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高额回报的幌子诱人入局 24名传销“老总”受审
打着高额回报的幌子,通过不断发展下线,迅速从传销组织底层升为老总级别。昨日,江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及24名被告人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钟某、田某等24名“传销老总”被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出庭受审。他们以“商务商会运作”的方式,引诱外省人员到南宁从事传销活动。当天,因被告人众多,涉及传销参与人员庞杂,庭审一直从上午持续到晚上,案件将择日宣判。
“传销老总”与下线同时出庭受审
当天上午,江南区法院一号法庭内座无虚席,部分被告人家属到庭旁听了庭审。9时30分,随着法官敲响法椭,24名“传销老总”被法警带入法庭。该案被告人原籍涉及辽宁沈阳、黑龙江齐齐哈尔、山东烟台等地。
来自辽宁新民市的“80后”“传销老总”钟某,在当日受审的被告中,不少人都与他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加入传销组织之前,钟某在老家做生意,日子也过得不错。2014年,其从事传销的朋友邀请他来南宁考察。在南宁,在朋友的不断鼓吹下,他对传销深信不疑。
加入传销组织后,钟某迅速发展下线,当天同时出庭受审的雍某明、田某等人为其下线成员。截至去年7月3日,钟某线下传销人员田某等人已达老总级别。当天,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钟某在西乡塘区被公安人员抓获。7月4日被江南公安分局刑事拘留,8月11日由江南公安分局执行逮捕。
以高额回报引诱下线购买虚拟份额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4年以来,钟某在南宁市建立以其为核心、名为“商务商会运作”(又名“纯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的传销组织,行业名为“博士”(音)。
该传销组织以申购份额的形式,要求参加者交纳3800元至50800元不等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业务员、业务组长、主任、经理、老总的顺序组成层级,根据各人伞下直接或间接发展的成员数量作为提成的依据,引诱组织成员不断发展他人加入该传销组织。
公诉机关认为,钟某、刘某等24人以参与“商务商会运作”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份额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诱使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传销组织,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24名被告人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24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庭审当天,因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庭审一直从上午9时30分持续到晚上。据悉,此案将择日开庭宣判。(记者 陆增安 通讯员 张 菁 韦杰玮)
文章来源:南宁晚报