股价6元/股,目前公司总股本6亿
名称:定向增发原始股1亿股(深圳市鼎益丰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保本保利型,半封闭性,
时间:18个月
规模:6亿(6元/股,1亿股)
回报率:46.5%(相当于每月约2.6%)
起投认购门槛:12万起投(即2万股起,以6的整数倍递增)
返还方式:第一个月-第12个月,每月分红1.5%,第13个月-第17个月,每月1%,第18个月本金+1%+溢价22.5%退出,未做满18个月,不能享受溢价的分红。比如只做了15个月,则收益率为18%+3%。
备注:2018年母公司原始股将上涨12元/股,则18个月回报将100%+46.5%=146.5%,按照18个月算平均每个月8.14%,这就是股权投资的魅力。这款产品18个月收益》46.5% 二:鼎益丰集团最新资讯:公司现出售母公司原始股,定增1亿股,股价6元/股,目前公司总股本6亿
理财产品二:公司推出新产品:每月分红的优先股产品,100万每个月有2.5万的收益,一年赚30万。期限为两年期,月率2.5%年化收益率高达30%。期限2年期60%收益。投一百万两年赚60万。此产品专款专用,不参与上市,额度有限,只发行3亿规模,发行期限只有两个月,100万以下打到部门财务帐,100万以上直接打公司账户。
作者:知乎用户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0776175/answer/401387281
来源:知乎
我有个亲戚投了不少钱,还把我拉到了一个鼎益丰群里面。四月份的时候里面的一个鼎益丰人员说,公司这一轮将运用隋明义的“禅易投资法”建仓做多黄金,把仓位建在了1349这个点上。
现在回头一看,这位大师居然几乎将这个建仓点位建在了一轮大跌的启动位置,把这个跌幅吃了个透。不可思议,真的不可思议,禅易投资法果真了不得,能亏得这么准。
作者:匿名用户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0776175/answer/411280133
来源:知乎
不请自来~实地看过~
说说经过和体会:
一个朋友被人拉着投资了10万在鼎益丰,去年2017年11月陪她去鼎益丰的办公地点-深圳罗湖彭年广场写字楼,好像是在27楼(具体楼层忘记了),去那里是取回投资的钱,钱不多,10w块;
到了之后,朋友的客户经理接待了我们,我装作不懂,让客户经理给我介绍他们的产品,于是客户经理拿了张纸,旁边有个黑板,在上面写怎么投资多少回报,全是数字,月息2%(办公环境很高大上,茶具什么的下了本);
讲完了这个,带我们两个去逛,逛什么呢,逛他们的职场,各位看官兄弟,你们绝对想不到,TMD鼎益丰居然在彭年广场租了9层楼,9层啊!不是9间!大家可以百度一下这个办公楼的租金是多少,结果用来摆收藏品、搞美容SPA、搞cpu开发、搞互联网黄金投资。。。等等,去看了好几层,有个共同点,客人不多,产品服务的价格还便宜过市价,装修高大上,风格都是一体的~
结论:支出严重高于正常利润,庞氏游戏无疑。
对于他们所宣传的在新加坡成立的对冲基金采用禅易投资法投资,我就更不屑了,绝壁骗子,为什么?因为我就是在对冲基金混饭吃的,金融专业交易员出身,呵呵,他们是李鬼碰上李逵了。
多说一句,这公司规模跟当年的e租宝有的一拼~不过搞了这么多年还没崩盘也确实值得他们业务员吹一波了哈哈~
发布于 2018-06-07
e租宝彻底终结!涉案762亿,到底能退回多少钱?
有人说这是杀一儆百;有人说这是以平民愤;有人说这是整顿金融!
北京法院传来大消息:继去年e租宝一二审宣判后,散落在各地的e租宝关联公司也终于迎来审判日。
一网打尽,绝不放过任何漏网之鱼!
中央甩出史上最狠制裁:继e租宝一二审宣判,中央甩出史上最狠制裁。
创始人财产充公,终身监禁,24名高管集体入狱,罚款19亿,震惊整个金融圈之后,散落在各地的e租宝关联公司也终于迎来审判日。
北京、上海、天津、浙江、重庆、安徽、广东、湖北、湖南、江西、陕西、吉林、辽宁,累计13个省市,38起诉讼,已经相继做出宣判,111人入狱,罚款超20亿。
历时两年半,遍布31个省市,涉案金额高达762亿,未兑付金额高达380亿的e租宝,终于彻底尘埃落定。
整个e租宝庞氏骗局,已经彻底崩塌。
除了北京总部早早宣判之外,散落在各地的关联公司,也被一一惩戒,各地法院相继宣布:e租宝彻底终结。
法网恢恢!
整个金融市场已经炸翻了锅。
这些不可一世,自诩精英的诈骗犯们,终于被一网打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E租宝处罚人数之多,罚款数额之高,影响之大,已经创了历史记录!
过去,无数人以为,庞氏骗局只有创始人、股东有责任,这次完全被打破了。
无论你在哪里,无论是总部还是分部,无论是天涯还是海角,只要参与,就罪责难逃。
从e租宝,到中晋、泛亚系,再到钱宝网、善林金融、云联惠,非法集资一个比一个疯狂。
E租宝不是最大的,但绝对是成长速度最快,最能玩花样的。
上线仅仅505天,就吸金高达747亿元,吸引投资用户高达90万以上,成为仅次于陆金所、网信理财、红岭创投的第四大互联网金融玩家。
而这一切,靠的正是其创始人丁宁超乎寻常的运作手法。
从成立之初,e租宝就打着“一元起投”,普惠金融的噱头,并承诺9%-14.6%的年化收益率,吸引了大批投资者。
同时,为了吸引更多人投入,开始了大规模的广告轰炸模式。
从地铁、公交,到电视、网络,户内户外,线上线下,几乎无所不包,无所不含,密布全国。
尤其是电视广告,仅仅2015年上半年,投放规模就高达1.5亿元。
此外,e租宝还设置了特别岗位:理财师。
专门负责拉用户投资,只要拉来50万,即可提成3000元;拉来100万,即可提成5000元,算上团队和领导提成,提成总额近1%。
甚至还在缅甸政局不稳的战乱地区设立了空壳银行:东南亚联合银行(邦康支行),方便宣传。
一个个套路加上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可谓收获奇效、
尤其是电视广告,仅仅2015年上半年,投放规模就高达1.5亿元。
中央卫视、北京卫视、湖南卫视、东方卫视、江苏卫视、天津卫视、浙江卫视、安徽卫视、河北卫视等主要国家级、省级电视台,几乎全部覆盖,送达人群接近10亿。
无数曾经无比自信的投资者,如今无不放声长叹。
监管落后,管理层挥霍无度
《e租宝对挪用客户资金供认不讳》。
吸纳了上百亿资金的e租宝,在缺乏监管和第三方资金托管的情况下,创始人丁宁的随意挥霍,几乎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其与多名集团女高管关系密切,生活奢侈,累计赠与他人现金、房产、车辆、奢侈品就高达10亿元以上。
其中仅仅对其女秘书张敏一人,就赠送了价值达1.3亿的新加坡别墅, 1200万的钻戒、名表、豪车,还先后“奖励”了5.5亿元的现金。
甚至要求办公室几十个女秘书,通通穿LV、GUCCI、CHANNEL等奢侈品制服,几乎将全国LV店、爱马仕店买空。
疯狂程度,简直令人咂舌。
谁能想到,这个外表包装如此华丽,不断标榜普惠、安全的e租宝,竟是如此的混乱、黑暗。
而其他缺乏监管,没有资金托管,没有完善金融风险控制,故事讲得天花乱坠,却找不到盈利点的众多平台,只怕更令人不敢想象了。
余额不足,投资者损失惨重
如今,大厦倾塌,e租宝碎了一地,创始人终身监禁,111人判刑入狱。
虽能给无数损失惨重的投资者出一口恶气,但要拿回本金,恐怕并没那么容易。
国家虽然不至于一扣了之,但由于管理层挥霍过度,能退还的金额已经非常有限。
据统计,目前,e租宝的资产只剩下约150亿元,加上各种巨额罚款,总共约有200亿元,可以覆盖的待还余额约为40%。
但这200亿不可能全部退给投资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破产清算优先级,罚金、银行贷款、债权等将排在前面,真正能退还给投资者的金额大约只有120亿左右,覆盖率在20%-25%之间。
相当于你投入了100元,最多只能拿回25元。
但由于受害人数过多,高达90万人以上,警方千头万绪,不可能一个个挨家挨户统计,难免有遗漏。
而那些幻想国家保本的人,基本可以醒醒了,国家的钱是纳税人的钱,不可能替你个人的投资承担风险,更不可能替一个企业还钱。
这些资金平台疑似网络诈骗
从e租宝,到中晋、泛亚系,再到钱宝网、善林金融、云联惠,影响范围之广,涉及金额之大,波及人数之多,举世罕见。
一桩桩一件件,令人触目惊心。
在这个互联网创新鱼龙混杂,谎言遍地,举世功利无底线的时代。
如果你还对那些虚假宣传、高额返佣、借新还旧的网络传销平台抱有幻想,贪心不足,那么下一个e租宝受害人可能就是你。
如果你身边的亲人、朋友,此时还深陷网络传销平台无法自拔,最好劝他们早日收手,纸终有保不住火的那一天。
这里有一个腾讯大金融安全项目曾经整理过的一个“网络传销诈骗资金盘疑似名单”,供各位读者参考。
在这个互联网创新鱼龙混杂,谎言遍地,举世功利无底线的时代。
如果你还对那些虚假宣传、高额返佣、借新还旧的网络传销平台抱有幻想,贪心不足,那么下一个e租宝受害人可能就是你。
建议转给你身边的人看看,多一分警惕,多一分安全。
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别让骗子褥了羊毛。
(观点仅供参考,不代表金融视界立场)
(本文综合自财经三分钟、网络)
善林金融600亿庞氏骗局曝光:1000家门店关门 8人被捕
来源丨中国基金报
善林金融成立于2013年,注册于上海自贸区,注册资本人民币12亿元,其创始人周伯云为法人代表。该公司专业从事互联网金融信息分享、咨询服务、投资管理等金融及融资业务,在北上广深等国内一二线城市设有分支机构,服务范围遍及全国。
事件有了新进展,刚刚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上海”发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周伯云等8人今被批捕》。
一、8人被捕
“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周伯云、执行总裁田景升、“幸福钱庄”负责人陶剑勇等8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经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
二、“线上”、“线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经警方调查,“善林金融”采用传统的门店推销与互联网营销相结合的“线上”、“线下”交易模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三、线下1000余家门店
自2013年10月起,犯罪嫌疑人周伯云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在全国开设1000余家线下门店,招聘员工并进行培训后,通过广告宣传、电话推销及群众口口相传等方式,以允诺年化收益5.4%至15%不等的高额利息为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销售所谓的“鑫月盈”、“鑫季丰”、“鑫年丰”、“政信通”等债权转让理财产品。
(据之前报道,善林金融以线下理财店起家,客户很多是大爷大妈,有大量的线下理财门店,资金去向一直成谜,近年来国家加大监管力度,善林金融开始砍掉线下门店,将业务转向线上,做网贷平台并争取备案等,不曾想到突然遭查处。)
四、涉案金额超600亿元
自2015年2月起,犯罪嫌疑人周伯云又在互联网上开设“善林财富”、“善林宝”、“幸福钱庄”、“广群金融”等线上理财平台,对外大肆销售非法理财产品,涉案金额600余亿元。
五、骗来的钱供实控人任意使用
“善林金融”通过推出各种不同期限、不同收益率的理财产品,吸收社会大众资金形成资金池,供周伯云等人任意使用。为了使“善林金融”这家公司看起来“家大业大”,更是不惜花费公众巨额资金,大规模开设线下门店,支付员工高额工资和高额提成,同时做足包装宣传,在民众中营造“大而不倒”的公司形象,骗取投资者的信任。
六、庞氏骗局:借新还旧、并无盈利能力
经查,“善林金融”对外宣称的投资项目并无盈利能力,其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偿还前期投资人到期本息,随着时间推移,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最终导致崩盘。
据此,“善林金融”系典型的庞氏骗局,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下一步,警方将全力查清案情,追缴涉案赃款,维护正常金融秩序。
七、投资人如何补救?
警方提示:公安机关现正对此案开展全力侦查,将最大限度挽回投资人的损失。请各地投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及投资、转账凭证等有关资料到本人户籍地或者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或派出所登记、报案,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实控人自首之后,有迷茫无助的投资者在微博写文章发声。
4月17日,微博账号为@上善若水善之言的用户发表一篇“求救信”,讲述了身为善林金融投资人的焦虑和恐慌。
这些情况让我陷入极度的恐慌,极度的不解和纠结。我和家人呢特别的上火,严重失眠。现在伴随着各种关于善林金融问题“真相”的报道,尤其是接连收到“关于善林金融被爆涉及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消息后,这些天我的精神处于崩溃的地步。我的工作、家庭生活都受到了严重影响。
我们这里面投资多的上百万,几百万,少的十几万几万元。我们大部分人投资进去的都是全部家产,有的是父母亲属家人一辈子的血汗钱。好多人现在根本不敢告知父母告诉家人。
更有投资者执迷不悟,仍抱希望
善林金融官方认证的微信依然每日更新,一些投资人也在评论中相互加油打气。
相关截图
事实上,善林金融法人周伯云自首的第二天,善林金融旗下的P2P平台善林财富的官网和APP均显示服务器异常无法打开,微信公众号菜单功能也无法使用。这些平台仍处于异常状态,官方客服电话无人接听。
事实上,善林金融长期负面缠身,曾两次遭受行政处罚,董事长实控人周伯云担任大股东的公司则已被最高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早在2015年7月13日,善林金融因“未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检查总队处以罚款55万元,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进行整改。
同年12月16日,善林金融又因“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发布广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场分局处以罚款10万元,并责令其公开更正,停止发布。
此外,善林金融还因其部分线下分公司在未取得相关网贷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就开展相关业务被监管调查。
天眼查信息显示,善林金融实控人周伯云还曾从事房地产开发,于2006年注册了一个名叫”天津佳伦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公司,至今周伯云也是最大股东占股99.5%。
而这家房地产公司被官司缠身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老赖),主要原因是房子未完成无法交房以及拖欠工程款等,仅审理完结申请执行的就达到50多起。
值得一提的是,善林金融喜欢高调打广告,曾参与中国女排高级赞助商,在央视黄金段、各大卫视甚至纽约时代广场、伦敦希思罗机场投放广告,并参与发起各类公益活动。“积善成林”是周伯云常挂嘴边的人生格言。
据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2017年全国新发涉嫌非法集资案件5052起,涉案金额1795.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8%、28.5%,2018年1-3月,新发非法集资案件1037起,涉案金额269亿元。
从案件情况看,非法集资组织化、网络化趋势日益明显,线上线下相互结合,传播速度更快、覆盖范围更广,大大突破了地域界限,涉案地区快速从东部向中西部扩散,从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蔓延。除江苏、浙江、河南、山东等原有的高发地区外,北京、河北、陕西、重庆、贵州、新疆、云南、安徽等成为新的高发地区。
同时,大要案高发频发,案件处置难度大。目前是非法集资案件高发期。跨省区的大案、要案不断出现,涉案数额不断攀升,从几百万、几千万到几十亿、数百亿,甚至上千亿;集资参与人数量和规模也不断增大,从几万到几十万人、上百万,甚至几百万人。多数案件往往是因资金链断裂后才案发,非法集资的钱款往往已经用于偿付高额利息、企业运作和运营支出以及犯罪分子挥霍,追赃挽损难度大。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如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理财”项目,务必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2.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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