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澳门博旅”六级代理涉嫌传销式集资诈骗【案件】5年前在长沙参与“1040”传销近日在安徽老家被逮捕
【曝光】“澳门博旅”六级代理涉嫌传销式集资诈骗
近日有网友反馈资料如下: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该模式的奖金制度和禁止传销条例有冲突。
安徽舒城:打着“连锁经营业”的传销组织 13名骨干被抓
8月3日,舒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依法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李某、俞某中、俞某香、陈某某、郑某某、董某等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依法执行逮捕,至此,历时一年零五个月,舒城警方打掉一个以“连锁经营业”为名,参与人数达300余人的传销组织,抓获高层及骨干人员13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于2013年底在湖南长沙加入了名为“连锁经营业”的传销组织,非法从事传销活动。他以合伙从事开山和土方工程为由,诈骗亲戚、朋友、同学、老乡等前往长沙,通过“游玩”、“揭谎”、“洗脑”等环节,许以高额回报,引诱参与人缴纳门槛费、加入传销组织,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晋级和返利依据,鼓动参与人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传销组织,骗取巨额财富,他人再层层复制,层层发展。直到2017年3月,前期投入几万元的陈某等人通过几年下来不仅血本无归,而且更看不到所谓的参股工地工程,在慢慢醒悟后,将李某骗回老家舒城并报案。舒城警方立案侦查,在获取大量证据基础上,成功破获此案。(中国警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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